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om)的用户上传至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 游戏的终结 作者:胡利奥·科塔萨尔 内容简介 《游戏的终结》是科塔萨尔的早期短篇小说集之一,其中的故事延续了科塔萨尔早年的幻想小说特征天马行空的想象力,精致的封闭结构,先驱性的主题,梦魇般的离奇画面,以及对存在主义及人性的初步探讨。正如科塔萨尔所说:我知道,这样的故事没有人用西班牙语写过,至少在我国是这样。我国有另一类故事,博尔赫斯的故事是令人赞叹的。但是我写的是另一种。 公园续幕 他几天前便开始看那本小说了,后来因为生意上有急事,就暂时搁下了。乘火车回庄园时,他又打开了那本书,不禁被小说情节、人物形象慢慢吸引住。那天下午,他写了封信给他的代表律师,跟管家谈了谈有关田契的问题,之后,他便在书房中又读起了那本书。书房一片静谧,面朝着栎树公园。他惬意地靠坐在最喜欢的扶手椅上,背对着门,因为看着门就似乎意味着会有什么东西突然闯进来,这会让他不痛快。他左手不自觉地一次次抚过扶手的绿色天鹅绒,读起了最后几章。他还牢牢地记得主人公们的姓名和形象,几乎立刻就沉浸到小说的情境中去了。一行又一行,他渐渐抽离于周遭的一切,却又同时感到自己的头正舒服地靠在高靠背的绿色天鹅绒上,感到香烟仍然触手可及,感到落地窗外晚风正在栎树间轻舞;他享受着这种几近变态的快感。一字接一字,他被主人公的下流勾当所蛊惑,被那些逐渐眉眼鲜活、栩栩如生的形象所吸引;他仿佛亲眼目睹了山上茅屋中最后的会面。首先是女人走进来,她满心惊惶,然后是情夫到来,他的脸被树枝刮伤了。她试图用亲吻魔法般地止住流血,但他却拒绝这种爱抚,他这次来可不是为了躲在枯叶和密径中重玩这偷情的把戏。抵在胸前的匕首已热,其下悸动的是被羁绊住的自由。热烈的言语在书页间如毒蛇般疾速地穿行交错,一切都仿佛是早已注定。就连牵绊着情夫身体的万种缠绵,似乎想挽留他、劝阻他的千般爱抚,都讨厌地勾勒出那另一个必须毁灭的人的轮廓。一切尽在盘算之中:不在场证明、意外的情况、可能的错误。从那一刻开始,每一秒都有精确的用场。两人冷酷无情地进行着最后的核对,只偶尔停下来轻抚彼此的脸颊。天开始黑了。 两人都有等待着他们的任务缠身,于是,他们不再两两相望,而在茅屋门口分开了。她应该走上往北去的小径,他在反方向的小路上回头看了一眼,看着她跑远,长发四处飞扬,然后,他也在树丛和篱笆的掩映下跑了起来,直到他在迷蒙的绛色晚霞中看见通向大屋的杨树林荫道。狗不应该吠叫,它们确实没叫。管家这时候应该不在,他确实不在。他走上门廊的三级台阶,进了屋。血流仿佛在他的耳中奔腾,女人的话萦回其中:进门先是一间蓝色前厅,然后是一道走廊,再是一条铺着地毯的楼梯。上完楼梯,有两扇门。第一个房间里没有人。第二个房间里也一样。接着,是书房的门,于是他手握匕首,看到落地窗外的光线,看到绿色天鹅绒扶手椅的高靠背,看到扶手椅上那正读着小说的男人的头颅。 怪不得别人 冷天总是特别麻烦。在夏天,世界触手可及,人也亲密直接。但是现在,六点半了,他老婆在一家店里等着他挑选一份结婚礼物,时间已晚,他却发现天凉下来,应该穿上那件蓝色的套头衫,或者随便什么能跟灰色外套相配的衣服。秋天就是将套头衫穿穿脱脱,把自己裹严实,与人相隔离。他一边不怎么起劲地吹着一首探戈曲,一边从打开的窗边走开,在衣橱里找套头衫,并在镜子前开始穿上它。这并不容易,也许是因为衬衫跟套头衫的羊毛吸住了,但是,要将胳膊伸进去确实费力。他慢慢地将手往前伸,终于,从蓝色羊毛衫的袖口处冒出一根手指头,但是,在傍晚的光线下,那手指头似乎有点皱巴巴的,向里弯着,尖尖的指甲还是黑的。他一把将套头衫的袖子扯下,倍感陌生地看看自己的手。但是这会儿,手已在套头衫外面,就看得出那还是他原来的手。他任胳膊无力垂下,手也滑落,他想到,也许最好把另一条胳膊伸进另一只袖子,看看这样是不是更容易。但似乎并不是这样。因为当套头衫的毛线再次贴上衬衫的布料时,由于不习惯从另一只袖子开始穿,这个动作甚至变得更加困难了。为了提提劲儿,他又吹起了口哨,但是,他感觉到自己的手几乎没怎么往前,如果没有其他法子,他是永远没法把手伸出去的。也许最好三管齐下:低下头套进套头衫的领口,同时把还在外面的手伸进另一只袖子将它顺直,再同时将两只袖子和领子往外抻。在突然包围住他的蓝色暗影下,继续吹口哨似乎挺荒唐的。他开始觉得脸上好像热乎乎的,虽然他的一部分脑袋应该已经露出来了,但是,额头和整张脸还被蒙着。两只手大概也才刚伸到袖子的一半。他再用力,也无法多伸不出去半分。现在,他想到,他第二次埋头苦钻时那种带点轻蔑的愤怒也许让他犯了个错,他蠢得把头伸进了一只袖子里,却把一只手伸进了套头衫的领口。但如果是这样,他的手肯定能很容易地伸出来呀;可现在,虽然他尽力地抻,却没能将任何一只手伸出去。倒是他的脑袋似乎正要挣出生天,因为蓝色的毛线现在正箍着他的鼻子和嘴巴,紧得简直让人恼火。他完全没想到这竟会让他这么喘不过气来,逼得他必须深呼吸,顶着嘴的毛线渐渐润湿,它也许会掉色,会给他的脸洇上蓝色。幸好,就在这个时候,他的右手探了出去,探到了外面的寒冷空气。至少,已经有一只手在外面了,虽然另一只仍然困在袖管里。也许他的右手确实伸进了套头衫的领口,所以,他以为是领口的东西才会把他的脸箍得这么紧,让他越来越喘不过气来,而手却轻易地伸了出去。不管怎样,如果想要搞清楚,他唯一能做的就只有继续努力往外抻,继续深深吸气再慢慢呼气。但这很荒唐,因为其实并没有什么东西不让他好好呼吸,只不过是他吞进去的空气混着套头衫袖口或领口的羊毛絮,而且,还有套头衫的味道,羊毛线的那种蓝色气息。现在,他呼出的湿气越来越渗进毛线中,毛线的这股蓝意应该正渐渐洇上他的脸庞。他看不见东西,因为如果他睁开双眼,眼睫毛就会扎上毛线,很疼,但是他肯定,蓝色正在包围他湿乎乎的嘴和鼻孔,攻占他的面颊,而这一切都让他渐渐焦躁起来。他只希望能一下子把套头衫穿上,更别提时间应该已晚了,他老婆大概已在店门口等得不耐烦了。他心想,把精神集中在右手上才是上策呀,因为右手已在套头衫外面,已接触到了房间里的寒冷空气,就像在说已经胜利在望了;而且,右手还可以帮他,它可以从背后往上抬,拉住套头衫的下摆,做出用力往下拉这个能帮着穿上任何套头衫的经典动作。但是,糟糕的是,虽然手在摸着脊背寻找羊毛衫的下摆,这衣服却好像完全缠在了脖子附近似的。手唯一能碰到的只有越来越皱的衬衣,衬衣的一部分甚至已经被拉出了裤子。把手移过来扯套头衫的前襟也没什么用,因为他在胸前除了衬衣什么也感觉不到,套头衫应该才刚刚过了肩膀,也许它就紧绷绷地缠在那里,就好像他的肩膀对套头衫来说太宽了似的。这完全证明他确实穿错了,错把一只手塞进了领子、另一只伸进了袖子。所以,领子到一只袖子的距离正好是一只袖子到另一只袖子距离的一半。这就解释了为什么他的头会微微偏向左边,就是手还困在袖子里的那一边,如果那真是只袖子的话;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已经伸出去的右手能够在空气中活动自如,虽然它无法把似乎仍然缠在身体上部的套头衫拉下来。他自嘲地想到,要是近旁有把椅子,他还可以休息一下、顺顺气,再将套头衫完全穿好,可惜,在转了这么多圈以后,他都已经辨不清方向了。穿衣服这个动作总会引人来上这么一段“韵律体操”,还隐隐带着点舞步的意味。但谁都不能怪他呀,因为这可是出于一种实际的目的,而不是因为他没事就爱手舞足蹈。其实,他既然没能把套头衫穿上,那么,真正的解决方法应该是套头衫脱下来并确保每只手伸进袖子里、头伸进领子里的正确位置,但是他的右手还在胡乱地摆来荡去,就好像在说事情都这样了才放弃太荒唐了。有一刻,这只手竟顺从地举到了脑袋的高度,并向上拉套头衫,但是,他没能及时明白套头衫已经因为呼吸间渗透进蓝色毛线中的黏湿气息而紧贴在他的脸上,因此,当手往上拉时,他疼得就好像耳朵要被撕裂、睫毛要被拔掉似的。那么,就慢一点;那么,就得用还塞在左边袖子里的手,如果那是只袖子而非领子的话,还得用右手帮帮左手,要么再往袖子里伸,要么退出、挣脱出来。不过,他简直没办法协调两只手的活动:左手就好像是一只困在笼子里的老鼠,而另外一只老鼠想从外面帮助它逃跑;但也可能,笼外的老鼠并不是想帮忙,而是在咬它,因为他被困住的那只手猛地一疼,而同时,另一只手则狠狠掐住了大概是手的这个部位。他的手觉得好疼,疼得放弃了脱套头衫的举动。他宁愿再试最后一次把脑袋脱出领口、把左边的老鼠拽出笼子。他全身都使上了劲儿,往前一晃,再往后一摆,在房间中央转着圈儿,如果他确实在房间中央的话,因为他这会儿倒想起来,窗户是开着的,盲目地继续转圈很危险。他想停下来,但是他的右手却还在来回摆动,没有去拉套头衫,他的左手也越来越疼,好像手指被咬了或是烫了似的。不过,那只手还是听从他的意志的,他一点点将受伤的手指握紧,终于隔着袖子抓到了还缠在肩膀上的套头衫衣摆。他往下扯,却几乎用不上力,他的左手太疼了,需要右手来帮帮忙,而不是毫无益处地顺着双腿溜上溜下,也不是掐他的大腿,就像它现在正在做的一样,他的手正隔着衣服用指甲对他的大腿又挠又掐,而他却无力阻止,因为他所有的心力都耗在左手上了。也许他已经跪倒在地,他觉得自己好像挂在左手上似的。他的左手又扯了一下套头衫,突然,他的眉毛和额头一凉,眼睛也是。他荒谬地不想睁开双眼,但是他知道他已经出来了,这种沁凉的质感、这般醉人的妙物就是自由的空气。他不想睁开双眼,他等着,一秒、两秒,任自己享受一段凉沁沁的、不一样的时光,套头衫外的时光。他双膝跪地,这么待着就很美妙啦。然后,他慢慢地、满怀感恩地微微睁开双眼,他的眼睛已不再沾着衣服内里毛线上的蓝色口水。他微微睁开双眼,看见五片黑色的指甲正悬在空中直指他的眼睛,指甲在空中颤动,眼看就要袭向他的眼睛。但他还来得及垂下眼皮,往后一倒,并用左手护住自己。只有左手才会听他使唤,只有左手才能从袖子里面护住他,才能把套头衫的领子往上拎,才能让蓝色的口水再次淹没他的脸庞。与此同时,他直起身子逃向另一方,逃向一个没有手、没有套头衫的地方,那里只有呼呼作响的风包围着他、陪伴着他、爱抚着他,还有十二层楼。 河 是的,好像就是这样,你好像是走了,你不知所云,说你要去跳塞纳河,就是那一类的话,那种夜半时的呓语,它们渗进被单,黏在嘴里,它们几乎总在黑暗中响起,或者伴着手或脚的动作,掠过这个勉强听着你说话的男人的身体。是的,好长时间以来,当你说这样的话时,我已经不怎么听了。那些话从我紧闭的双眼之外而来,从我转头再次沉入的梦乡中而来。那么好吧,我可不在乎你是不是走了、是不是淹死了或是还在码头上游荡着、望着水流。再说,这也不是真的,因为你就睡在这里,气息不稳地呼吸着。如果是这样的话,当你在夜里的某个时刻、在我沉入梦乡之前,你并没有真的走,但你确实离开过呀,还说了句什么,说你要淹死在塞纳河中;也许你害怕了,退缩了,然后你就突然出现在那里,几乎碰到我了,你像波浪般摆动着,就好像有什么东西在你的梦里轻柔地波动,你好像真的梦见自己出了门,梦见你最终还是到了码头上、跳进了水中。就这样,再一次地,带着一张浸透了愚蠢泪水的脸睡去,直到上午十一点,报纸送到,带来有关那些真正的溺死者的报道。 你让我想笑,可怜虫。你那些故作悲怆的最后通牒,那种像外省巡演剧团女演员一样到处摔门的样子,令我自问,你是不是真的相信你的那些威胁、那些讨厌的讹作、那些一把鼻涕一把泪、又臭又长、翻来覆去上演的悲情戏码。你应该有一个比我更懂得回应你的人,这样就能升格成为完美伴侣,带着互相凝视、彼此毁灭的痴男怨女所特有的恶俗气息,只愿撑得一时是一时,只为了继续下去、从头再来,只为了不知疲倦地追求那镜花水月、海市蜃楼般的真爱。但是,你也看见了,我选择沉默,我点上一支香烟,听你说话,听你抱怨(你说的都有理,但是,我有什么办法呢?),或者,还有更妙的——我就这么慢慢睡着了。我被你那老一套的恶言恶语弄得昏昏欲睡,有一刻,我半闭着双眼,将梦中初现的闪光与灯光下穿着可笑睡衣的你的表情混淆了起来,那盏枝型吊灯还是我们结婚时别人送的。我觉得我最后睡着了,并且,我必须向你承认,我几乎是怀着爱意将你的举动和抱怨中最有用的部分——你气得发白的双唇咧开时的咂吧声——带入了梦乡。这会让我的梦变得更丰富,我的梦里可从来就不会有人想到要去跳河,你可以相信我。 但是,如果是这样的话,我问自己,你已经决定要选择另一张更广阔无垠、更触手即逝的床了,那你还在我这张床上干什么。现在,你倒是睡着了,时不时地还挪挪腿,扯动被单的形状。你似乎在因为什么事情而生气,但不是非常生气,而像是一种苦涩的疲惫。你的嘴唇咧成轻蔑的怪相,仓促地呼气,再小口地吸气。我觉得,如果我不是因为你那些假意威胁而这么恼火的话,我就会承认现在的你又变得美丽了,梦境仿佛让你再次回到了我身边,我们可能燃起欲望,甚至可能和好如初、再有未来,可能拥有一些不像这个清晨这么混沌不清的东西。现在,路上开始有车辆来往,该死的公鸡也开始鞠躬尽瘁,扰人不已。我知道,已经不必再问一次你是不是曾经离开过,或者在我滑入虚无梦乡的那一瞬间甩门而去的人是不是你。也许,就因为这样,我才想碰你,不是因为我怀疑你不在那里,也许你从来就不曾离开这个房间,也许是一阵风将门关上了,我梦见你走了,而这时的你却以为我还醒着,便在床脚大吼着威胁我。我碰你不是因为那个,在清晨的青绿暗影中,将一只手拂过那颤抖着抗拒我的肩膀,这几乎是甜蜜的。被单半遮着你,我的手开始顺着你喉咙的光滑线条往下移动,我倾下身,呼吸着你带着夜晚和糖浆味道的鼻息。我不知道我的双臂是怎么将你套住的,当你弓起腰挣扎时我听见一声呻吟,但是,我们俩对这游戏都太过熟悉,都已不再疑虑。你那喘息出破碎字句的嘴一定会对我投降,你那昏沉沉、软绵绵的身体想挣脱也是徒然。我们像黑白毛线般交织成球,如瓮中蜘蛛般彼此纠缠,无比紧密地合为一体。在勉强盖住你的被单上,我隐约看见划空而来的闪光瞬间消失在暗影中。现在,我俩裸裎相见,晨光笼罩着我们,我们在其中融为一体,兀自颤抖,但是,你还在固执地抵抗,你缩起身子,将手臂挥过我头顶,将大腿闪电般张开,再像可怕的夹钳般合上,仿佛想把我生生切开。我必须慢慢地控制住你(这件事,你知道,我总是做得很优雅、很庄重),我将你灯心草般的胳膊弯过来,小心别伤着你;我紧缠向你抽搐的双手和大睁的双眼中的快感。现在,你的节奏终于沉缓下来,变成织在丝绸上的波纹,变成直冒上来袭上我脸颊的气泡,慢慢移动着。我好像抚摸着你倾泻在枕头上的头发,在青绿暗影中,我惊讶地看着自己的手正淌着水。在滑到你身边之前,我知道你刚刚被人从水中捞出,当然,已经太迟了,我知道你躺在码头的石块上面,身边是众人的鞋子和嘈杂的声音。你裸着身子,仰面躺着,头发湿湿的,双眼圆睁。 毒药 星期六中午,卡洛斯叔叔带着灭蚁器来了。前一天吃饭的时候,他就说过要把它带来。我和妹妹盼着这机器的到来,想象着它一定很大、很吓人。我们对班菲尔德的蚂蚁很熟悉,那些黑色的蚂蚁见什么吃什么,到处蛀洞,田里、院子里、或是房子陷入地下的那个神秘角落。它们的洞很隐蔽,但是他们藏不住自己来来往往运送小叶子的黑色队伍。那些小叶子就是花园中的花草,因此,妈妈和卡洛斯叔叔决心要买下那台机器来消灭蚂蚁。 我记得,是我妹妹看见卡洛斯叔叔顺着罗德里格斯·培尼亚街走来的。她远远看见他坐着车站里的轻便双轮马车过来,便从旁边的巷子跑进来,喊着说卡洛斯叔叔带来了那机器。我当时正在面对着莉拉家的女贞树丛中,隔着铁丝网跟莉拉说话。我正跟她讲我们下午要试那台机子。莉拉有点感兴趣,但兴致并不很高,因为女孩子们都不在乎机器,也不在乎蚂蚁。唯一吸引她的就是那机器会喷烟,而这烟会杀死家里的所有蚂蚁。 听到我妹妹的喊声,我就跟莉拉说我得去帮忙卸机子了。我像坐牛一样怒吼着顺巷子跑去。我用一种那时候自创的姿势跑着,跑时不弯膝盖,就像踢球一样。这样很省力,就像飞一样,虽然这不像我那时候常做的那个飞翔的梦。在梦里,我从地上抬起双脚,微微动动腰,便能在离地面二十厘米处飞行,真是妙不可言。我飞过长街,有时候高一点,有时候则贴着地面。我无比清楚地感觉到自己是醒着的,而那个梦坏就坏在我总是梦见自己是醒着的,梦见自己是真的在飞,梦见以前是做梦但是这一次是真的,当我醒来时,那就好像是摔到了地上。无论是走是跑,我都脚步沉重,我每一次起跳,都以坠落告终,这真叫人伤心。唯一跟梦境有点相像的就是我自创的这种跑动方式,再穿上凯兹冠军系列橡胶包头帆布鞋,就会给人一种做梦般的感觉,当然,还是没法儿与梦比的。 妈妈和奶奶已经在门口跟卡洛斯叔叔和车夫说着话了。我慢慢地走过去,因为有时候我喜欢让人等我。我跟妹妹看着那个用麻绳绑着、用牛皮纸包着的物体,车夫和卡洛斯叔叔正把它卸到小路上。我一开始以为那是机器的一部分,但是,我马上就发现那就是整台机子。它看起来那么小,我的心一下子跌到谷底。但把机子搬进来时,感觉就好了些,因为在帮卡洛斯叔叔时,我发现机子很重,这重量让我对它重拾信心。我亲手拆掉了细绳和纸,因为妈妈和卡洛斯叔叔得打开一个小包裹,里面装着毒药罐。早就有人跟我们说过不可以碰那个,已经有不少人就因为碰了那药罐而痛苦惨死。我妹妹退到了一个角落里,因为她对这一切已经不感兴趣了,也有一点点是因为害怕。但是我看看妈妈,我们俩笑了起来,那些话都是说给我妹妹听的,我可是有权使用那台装着毒药的机器的。 它并不好看,我是说它不像一个真家伙,它连个会转圈的轮子或是喷气儿的汽笛都没有。它就像只黑铁炉,有三条弯腿儿,一个点火的小门,一个放药的小门。上方伸出一根金属软管(就像蠕虫的身体一样),那上面还接了一根带喷嘴的橡胶管。吃午饭的时候,妈妈给我们念了使用手册,一念到有关毒药的部分,我们大家就都看看我妹妹,奶奶又跟她说起在弗洛雷斯有三个小孩因为碰了药罐而死掉了。我们已经看见了盖子上的骷髅头标志。卡洛斯叔叔找了一把旧勺,说那把勺就拿来舀药用,还说那机器所带的东西都要收在工具房上面的柜子里。屋外很热,因为已是一月初了,西瓜很冰,黑色的瓜子让我想起蚂蚁。 睡完午觉以后——大人才睡午觉,我妹妹在读《比利肯》杂志,而我则在四面环墙的院子里给邮票分类——我们去了花园,卡洛斯叔叔把机器搁在放秋千的圆亭中,那里老是冒出蚂蚁洞来。奶奶准备好了炭火来点旺那炉子。我用镘刀在一个旧木盆里搅出了一个超棒的泥团。妈妈和妹妹坐在藤椅上看着,莉拉则隔着女贞树看着。我们喊她过来,她说她母亲不让,不过她在那里一样能看见。花园的另一边,内格里家的姑娘们已经在探头探脑了,她们可怪了,所以我们不跟她们来往。她们名叫乔拉、埃拉和库菲娜,可怜呀。她们人不错,但是都挺没劲的,跟她们没法一起玩。奶奶觉得她们挺可怜,但是妈妈从来不邀请她们到家里玩,因为她们老是跟我和妹妹闹得很凶。她们三个想称王称霸,但是她们既不懂跳房子也不懂打弹子,既不会玩官兵捉强盗也不会玩沉船游戏,她们唯一会的就是傻笑,然后净说些天知道谁会感兴趣的东西。她们的父亲是市政府官员,她们养棕黄色的奥品顿鸡。我们养罗德鸡,因为它更会下蛋。 在花园和果树的一片绿荫中,那机器显得一身漆黑,看起来就更大了。卡洛斯叔叔把炭火倒入机器里。在机器加热的同时,卡洛斯叔叔选了一个蚂蚁洞,把管子的喷嘴对准了它。我在周围抹上泥并踩了踩,但没有很用力,就像手册上说的一样,不能让蚁道倒塌。然后,叔叔打开灌药用的小门,并取来了药罐和勺子。毒药是紫色的,颜色很漂亮。要放上一大勺,并立刻关上小门。我们刚关上门,就听见一声像是牲口打响鼻的声音,机器开始工作了。真是绝了,喷嘴四周都溢出一股白烟,必须加上更多泥,再用手拍实。“蚂蚁会全死光。”叔叔说,他很满意机器的运转情况。我站在他身边,手上全是泥,一直到肘部。显然,这是个男人才能干的活儿。 “每个蚂蚁洞得熏多长时间?”妈妈问。 “至少半个钟头。”卡洛斯叔叔说,“有些洞很长,长得超出想象。” 我明白他是指两到三米,因为家里有这么多蚂蚁洞,这些洞不可能很长。但是,就在这个时候,我们听见库菲娜开始尖叫,那声音从车站都能听得到。内格里一家人都到了花园,说有一块莴苣地里冒烟了。一开始,我还不愿意相信,但这是真的,因为,就在同一时间,莉拉也隔着女贞树告诉我说她家的一棵桃树旁边也冒烟了。卡洛斯叔叔想了想,然后走到内格里家的铁丝网前,请乔拉往冒烟的地方盖上泥,她比较不会推三阻四。我跳到莉拉家,堵住了那个蚂蚁洞。现在,家里的其他一些地方也冒烟了,还有鸡舍、白色大门后面和侧面墙壁下。妈妈和妹妹帮着盖上泥。我想着地底下有这么多烟在寻找出口,而蚂蚁就在那烟中像弗洛雷斯的那三个小孩一样痛苦地扭动,这真是棒透了。 那天下午,我们一直忙到晚上。妹妹被派去打听其他邻居家是不是也在冒烟。天快黑的时候,机器熄了火。把喷嘴拔出蚂蚁洞后,我就用镘刀往里挖了挖,洞里全是死蚂蚁,里面呈紫色,有股硫磺味。我在上面盖上泥,就像在葬礼上撒土那样。我估计至少死了五千只蚂蚁。大家都进屋了,因为是时候洗澡、摆桌子了,但是卡洛斯叔叔和我留下来清理机器并把它收好。我问他可不可以由我把东西带到工具房去,他说可以。为了以防万一,我在碰了药罐和药勺以后还洗了手,虽然那勺我们已经洗过了。 第二天是星期天,罗莎阿姨和我的表兄弟们来了。那一天,莉拉的母亲准她过来,我们跟我妹妹和莉拉玩了一整天官兵捉强盗。到了晚上,罗莎阿姨问我妈妈我表哥雨果是不是可以留在班菲尔德待一个星期,因为他得了胸膜炎,身子有点弱,需要晒晒太阳。妈妈说可以,我们大家都很高兴。他们在我房里搭了个床给雨果。星期一,女仆去拿来了他一个星期的换洗衣服。我们一起洗澡,雨果知道的故事比我多,但是跳远不如我,真是个典型的布宜诺斯艾利斯人。和衣服一起送来的还有两本萨格瑞的书和一本植物学的书,因为他得准备一年级入学试。书里有一片孔雀羽毛,我是第一次见识,他拿它当书签用。羽毛是绿色的,有一个蓝紫色的翎眼,整片羽毛都缀着金色。我妹妹找他要这片羽毛,他不给,因为那是他母亲送给他的。他连碰都不让她碰一下,但是我是可以碰的,因为他相信我,我总是握着羽柄。 头几天,由于卡洛斯叔叔要上班,我们没有再发动机器。我跟妈妈说如果她愿意,我也能操作机器,但是妈妈说我们最好还是等到星期六,反正那个星期没有整很多苗圃,蚂蚁也不像以前那么多了。 “少了五千只左右。”我对她说,她笑了,但还是承认了我说得对。妈妈不让我开机器反倒更好,这样雨果就不会掺和进来,因为他是那种什么事都懂、什么事都管的人。尤其是事关毒药,他最好还是别帮忙。 睡午觉的时候,大人们叫我们安分些,因为怕我们中暑。自从雨果跟我一起玩以后,我妹妹就一直跟着我们,她总想跟雨果搭档。打弹子我能赢他们两个,但是,玩抛接球的时候,雨果不知怎么玩得特别好,总是赢我。妹妹一直夸他,我发现她是想找他当男朋友。我应该把这件事告诉妈妈,让她打妹妹几巴掌,只是我想不出该怎么告诉妈妈。而且,他们也没做什么坏事。雨果没拿她当回事,但并没表现出来,每当这时候,我就想拥抱他一下,但是,这总是发生在我们玩耍的时候,这时只有输赢,可不能拥抱。 午觉是从两点到五点,这时候最适合安静下来、干点自己喜欢干的事。我们和雨果一起看邮票,我把重复的邮票给他,还教他按照国家分类。雨果希望一年后能跟我一样集成一套,不过,只集美洲国家。这样他会错过喀麦隆的邮票,那都是有动物的,但是雨果说这样的邮票集才更有分量。妹妹同意他的话,虽然她连邮票的正反都分不清,她就是要跟我唱反调。而莉拉——她大约三点钟时会跳过女贞树丛过来——则站在我这边,她喜欢欧洲的邮票。我曾经送给莉拉一个贴满了各式各样邮票的信封,她总是跟我说起它,说她父亲会帮她集邮,但是她母亲却觉得这不适合女孩子,而且还有细菌,信封就被收进了衣柜里。 为了不让家里人被吵得发火,莉拉来了以后,我们就会去花园尽头,躺到果树下。内格里家的姑娘们也在她们的花园里玩。我知道她们为雨果发狂,她们彼此大声地捏着鼻子嚷嚷。尤其是库菲娜,她一直问:“针线盒在哪里呢?”埃拉答了句什么,然后她们就故意吵起来,为了引人注意。幸好,那边的女贞树很密,看不大清楚。我们和莉拉听见她们说话都要笑死了,雨果捂住鼻子说:“马黛茶壶在哪里呢?”然后,年纪最大的乔拉就说:“姑娘们,看见今年出了多少粗鲁鬼了吗?”而我们则尽往嘴里塞草料,让自己别笑得太大声,因为最好是别睬她们,让她们憋着去。这样一来,当她们后来听见我们玩逮人游戏时,就闹得更凶了。最后她们自己吵了起来,直到她们的阿姨出来,揪着她们的头发教训了一顿,三人才哭着进了屋。 玩游戏时,我喜欢跟莉拉搭档,因为只要还有别人,你就不会喜欢跟兄弟姐妹玩。我妹妹就直接找上了雨果当搭档。莉拉和我打弹子赢了他们,但是雨果更喜欢玩官兵捉强盗和捉迷藏,我们总是得听他的玩那个。其实这游戏也很棒,只不过,我们不能大喊大叫,玩游戏却不能喊叫就不那么有劲了。玩捉迷藏时,几乎总是轮到我数数,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一轮轮地捉弄我,然后一个个地都安全到埠。五点的时候,奶奶总会出来骂我们,因为我们浑身大汗,还晒了太长时间的太阳,但是我们总是逗她笑,亲吻她,连不是自家人的雨果和莉拉都是。我发现那些天里奶奶总是看着工具柜,我明白她是害怕我们会去乱翻跟机器一起的那些东西。但是,出了弗洛雷斯那三个孩子的事以后,谁也不会想到干这种蠢事的,何况,还会招来一顿好打。 有时候,我喜欢一个人待着。在这样的时候,我甚至不愿意莉拉在旁边。尤其是天快黑时,在奶奶穿着白色罩袍出来浇灌花园之前的片刻。这时的土地已经不那么滚烫,但是,忍冬花的香气很浓,还有番茄地的气味,那地里有引水管和跟其他地方不一样的虫子。我喜欢趴着闻闻土地,感觉它就在我的身下,热热的,有着非常特别的夏日气息。我会想很多东西,但是主要是那些蚂蚁。现在,我已经见到了蚂蚁窝是什么样子,我就一直在想那些四通八达却没有人看得见的蚁道。它们就像我双腿皮肤下隐现的血管一样,只不过里面全是来来往往的蚂蚁,充满了神秘。如果人吃了一点点毒药,那么实际上,就会变得好像那机器喷出的烟一样,毒药会走遍全身血管,就和烟熏遍地底一样,没有多大区别。 过了一会,我就厌烦了一个人待着研究番茄上的虫子。我会去白色大门那边,先助跑,像“水牛比尔”一样狂奔,然后,跑到莴苣地旁时就干净利落地一跃而过,连边上的雀稗都不会碰到。我和雨果常常用戴安娜牌气枪打靶,或是在秋千上玩,而我妹妹和莉拉有时洗完澡也会穿着干净衣服来秋千这儿坐坐。雨果和我也要去洗澡,最后,我们大家会一起到小径上溜达,或者我妹妹会在厅里弹钢琴,我们就坐在栏杆上,看着人们下班回家。一直等到卡洛斯叔叔回到家,我们就会向他问好,再顺便看看他有没有带回个系着粉红细绳的包裹或是《比利肯》杂志。就在那几天,莉拉跑向门口时绊到一块石板,碰伤了膝盖。可怜的莉拉,她不想哭,但是眼泪却一直流,我想到莉拉的母亲,她那么凶,她要是看见莉拉受了伤,肯定会说她是疯丫头,乱骂一通。雨果和我手搭手抬起莉拉,抬着她从白门那边走,而妹妹则偷偷去找了块碎布和酒精。雨果想充绅士,而我妹妹想跟雨果在一起,也很殷勤,但是,我把他们通通推走,对莉拉说只要忍一秒钟,还说如果她愿意可以把眼睛闭上。但是她不愿意,当我给她搽酒精时,她一直盯着雨果,就像在向他证明她有多勇敢似的。我用力吹了吹她的伤口,绷带把伤口绑得很好,也不疼。 “你最好立刻回家去。”我妹妹对她说,“这样你妈妈就不会发飙。” 莉拉走后,我就开始觉得无聊了,因为雨果和我妹妹谈起了国内探戈乐队。雨果在某家电影院里见到过德·卡罗,他常常会吹探戈曲子,让妹妹用钢琴弹出来。我到自己房间里去找集邮册,我一直在想着莉拉的妈妈会骂她,也许她正在哭,也许她的伤口感染了,这是常有的事。莉拉在面对酒精时的勇敢真是不可思议,而她盯着雨果,既不哭泣也不低头,那样子也叫人惊讶。 在床头柜上放着雨果的植物学书,露出了孔雀羽毛的柄。因为雨果是允许我看这羽毛的,所以我小心地把它取出来,走到灯旁将它看个清楚。我觉得没有比这更漂亮的羽毛了。上面的斑点仿佛池中的水珠般漾着光,但是,那也是没法比的,这羽毛要漂亮多了,它有一种闪亮的绿色,就像生长在杏树上的虫子一样,那种虫子有两根长长的触角,顶上有一个小毛球。在羽毛最宽、最绿的部位中心,开着一个蓝紫色的眼儿,缀满了金色,真是个稀罕东西,我突然明白了为什么说孔雀是鸟中之王。每多看这羽毛一眼,我就越会想入非非,就像是小说里那样。最后,我不得不把这羽毛放下,要不然,我就会把它从雨果这儿偷走,这可不行。也许,莉拉正独自待在家里想着我们(她家很黑,她的父母都很严厉),而我却拿着羽毛和邮票在玩。我最好把东西都收好,想想可怜的莉拉,她是那么勇敢。 晚上,我睡不着觉,不知道为什么。莉拉正在发烧、生病的念头在我脑子里赖着不走。我真想求妈妈去问问莉拉的妈妈,但是不行,首先因为雨果会笑我,其次,如果妈妈知道莉拉受伤、我们却没告诉她,她会生气的。我想尽了办法,却怎么也睡不着。最后,我想最好上午去莉拉家看看她怎么样,或者隔着女贞树喊她。终于,我睡着了,心里想着莉拉、想着“水牛比尔”,还有灭蚁器,但主要是莉拉。 第二天,我第一个起床,去我的花园,它离紫藤丛很近。我的花园是专属于我的一畦地,奶奶把它给了我,任我使用。我曾经种过金丝雀虉草,后来是甘薯,但是现在我喜欢花,尤其是我的海角茉莉,它的香味最浓郁,尤其是晚上。妈妈总说我的茉莉花是家里最美的。我用锹在茉莉四周慢慢挖着,这花是我最好的东西了。最后,我把茉莉连同粘在根上的土全都取了出来。然后,我去叫莉拉,她也已经起床了,她的膝盖几乎没事了。 “雨果是明天走吗?”她问我,我说是的,因为他得回布宜诺斯艾利斯继续准备一年级入学试。我对莉拉说,我给她带了一样东西来,她问我是什么,我便隔着女贞树把我的茉莉给她看,对她说我把花送给她,如果她愿意的话,我可以帮她建一个她自己的花园。莉拉说茉莉花很美,她征得了她母亲的同意,我便跳过了女贞树帮她栽花。我们选了一小块地,拔掉了地里几株半枯的菊花,然后我开始铲土,让那块地大变样。然后,莉拉告诉我她希望茉莉种在哪里,就在正中央。我把花栽上,我们用喷壶浇上水,花园看上去很不错。现在,我必须搞到一点儿雀稗,但是这不用急。莉拉很高兴,她的伤一点都不疼了。真希望雨果和我妹妹能立刻看看我们做的这一切,我正要去找他们,这时妈妈叫我去喝牛奶咖啡。内格里姐妹在花园里吵架,库菲娜像往常一样在尖叫。我不知道在一个这么美妙的早晨她们怎么能吵得起来。 星期六下午,雨果得回布宜诺斯艾利斯了,虽然如此,我还是很高兴的,因为卡洛斯叔叔不想在这一天开灭蚁器,他要等到星期天。最好是只有他跟我在,不然,一不走运,雨果可能会中毒或发生什么其他事。那天下午,我有一点点想他,因为我已经习惯了他待在我房间里,他知道那么多故事和奇闻。但是,我妹妹更难过,她像梦游似的在家里到处走,妈妈问她怎么了,她回答说没事,但是她的表情令妈妈看了她好一会儿,最后还边走边说有些小女孩自以为是个大姑娘了,虽然她们连自个儿擤鼻涕都不会。我觉得我妹妹表现得像个笨蛋,尤其是当我看见她用彩色粉笔在院子里的黑板上写下雨果的名字的时候。她写上,擦掉,再写上,每次都用不同颜色、不同字体,还一边斜眼睨着我。然后,她画了一颗插着箭的心,我就走开了,免得我忍不住扇她几耳光,或是告诉妈妈。更糟糕的是,那天下午,莉拉很早就回了家,她说因为伤口的缘故她妈妈不让她多待。雨果对她说,五点的时候,会有人从布宜诺斯艾利斯来接他,她为什么不等到他离开的时候再走呢,但是莉拉说不行,便跑开了,招呼都没打。因此,当有人来接雨果时,雨果必须去向莉拉和她妈妈告别,然后,他向我们告别,他走时非常高兴,说他下个周末会再来。那天晚上,我待在自己房间里,觉得有点孤单,但是,另一方面,我感到所有的东西又都是我一个人的了,而且我高兴什么时候关灯都行,这也挺好。 星期天,我一起床就听见妈妈在隔着铁丝网跟内格里先生说话。我走过去道早安,内格里先生正跟妈妈说我们试机器那天冒过烟的莴苣地里的莴苣全都在发蔫。妈妈对他说这很奇怪,因为机器的说明书里说那烟对植物是无害的。内格里先生回答道,说明书是不能信的,这就跟药物一样,你看说明书里写它包治百病,最后倒可能叫你一命呜呼。妈妈说,也许是内格里姐妹中的哪一个不小心把肥皂水倒在了地里(但是,我觉得妈妈想说她们是故意的,她们就是那么调皮,那么爱惹事)。内格里先生则说,他得查一查,但是,说真的,如果那机器会杀死植物的话,那这么折腾就得不偿失了。妈妈说,她可不能拿几根要死不活的莴苣跟花园里的蚁灾来相提并论,她还说我们下午就要再开机,叫他们如果看见有烟,就通知我们去堵住蚂蚁洞,这样,他们就不用麻烦了。这时,奶奶叫我去喝咖啡,我不知道他们还说了些什么,但是我很激动地想着我们又要跟蚂蚁开战了,我整个上午都在读莱佛士的故事,虽然我并不像喜欢“水牛比尔”和其他许多小说一样喜欢它。 我妹妹的疯劲儿已经过去了,她正在家里到处唱歌。有一会儿,她突然想用彩色铅笔画画,就来到我旁边,然后趁我不注意便凑过来看我在干什么。非常凑巧地,我刚刚写完我自己的名字,我很喜欢到处写上自己的名字,然后非常凑巧地,我在旁边写下了莉拉的名字。我合上书,但是她已经看到了,开始哈哈大笑,还好像挺同情地看着我。我朝她扑过去,但是她叫了起来,我听见妈妈过来了,便怒气冲天地去了花园。午饭的时候,她一直带着嘲弄的神情看着我,我很想在桌子底下踢她一脚,但是她可能会大声尖叫,那天下午我们还得开动那机器,所以我忍了下来,什么也没说。到睡午觉的时候,我爬到柳树上去看书、想事情。到了四点半,卡洛斯叔叔睡完觉到屋外来了,我们泡上马黛茶,然后把机器备好。我和好了两脸盆泥。女人们都在屋里。天很热,机器旁更热,因为它是烧炭的,但是,马黛茶若是在又烫又苦的时候喝下去,是很消暑的。 我们选了花园尽头、靠近鸡舍的地方进行,因为,蚂蚁似乎都躲在那块地方,对苗圃大加破坏。我们刚把喷嘴放进最大的蚂蚁洞里,就开始到处冒烟,连鸡舍地板的砖缝里都是。我在各处都堵上泥。我喜欢往上抹泥,再用手拍实,直到烟不再往外冒。卡洛斯叔叔把身子探过内格里家的铁丝网,问乔拉她家的花园有没有冒烟,因为她比较有脑子。库菲娜咋咋呼呼地到处察看,因为她们都很尊敬卡洛斯叔叔,但是,她们那边并没有冒烟。我倒是听见莉拉正在叫我,我跑向女贞树丛,看见她穿着那件我最喜欢的橘色圆点的衣服,膝盖上缠着绷带。她叫喊着对我说她的花园里冒烟了,就是那个专属于她的花园。我端起一盆泥跳过铁丝网,而莉拉还在伤心地对我说她去看她的花园时听见我们正在跟内格里姐妹说话,然后烟就在我们种下的茉莉花旁边冒出来了。我跪在地上,倾尽全力地抹上泥。茉莉花才刚刚移植过来,现在却离毒药这么近,这是很危险的,虽然使用手册上说不会有事。我想着是不是可以在离这块地几米的地方截断蚁道,但是,首先,我还是抹上泥,尽力将洞口堵严实。莉拉已经拿着一本书坐在荫处,看着我忙活。我喜欢她看着我,我抹上了很多泥,那边肯定不会再冒烟了。然后,我走过去问她哪里有锹可以试着把蚁道截断,免得它把剧毒传到茉莉花那里。莉拉起身去找锹。她找了很久,所以我就看了看她的书,那是一本带插图的故事书。我惊讶地看见莉拉的书里也有一根漂亮的孔雀羽毛,她可从没说起过。卡洛斯叔叔在叫我去堵其他的洞,但是我却看着那根羽毛。那不可能是雨果的那根,但是看起来一模一样,就像是出自同一只孔雀:绿色的羽毛,蓝紫色的翎眼和金色的斑点。当莉拉拿着锹过来时,我问她羽毛是哪里来的,我想着要告诉她雨果有一根一模一样的。她满脸通红,回答说是雨果在告别时送给她的,我却几乎没注意到她都说了些什么。 “他对我说他家里有很多。”她加了一句,好像在辩解什么,但是她并没有看着我。在女贞树丛的另一边,卡洛斯叔叔更加大声地叫我,我扔掉莉拉给我的锹,转身走向铁丝网,虽然莉拉正在叫我,对我说她的花园里又冒烟了。我跳过铁丝网。透过女贞树丛,我从家里看着莉拉,她在哭,手里还拿着那本书,那根羽毛没怎么露出来。我看见烟现在就在茉莉花旁边冒出来,毒药全都跟根茎混成一气。我走到机器旁,趁着卡洛斯叔叔又在跟内格里姐妹说话,我打开毒药罐,往机器里倒上满满的两勺、三勺,然后将小门关上。这样,毒烟会彻底地熏遍蚂蚁洞,杀掉所有的蚂蚁,家里的花园中一只活口都不留。 [1]班菲尔德,阿根廷地名,科塔萨尔曾在这里度过他的童年。[2]坐牛(1831-1890),美国印第安人苏族部落首领。[3]凯兹是1916年创立的美国运动鞋品牌,冠军系列是其中的一款。[4]《比利肯》,阿根廷著名儿童周刊,是历史最悠久的青少年西语杂志,1919年创刊,名字取自美国流行人偶尖头福神比利肯。[5]埃米里奥·萨格瑞(1862-1911),意大利冒险小说与科幻小说作家。[6]威廉·弗雷德里克·“水牛比尔”·科迪(1846—1917),南北战争军人、驿马快递骑士、边境拓垦人、美洲野牛猎手。他是美国西部开拓时期最具传奇色彩的人物之一。[7]胡里奥·德·卡罗(1899—1980),阿根廷著名探戈作曲家、乐队指挥家、小提琴家。[8]海角茉莉,即栀子花,因欧洲人相信该花产自好望角而得名。[9]托马斯·斯坦福·莱佛士爵士(1781—1826),英国殖民时期重要的政治家。 暗门 塞万提斯宾馆让佩特隆喜欢的理由也许正是其他人讨厌它的原因。那是一家阴暗、宁静、几乎没什么人的宾馆。佩特隆乘着轮船过河时认识的一个人向他推荐了这家宾馆,说它就在蒙得维的亚的中心地区。佩特隆要了二楼的一个房间,带卫生间,正对着大堂。从门房的钥匙板上,他看得出宾馆里没住什么人。每把钥匙都跟一个沉沉的铜盘串在一起,盘上有房间号,这是管理部门为了不让客人把钥匙忘在口袋里而出的小花招。 电梯就在大堂对面,大堂里有一个柜台,里面是当天的各类报纸和电话台。佩特隆只需要走几米就到房间了。龙头里的水很烫,这弥补了阳光的不足和空气的闭塞。房间里有一扇小窗户,对着隔壁电影院的平台,时不时地会有一只鸽子在那里散步。卫生间的窗户更大一些,但很遗憾,它朝着一堵墙和一小块遥远的天空,几乎没什么用。家具不错,抽屉和柜子多得用不过来。还有很多衣架,挺奇怪的。 经理是个高瘦的男人,完全秃了顶,戴着金丝边眼镜,说起话来有着乌拉圭人那种响亮、有力的嗓音。他告诉佩特隆说二楼很安静,只在唯一一间他隔壁的房间里住着一位单身女士,她不知在哪里上班,总到入夜才回宾馆。第二天,佩特隆就在电梯里遇见了她。他知道是她,是因为她掌心里握着的钥匙牌号,她就像托着一块硕大的金币似地托着它。门房拿起她和佩特隆的钥匙,把它们挂在钥匙板上,然后跟那个女人谈起了几封信的事情,因此,佩特隆有时间看清楚她还挺年轻,但挺不起眼,而且,就像所有的乌拉圭女人一样,穿衣服品味很差。 与马赛克生产商签好合同大概得花一个星期左右。下午,佩特隆把衣服都放到衣橱里,把资料都理好放在桌子上,洗完澡以后,他到市中心转了一圈,等着到时间去合伙人的办公室。那一天就在几场会谈中度过,后来他在波西托斯酒店参加了一场鸡尾酒会,还在主要合伙人家里吃了顿晚饭。当他被送回宾馆时,已经过了一点。他疲惫地躺上床,立刻就睡着了。他醒来时,已经快九点了,在初醒来的那几分钟里,在残留的睡意和困倦中,他觉得不知道什么时候曾有小孩的哭声吵到过他。 出门前,他与有德国口音的前台职员聊了聊。他一面打听着公交车线路和街道名称,一边心不在焉地看着宽敞的大堂。大堂尽头就是他和那位单身女士的房间。在这两扇房门之间,有一尊《米罗的维纳斯》的仿作,仿得很糟糕。侧面墙上还开有一扇门通向外面,门口照例摆着沙发椅,放着杂志。当职员和佩特隆不说话时,宾馆中的寂静仿佛凝结成形,灰烬般落在家具和瓷砖上。电梯的声响仿佛轰鸣,报纸翻页或划火柴的声音也似乎震耳欲聋。 会议在天黑的时候结束,佩特隆在七月十八日大道上转了一圈,然后在独立广场上的一家小饭店里吃了晚饭。一切都很顺利,也许他可以比他原来设想的更早地回布宜诺斯艾利斯去。他买了一份阿根廷报纸和一包生烟,然后慢慢走回了宾馆。旁边的电影院里在放两部电影,但他都已经看过了,而且,他其实也没有兴致去任何地方。经理经过时跟他打了个招呼,还问他床上是否需要添些什么。他们聊了一会,抽了根烟,然后就分开了。 睡觉前,佩特隆把白天用过的文件整理好,然后看了看报纸,但也没怎么用心。宾馆里的寂静太过沉重,偶尔一辆顺着索里亚诺街而下的电车声响也只不过将这寂静暂时打破,再任它变本加厉,卷土重来。他并不焦躁,只是有些不耐烦,把报纸往垃圾篓里一扔,一边心不在焉地照着衣橱上的镜子,一边脱衣服。衣橱已经很旧了,背后隐着一扇通向隔壁房间的门。佩特隆第一次查看这房间时竟然没注意到这扇门,现在才惊讶地发现它。他先前以为这栋楼就是建来当宾馆的,但是,现在他发现这栋楼和许多中档宾馆一样,是旧办公楼或住宅楼改成的。仔细一想,他这一生住过的几乎所有宾馆中——他可住过不少宾馆——房间里总会有一扇封死的门,有时候一眼就看得见,但通常都有一个衣柜、一张桌子或是一个衣帽架挡在前面,就像现在的这间一样,可以掩人耳目,含羞带愧地想遮掩住这扇门的存在,就像一个女人用手挡在小腹或乳房前,就以为遮了羞。但是,无论如何,门就在那里,比衣橱略高一些。曾经有人在门里进出过,有人敲过它、虚掩过它,赋予它生命力,这种生命力在它与墙壁大不相同的木材中仍然存在。佩特隆猜想,门的另一边大概也立着个衣柜,而房里的女士可能也对这门有着同样的看法。 他并不倦,但还是美美地睡着了。他大概睡了三四个钟头,然后一种不舒服的感觉把他弄醒了,就好像发生了什么事,某种让人厌恶、恼火的事。他打开床头柜上的灯,发现才两点半,他又把灯关了。然后,他就听见了隔壁房间里有孩子的哭声。 一开始,他并没怎么在意。他的第一反应是放下心来:这么说,前一天晚上确实有个孩子让他没休息好。一切都解释清楚了,这就更容易睡得着觉了。但之后,他转念一想,便在床上慢慢地坐起来,摸黑听着。他没听错,哭声是从隔壁房间里传来的。透过暗门,可以听得见那声音,听得出是从那房间里床尾所在的地方发出的。但是,隔壁房间不可能有个小孩儿呀,经理明确说过,那位女士是一个人住的,她几乎整天都在上班。佩特隆蓦地想到,也许她这天晚上是在照顾某个亲戚或朋友的孩子,但他随即想到了前一天晚上。现在,他很肯定他确实已经听到过那哭声,因为那哭声与众不同,像是一连串长短不一的轻轻呻吟和哽咽的轻嗝,随后抽泣一声,声音一直断断续续、低低的,就好像孩子正生着病似的。这应该是个几个月大的婴儿,虽然他哭起来不像新生儿一样刺耳,也没有突然发出咯咯声或是噎住。佩特隆想象着那婴儿——是个男孩吧,但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么想——很虚弱,生着病,脸颊消瘦,动作无力。那小东西在晚上呻吟着,腼腆地哭着,没有闹出大动静。如果没有那扇暗门,哭声也许都穿不透厚实的墙壁,谁也不会知道隔壁房间里有个小孩在哭。 第二天上午,佩特隆一边吃着早饭、抽着香烟,一边想着这事儿。睡不好觉对他白天的工作可没好处。他已经在深夜被吵醒了两次。两次都是因为那哭声。而第二次更糟,因为除了哭声,还能听见那女人试图安抚孩子的声音。她的声音很低,但是其中有种渴切的腔调,让她有种做戏般的感觉,那低语声强有力地穿门而过,仿佛声声尖叫。孩子有时候会被这种哄弄、呵求安抚下去,但是,他不久就会再次开始断断续续的轻声呻吟,开始无法抚慰的悲咽,女人就会再次嘟囔着一些低不可闻的言语,施展出母性的魔力来安抚她的孩子,他可能是身染病痛或者伤心难过,他也许是痛不欲生,也许是害怕死亡。 “这一切都很凄美,但是那经理可耍了我一回。”佩特隆走出房门时这么想着。他很讨厌谎言,便明白地提出了这件事。经理定定地看着他。 “一个孩子?您大概搞错了。这层楼没有小孩。您的房间隔壁住着一位单身女士,我相信我已经跟您说过了。” 佩特隆迟疑了一会儿才开口。要么是这男人在很愚蠢地撒谎,要么是这宾馆的传声效果摆了他一道。经理微微斜过眼去看着他,好像他倒被这投诉给惹恼了似的。“也许他觉得我是在找借口搬出去,只是不好意思直说。”他想。面对这样的矢口否认,要再反驳什么挺困难的,甚至稍有点荒唐。他耸耸肩,转而要了份报纸。 “我大概做梦来着。”他说,心里因为必须这么说——或者其他任何话——而觉得难受。 夜总会闷得要死,做东的两个人也显得不怎么来劲,所以,佩特隆很轻易地借口白天太累,便被送回了宾馆。他们约好第二天下午签合同,生意实际上已经谈成了。 宾馆大堂安静极了,佩特隆不自觉地踮起了脚尖走路。床边放着一份晚报,还有一封从布宜诺斯艾利斯来的信。他认出是他妻子的字迹。 上床睡觉之前,他一直在盯着衣橱和那扇门露出的部分看。也许,如果他把自己的两只手提箱放到衣橱上面堵住那扇门,隔壁房间的声音就会小一些。跟平常一样,这个时候是听不到一点声音的。整个宾馆都在沉睡,物品如此,人们也如此。但是,心情本就不好的佩特隆却觉得正好相反,他觉得一切都是醒着的,都在沉默之中警醒着,渴盼着。他心底的焦躁大概也传染给了这栋房子和房子里的人,它们因此也仿佛在监视着、窥伺着什么。一堆蠢话。 当孩子的哭声在凌晨三点把他吵醒时,他几乎没把它当回事儿。他在床上坐起来,心想是不是最好叫巡更的来,向他证明这个房间确实是没法睡觉的。孩子哭得很轻,有时都听不见他的声音,佩特隆却觉得,这哭声就在那里,一直不停,而且很快就会越来越大声。十秒或二十秒极其缓慢地挨过去了,然后传来一声短促的抽泣,一声几不可闻的呜咽,可怜兮兮地嘤嘤不止,直到最后爆发成真正的啼哭。 他点燃一根香烟,心想自己是不是应该在墙上轻轻敲几下,叫那女人哄那孩子安静下来。但他一想到他们两个,那个女人和孩子,他发现自己并不真相信他们俩,他发现自己很荒唐地相信经理并没有骗他。现在,那女人的声音传过来,她的抚慰焦急殷切,虽然也是那么小心翼翼,彻底盖住了小孩的声音。女人正在哄着那孩子、安抚着他。佩特隆想象她坐在床尾摇着孩子的摇篮或是把他抱在怀中。但是,他怎么也想象不出那孩子的模样,酒店经理的话好像比他正亲耳听见的情况更加真切。慢慢地,随着时间的推移,那微弱的呜咽声在轻声抚慰中时高时低,佩特隆开始怀疑这一切都是一出戏,一场毫无道理的、可怕的、荒唐的游戏。他想起那些关于没有孩子的女人的旧故事,她们虔诚而狂热地偷偷收藏各种玩偶,她们私底下幻想自己做了母亲,这比宠猫猫狗狗、宠子侄晚辈要糟糕一千倍。那女人正在模仿着她那求而不得的孩子的哭声,她正在抚慰着双臂虚抱住的空气,也许她的脸上满是泪水,因为她的哭泣已假戏真做,透出她那俗气的苦痛:在宾馆房间中的孤单寂寞中,在这无人理会的黎明时分,她哭得肆无忌惮。 佩特隆无法再睡着,便打开床头柜上的灯,心想自己该怎么办。受周围环境的影响,他的心情越来越糟糕。因为,他突然觉得周围的一切都是假的、空的、装出来的:这寂静、这哭声、这安慰,这是在这日夜交替时分唯一真实的东西,却用令人无法忍受的谎言来欺骗他。他觉得,就在墙上敲一敲太轻描淡写了。他没有完全清醒,但是他也睡不着,不知怎么的,他不觉地一点点挪开那衣橱,直到露出那扇落满灰尘的脏脏的门。他穿着睡衣,光着脚,就像一只蜈蚣贴在门上,把嘴靠近松木板,开始用假嗓子几不可闻地学着另一边传来的那种呜咽。他提高声调,呻吟,抽泣。门的另一边陷入一片沉寂,也许会静上一整夜;但是,下一秒,佩特隆就听见那女人在房间里跑动,拖鞋噼啪作响,她突然发出一声短促的尖叫,这声痛呼刚出口便仿佛绷紧的弦一样戛然而断。 当他经过经理柜台时,是十点多。八点过后,他曾经迷迷糊糊地听见宾馆职员和那女人的声音。有人在隔壁房间里走来走去搬东西。他看见电梯旁边有一只衣箱和两只大手提箱。佩特隆觉得,经理似乎手足无措。 “您昨晚睡得好吗?”他问道,职业性的语调,却难掩他的漠不关心。 佩特隆耸了耸肩。他不想多说,反正他只需要在宾馆里再过一夜了。 ( 重要提示:如果书友们打不开t x t 8 0. c o m 老域名,可以通过访问t x t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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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佩雷斯递给我一份印在铜版纸上的节目单,然后将我引到我的座位上。第九排,稍稍偏右:完美的声学平衡。我对皇冠剧院很熟悉,我知道它像歇斯底里的女人一样难以捉摸。我总是建议我的朋友们千万别坐第十三排,因为那里仿佛有某种气流漩涡,乐音传不进去,左边的上层楼座也不行,因为从那里听来,就像在佛罗伦萨市立剧院里一样,有些乐器似乎会脱离乐队,在空气中浮游,就比如一支笛子可以在离人三米的地方吹响,而其他乐器却还是规规矩矩地待在台上,这很奇妙,但叫人很不舒服。 我瞅了一眼节目单。我们会听到《仲夏夜之梦》、《唐璜》、《大海》和《第五交响曲》。想到大师,我不禁笑了。这只老狐狸定下的演奏会节目单蛮横地无视美学规则,却隐含着对心理的敏锐洞察力,这是戏剧导演、钢琴大师、自由搏击运动主持人的共同特点。一场在斯特劳斯和德彪西之后立马接上贝多芬的演奏会,直叫人神共愤,只有我才会纯粹因为无聊而来听。但是,大师了解他的听众群,他组织的演奏会都是为了皇冠剧院的常客,他们都是些平和的人,很有参与精神,但他们宁愿将就也不想尝鲜;他们最注重的是对他们消化系统的深切体恤和对其平静心情的绝对尊重。听门德尔松,他们会觉得很自在。然后是豪迈、坚决的《唐璜》,其中有很多可以跟着吹口哨的小调。德彪西会让他们自觉是个艺术家,因为不是谁都能懂得他的音乐的。接着是重头戏,贝多芬的震撼之作,那就像是命运的敲门声,胜利的V字形,那个天才的聋子。然后,他们会各自飞奔回家,因为明天办公室里会忙疯。 其实,我很喜欢大师,他给我们的城市带来了好音乐。我们这座城没有艺术,远离中心,十年前就只晓得有《茶花女》和《〈瓜拉尼人〉序幕》。大师受一位果敢的企业家雇用来到城里,组建起了这个堪称一流的乐队。慢慢地,他向我们推出勃拉姆斯、马勒、印象派作曲家、斯特劳斯和穆索尔斯基。一开始,老听众们对他颇有微词,因此,大师不得不收敛锋芒,在演出中放了很多“歌剧选段”,然后,听众们开始为他向我们展现的强劲坚定的贝多芬而鼓掌欢迎,最后,他给什么,人们都会叫好,只因为看见了他,就像现在一样,他的入场掀起了一股非同一般的热情。不过,演出季度才开始,人们的双手还没进入审美疲劳,他们很乐意鼓掌,而且,大家都热爱大师。大师正在鞠躬,举止生硬,不怎么热情,然后,他带着他那种枭雄般的气度转向乐手们。我左边坐着赫纳坦夫人,我跟她不熟,但她是公认的音乐迷,她红着脸对我说: “就在那儿,那儿有一位男人,他可是干成了件少有的大事呢。他不是组建了一个乐队,而是培养出了一群听众。这难道不叫人钦佩吗?” “是的。”我说,如往常一般随和。 “有时候,我在想他应该面向大厅来指挥,因为我们也有点像是他的乐手。” “您可别算上我,拜托。”我说,“说到音乐,我可是一脑袋浆糊。比方说,今天的节目安排,我就觉得很恐怖。不过,肯定是我搞错了。” 赫纳坦夫人严厉地看看我,然后别开了脸,但是,她的好心肠压倒了一切,促使她对我解释了一番。 “这节目单里的全是大师级作品,每一部都是热心听众来信要求的。您难道不知道今晚是大师与音乐结缘二十五周年纪念?也不知道乐队在庆祝成立五周年?您看看节目单的背面,有帕拉辛博士写的一篇文章,动人极了。” 我在中场休息时拜读了帕拉辛博士的文章,之前演奏的门德尔松和斯特劳斯都为大师博得了喝彩。我一边在入口大堂中踱步一边问了自己一两次:这次的演奏是否值得听众如此痴狂呢?而且,据我所知,这些听众并不是十分慷慨的。但是,逢上周年纪念,傻气也登堂入室了,我猜大师的崇拜者们就是无法抑制自己的激动之情。在吧台,我碰见了埃皮法尼亚医生一家,便跟他们聊了几分钟。姑娘们脸红红的,都很激动,她们就像咯咯叫的小母鸡一样把我团团围住(她们让人想起各种各样的飞禽),告诉我说门德尔松真是绝了,他的音乐就像天鹅绒般柔美、薄纱般轻盈,浪漫到极致。她们一辈子都听不厌夜曲,而谐谑曲更是天籁之作。贝芭则更喜欢斯特劳斯,因为他很强劲,是个真正的德国式唐璜,他的双簧管和长号叫她直起鸡皮疙瘩——这形容让我觉得惊人地贴切。埃皮法尼亚医生带着宽容的微笑听我们说话。 “啊,年轻人!很明显,你们没听过李斯勒弹琴,也没见过冯·彪罗做指挥。那才是辉煌的岁月啊。” 姑娘们很生气地看着他。小罗莎里奥说现在的乐队比五十年前指挥得好,而贝芭则完全不许她父亲贬低大师的高超技艺。 “当然,当然。”埃皮法尼亚医生说,“我认为大师今晚棒极了。多么火热!多有激情!我自己也已经很多年没这么鼓过掌了。” 他把两只手摊给我看,手红得就像刚刚拍扁过一根糖萝卜。但有趣的是,到那时为止,我一直都有种恰恰相反的感受:我觉得大师今晚好像又肝疼了,所以他选择了一种简单、直接的风格,没怎么卖力。不过,我大概是唯一有这种想法的人,因为卡略·罗德里格斯一看见我就几乎跳过来搂住了我的脖子,对我说《唐璜》真是棒透了,还说大师是一位不可思议的指挥。 “你没觉得有一刻门德尔松的谐谑曲已不是乐队在演奏,而更像是精灵的低吟吗?” “事实上,”我说,我得先搞搞清楚精灵的声音是什么样的。” “别这么蠢。”卡略红着脸说,我发现他说这话时是真的怒气冲冲。“你怎么会感觉不到呢?大师很棒,嘿,他指挥得从没这么好过。真不敢相信你会这么不开窍。” 吉列米娜·丰坦快步向我们走来。她把埃皮法尼亚家的姑娘说过的溢美之词又重复了一遍。卡略和她热泪盈眶地互相凝视,被彼此的惺惺相惜所打动,这种情感能让人们在一瞬间无比向善。我看着他们俩,心里挺吃惊,因为我完全没法理解这种激情。不过,我确实不像他们一样每晚都去听音乐会,我有时候还会把勃拉姆斯和布鲁克纳颠来倒去分不清,这在他们那一群人中间大概会被看成是蠢到家了。不管怎么说,那些红扑扑的脸庞、汗津津的脖子、那种即使身处入口大堂中或就在大街上也想继续鼓掌的强烈愿望都让我想到大气变化、湿气或是太阳黑子,这些东西总是会影响人们的行为。我记得,那时候我在想是不是有哪个机灵鬼正在重做牛博士的经典实验叫听众们激情炽烈。吉列米娜用力地摇着我的胳膊,把我从浮想联翩中拉了回来(我们可不怎么熟)。 “接下来是德彪西了。”她无比激动地呢喃,“那一滴小水珠,《大海》。” “它一定会很动听的。”我顺着她的思潮说道。 “您能想象大师会怎么指挥这曲子吗?” “肯定是无懈可击。”我回答,一边看向她,看她觉得我的回答如何。但是,吉列米娜显然期待着更火热的答案,因为她向卡略转过身去,他正像口渴的骆驼一样狂饮苏打水。两人开始如痴如醉地预想第二节的德彪西时段会是什么样子,猜测第三时段的宏伟、强劲。我自去走廊上四处晃荡,然后回到入口大堂。到处可见听众对刚刚听到的演奏激动万分,这叫人又感动又恼火。一种捅了蜂窝似的巨大嗡嗡声慢慢钻进我脑子里,我自己也觉得有点头脑发热,我喝了比平时多一倍的贝尔格拉诺苏打水。我没能完全投入其中,只能像昆虫学家观察昆虫一样在一旁看着这些人,这让我有点痛苦。但是,我能怎么办呢?我这辈子常常碰到这种情况,我几乎已经学会了用这种特长来为自己避免一切牵扯。 当我回到座位上时,大家都已经坐好了。我麻烦了一整排的人起身才回到自己的座位上。乐手们无精打采地回到台上。急着听音乐的听众倒比乐手们更早就位,这让我觉得很有趣。我看看最上头两层楼座,那里黑压压一片人,就像一群苍蝇围着一罐糖;再下一层的楼座稀一些,那里的男人们一身礼服,看起来就像是一群群乌鸦;有几支手电筒亮了又灭了,那是带着乐谱的音乐迷们正在试用他们的照明设备。中间大吊灯的灯光渐渐暗下去,在大厅的一片黑暗中,我听见掌声响起,迎接大师的入场。光线与声音这样渐进交替,我的一种感官开始休息,另一种感官则立刻开始工作,我觉得这很有趣。在我左边,赫纳坦夫人用力地拍着手,整排的人都无比热烈地鼓着掌;但是,在我右边,隔着两三个位子,我看见有一个男人一动不动地低头坐着。一个瞎子,毫无疑问;我依稀看见白色盲杖和毫无用处的眼镜的反光。只有他和我拒绝鼓掌,他的态度吸引了我。我真想坐在他旁边,跟他聊聊:那天晚上能忍住不鼓掌的人就很值得关注。往前两排,埃皮法尼亚家的姑娘们手都要拍断了,她们的父亲也不甘落后。大师简短地致意过,往上面看了一两眼,掌声如流星雨般飞溅而下,与来自池座和楼上包厢的掌声汇成一片。我似乎在大师脸上看到一种介于好奇与疑惑的表情,他听到的声音应该正在向他展示一场普通的音乐会与一场二十五周年纪念音乐会之间的差别:还别说,大师靠《大海》得到的掌声可不比斯特劳斯少多少,不过,这也很好理解。我自己也被最后一个乐章的响亮与大起大落所打动,鼓掌鼓得手疼。赫纳坦夫人都哭了。 “真是太难以形容了。”她嘟嚷着,将一张梨花带雨的脸转向我。“难以形容得不可思议。” 大师退场,又入场,优雅而灵巧,他走上指挥台的样子就像是要做最后一击。他示意乐队起立,掌声和喝彩声更加猛烈。在我右边,那个瞎子在轻轻地鼓掌,小心不把手给拍疼。看着他不紧不慢地低头随观众一起致敬,仿佛入了定,对一切都不加理会,这可别有乐趣。叫好声向来只是偶尔几声的,就像是个人心情的表达,但现在却正在四面八方渐次响起。掌声一开始并没有音乐会前半段时那么响。但现在,音乐已经被人遗忘,人们鼓掌不再是因为《唐璜》或《大海》(更确切地说,是为了它们造成的震撼),而纯粹是为了大师和大厅里洋溢着的共同的情感,所以,喝彩已不再需要外在刺激,欢呼声因此越来越大,变得有些令人难以忍受。我生气地看向左边,看见一个红衣女人一边鼓掌一边跑过池座的中心,她停在指挥台下,就在大师的脚边。当大师再次鞠躬致意时,惊觉红衣女人靠得太近,吓得他直起了身子。接着,从顶层楼座里传来一声巨响,大师不由得抬起了头,举起左胳膊挥手致意,他可不常这样做。这动作让群情更加汹涌。现在,掌声里还夹杂进了鞋子跺着楼座和包厢地板的轰响。这真是太夸张了。 没有设中场休息,但大师还是退场休息了两分钟。我站起身来想把大厅看看清楚。湿热的环境和激动的心情已经让大部分听众狼狈得就像一只只冒着汗的对虾。几百条手帕就像海浪一样扑棱着,仿佛正蹩脚地延续着我们刚刚听过的《大海》。很多人都跑去大堂,想飞快地灌上一杯啤酒或橘子汁。因为害怕丢什么东西,他们跑回来时差点与往外走的人撞上。池座的大门口相当混乱,但是并没有人起争执,人们都感觉到一种无比的善念,或者更确切地说,他们都怀着一种强烈的感动之情,这让大家能惺惺相惜,心心相印。赫纳坦夫人因为太胖而无法在她的座位上活动自如,她把一张酷似萝卜的脸凑到我旁边,我一直是站着的。“难以形容,”她一直说,“太难以形容了。” 当大师回来时,我几乎有点高兴起来,因为眼前这一群人让我觉得既可怜又恶心,而我却还是其中的一员,这一点可无法推脱。在所有人中,只有大师和乐手们还算得上体面。跟我隔了几个座位的那个瞎子也是,他僵直着身子,没有鼓掌,优雅专注,不卑不亢。 “《第五交响曲》,”赫纳坦夫人对我耳语,‘极致的悲怆。” 我觉得那倒像是一部电影的名字。我闭上眼睛,也许,在那一刻,我在试图模仿那个瞎子,他是我身边这一堆黏糊糊、软绵绵的蠢物中唯一有灵性的个体。当我已能看见绿色微光像麻雀一样透过我的眼皮时,《第五交响曲》的第一段就像一把掘土锹一样砸到了我头上,让我不得不睁开眼睛。大师神情优雅,目光锐利,几乎称得上英俊。他让乐队全力奏鸣,乐音腾空而来。掌声之后,大厅观众刹那间陷入一片沉寂。我简直确信大师早在人们向他致意时就开始发动这趟音乐航班了。第一乐章在我们头顶飞过,挑起火热的记忆,再现其中深意,奏出琅琅上口的旋律。第二乐章,指挥得精彩万分,在大厅里回响。大厅里的空气仿佛已被点燃,但是,那是一团无形的冰火,从内而外燃烧着。第一声尖叫响起时,几乎没人听到,因为那是一声短促的闷哼,但是,由于那女孩就坐在我前面,她的抽搐还是吓了我一跳,同一时间,在一片管弦和鸣声中,我听到了她尖叫。一声短促而沙哑的尖叫,仿佛情感爆发或癔病发作。她的头向后仰倒,靠在皇冠剧院那仿佛青铜独角兽般的池座座位上。同时,她的双脚发疯似的跺着地板,她身边的人则紧紧抓住她的双臂。从上面,从上层楼座的第一排,我听到另一声尖叫、另一下跺脚声。大师结束了第二乐章,直接开始了第三章。我问自己,乐队指挥沉浸在近旁的乐队演奏中,还能不能听见池座中发出的这一声尖叫?前排的女孩现在正渐渐地折起身体,有人(也许是她母亲)一直拉着她的胳膊。我本想帮忙的,但是,在演奏会中,多管前排陌生人的闲事可麻烦得很呢。我又想跟赫纳坦夫人说说,因为女人都特别适合处理这种突发情况,但是她正两眼紧盯着大师的脊背,陶醉在音乐之中。我觉得她的嘴下面、下巴上有什么东西闪闪发光。然后,我就突然看不见大师了,因为前排一位穿着无尾礼服的先生挺起了他那胖乎乎的背脊。竟有人在乐章奏到一半时起身,这是很奇怪的,但是,那几声尖叫和人们对那歇斯底里的女孩的毫不理会同样也很奇怪。有什么东西像一块红色斑渍似的引得我看向池座的中央,我再次看见中场休息时跑到指挥台下去鼓掌的那位女士。她慢慢地往前走着,她的身子是笔直的,我却觉得她是弯着腰走的,也许是因为她走路的姿态,那是一种缓步的前进,勾人心魄,好像是要准备起跳似的。她紧盯着大师,有一瞬间,我看见她眼中的激动神采。有一个男人从成排的座位中走出,开始跟着她走。现在,他们已走到了第五排,又有三个人加入了他们的队伍。音乐快结束了,大师带着无比的冷硬甩出最后一段的头几个和弦,一声声乐音就像雕塑般同时拔地而起,高高的、或雪白或翠绿的柱子,一幢用声音铸成的卡纳克神庙,那红衣女子与她的追随者正一步步走过它的中殿。 在乐队发出的两声锐响中,我又听到了一声尖叫,但是,这一次,喊声来自右边的一间包厢。随之而来的是起头的几下掌声,它已再也无法自抑,盖过了乐音,仿佛在雄浑、阳刚的乐队与婉转承欢的大厅之间持续不断的激情喘息中,大厅已不再愿意等着乐队享受,转而陶醉于自身的欢愉,她呻吟着、扭动着,因无法承受的快感而尖叫。我无法在自己座位上移动,只感觉到在我身后似乎起了阵阵骚动,感觉到有人正与池座中央的红衣女子及其追随者沿同一方向平行前进着。红衣女子一行已经到了指挥台下,就在这时,大师把指挥棒插入了最后一道音乐之墙,就像斗牛士将整把剑刺进牛的体内一样。然后他筋疲力尽地向前弯腰,就好像颤动的空气已用最后一顶将他抵住。当他直起身来的时候,整个大厅的人都已起立,我也一样。整个空间就像是一块被如林的尖利长矛瞬间捅碎的玻璃,掌声、尖叫声混成一体,粗野异常,溢满大厅,但同时又透着些许恢宏,就像狂奔的公牛群或者类似的东西。观众从四面八方汇集到池座区,我毫不惊讶地看见两个男人从楼上包厢跳到地上。赫纳坦夫人在尖叫,就像被踩了一脚的老鼠。她已经从座位上挪了出来,正大张着嘴、将双臂伸向舞台,嚷叫出她的激动之情。到那一刻为止,大师一直都是背对着大厅的,几乎不屑一顾,只是看着他的乐手们,也许还带着赞许吧。但现在,他慢慢地转过身来,低下头第一次致意。他的脸很苍白,好像累坏了似的。我心想,(面对着周遭这一片群魔乱舞、光怪陆离,我正百感交集、千头万绪)他可能要晕倒了。他第二次致意,然后看向右边,那里有一个穿无尾礼服的金发男子刚刚跳上舞台,他后面还跟着另外两个人。我觉得大师好像作势要走下指挥台,但是我随后发现他的那个动作有点像是一阵痉挛,就像他想甩脱什么似的。红衣女子的双手攥住他的右脚踝,脸抬向大师。她在尖叫,至少我看见她大张着嘴,我估计她在尖叫,就和其他人一样,也许我也一样。大师垂下指挥棒,用力地挣脱,他在说着什么,但是听不清楚。那女子的一位追随者已经抱住了大师的另一条小腿,大师转向他的乐队,好像在寻求帮助。乐手们都站在那里,站在一片东倒西歪的乐器中,站在舞台耀眼的灯光下。池座中的男男女女都从舞台两边爬上来,乐谱架随之如麦浪般倒下,再分不清谁是乐手而谁不是。因此,大师看到一个男人爬到指挥台后时,立刻抓住他,让他帮自己摆脱红衣女子和她的追随者,他们的双手已经爬满了他的双腿。就在这时,他发现那个男人并不是他的乐手之一,便想推开他,但是这人却抱住了他的腰。我看见红衣女子张开双臂,像是在诉求着什么。大师的身影已经消失在围绕着他、簇拥着他的人流之中。到这一刻为止,我一直带着一种又惊恐又好笑的心情看着这一切,我对现在的情况是彻底找不着北。但是,就在这一刻,我右边一声极尖利的叫声吸引了我的注意力,我看见那个瞎子已经站起身来,正把双臂舞得像风车。他叫喊着、召唤着、乞求着什么。这太过分了,我再也看不下去了,我觉得自己也是这情绪大决堤中的一分子,便也跑向了舞台,从边上跳了上去。就在这时,一群人正如痴如狂地围着小提琴手们,抢过他们的乐器(可以听见乐器就像巨大的棕色蟑螂一样咯吱作响、被踩爆的声音),并开始把他们从舞台上拖向池座区,那里有其他人在等着拥抱乐手、再将他们淹没在混乱的人流中。这很有意思,但是我一点也不愿意投入这样的激情表达,我只想待在一旁,看着发生的一切,因为我已经被这场前所未有的献礼行动震住了。不过,我还有足够的理智来问自己乐手们为什么没有掀开横幕飞快地逃开,但我立刻明白那是不可能的,因为听众已经成群结队地堵住了舞台的两翼,形成了一个移动的包围线,他们踩过乐器、踢飞乐谱架,不断地前进。他们一边鼓掌一边叫嚷,那巨大的喧哗声震耳欲聋。我看见一个胖子向我跑来,手里拿着他的单簧管。我有点想等他过来时拽住他,或者绊倒他,让听众能够抓住他。我还没决定好,一个脸色发黄、低领口上成堆珍珠乱颤的夫人经过我身边,怨恨而愤懑地看了我一眼,她抓住了那个单簧管手,他低低地叫着,试图护住他的乐器。两个男人合力抢过他的乐器,乐手被带到池座区的一边,那里已乱到了极点。 现在,叫喊声已盖过了掌声,人们都忙着拥抱和拍打乐手们,没法鼓掌。因此,喧哗声就变得越来越尖利,时不时还会爆出一声声货真价实的嚎叫,其中有几声中,我仿佛还听出了只有疼痛才能带出的极特殊的音色。这让我怀疑是不是有人在乱跑乱跳时摔断了胳膊和腿脚。我也冲回池座区,因为舞台现在已经空了,乐手们被他们的崇拜者抓着带向四面八方:有的去往楼上包厢,那里隐约现出一片混乱、骚动,有的去往狭窄的走廊,走廊的一边通向大厅。最激烈的呼号是从楼上包厢区传来的,乐手们仿佛抵不住这么多双手臂的推挤和勒压,只能绝望地哀求观众让自己喘口气。池座区的人们都挤在阳台式包厢的开口处,我也穿过成排的座位跑向一个阳台式包厢,这时的场面更加混乱了,灯光突然暗了下去,只余下一丝红色的微光,让人连彼此的脸都看不大清,身体更是变成了癫狂的暗影、模糊的物体,彼此推挤着,或是试图分开,或是努力汇合。我好像在我这一边的二楼包厢上瞥见了大师的银发,但他立刻消失了,就好像有人拖着他跪了下去似的。我听到近旁传来一声喑哑但暴烈的叫喊声,看见赫纳坦夫人和埃皮法尼亚家的一个姑娘正跑向大师所在的包厢。我现在已经很肯定,大师就在那个包厢里,正被红衣女子和她的追随者团团围住。埃皮法尼亚小姐十指交叠,做成个镫子,赫纳坦夫人无比灵巧地把一只脚踩上去,一头扑进了包厢中。埃皮法尼亚小姐看了我一眼,她认出了我,冲我喊了句什么,也许是要我帮她爬上去,但是我没理她,只是离那包厢远远的,不想去跟一些激动得发狂、彼此猛力推挤的人争这块香饽饽。卡略·罗德里格斯之前将乐手们拖到池座里的那股猛劲儿让他在舞台上十分扎眼,但他也刚被人用圆号一挥磕破了鼻子,满脸是血,正摇摇晃晃地乱撞。我可一点也不替他难过,就连看见那瞎子在地上乱爬,到处撞上座位,迷失在这片难辨东西的密林中,我也不难过。我已经不在乎任何事,只想知道这一片叫喊声能不能快点停下来,因为从包厢那边还在发出刺耳的叫声,而池座的观众则不知疲倦地齐声应和着,与此同时,每个人都想把别人挤开,试图从什么地方钻进包厢里。很明显,外面的走廊已经水泄不通,因为最猛烈的攻击都是从池座这里发起的,人们都想跟赫纳坦夫人一样跳上去。我看着这一切,感受着这一切,但与此同时,我却没有半点一起发狂的意愿,因此,我的无动于衷让我有种奇怪的负疚感,好像我的行为才是那天晚上绝对的、终极的放肆行为。我在一张空座位上坐下,任时间分分秒秒过去,与此同时,虽然我不言不动,却仍然注意到巨大的绝望呼号声正逐渐降低,注意到尖叫声正逐渐减弱直至消失,注意到有一部分观众正惶惑地嘟囔着退场。当我觉得已经能出得去时,便离开池座的中心,穿过了对着大堂的走廊。有几个人走起路来像是喝醉了酒,一边用手帕擦着手或嘴,一边把礼服拉拉平,把衣领理理好。在入口大堂里,我看见几个女人正在找镜子、在钱包里乱翻。其中有一位肯定是受了伤,因为她的手帕上有血。我看见埃皮法尼亚家的姑娘们跑了出去,她们似乎还因为没能爬上包厢而怒气冲天,她们看看我,好像那是我的错似的。我估计她们应该已经在外面了,这才开始往出口的台阶走。就在这时,红衣女子和她的追随者们出现在大堂中。跟先前一样,男人们走在女子后面,他们好像是在遮掩着彼此,好让别人看不见他们破破烂烂的衣服。但是那红衣女子却走在前头,目光倨傲。当她经过我身边时,我看见她用舌头舔过双唇,她用舌头慢慢地、贪婪地舔过噙着笑意的双唇。 [13]迈那得斯,即酒神狂女,希腊神话中追随和崇拜酒神的信女,现常用来比喻狂热到神智沦丧边缘的崇拜者。[14]《仲夏夜之梦》,德国作曲家门德尔松于1843年为同名戏剧作配的乐曲。《唐璜》,德国音乐家理查·斯特劳斯创作的交响诗。《大海》,法国作曲家德彪西的管弦乐作品。《第五交响曲》,贝多芬创作的四乐章的交响曲。[15]《瓜拉尼人》,巴西音乐家哥梅斯(1836—1896)根据巴西作家阿伦卡尔的同名小说改编的歌剧。[16]约翰奈斯·勃拉姆斯(1833—1897),德国作曲家。古斯塔夫·马勒(1860—1911),奥地利晚期浪漫主义作曲家。莫杰斯特·穆索尔斯基(1839—1881),俄罗斯作曲家。[17]约瑟夫·李斯勒(1873—1929),法国钢琴家。[18]汉斯·吉多·冯·彪罗男爵(1830—1894),德国指挥家和作曲家。[19]安东·布鲁克纳(1824—1896),奥地利作曲家和管风琴家。[20]牛博士,儒勒·凡尔纳(1828—1905)创作的小说《牛博士的实验》中的主人公,他以为基康东镇建新式的氧气发电站为名,向镇上的植物、动物和人输送纯氧气,以观察摄入纯氧对生物的作用。植物因此而加速生长,动物跟人则变得易于激动、充满攻击性。故事以牛博士的氧气工厂爆炸而告终。[21]原文为法文。[22]卡纳克神庙位于埃及,是底比斯最为古老的庙宇。 基克拉泽斯群岛的偶像 “你听不听,我都无所谓。”索摩查说,“事实就是这样,我觉得应该让你知道。” 莫兰德一惊,就好像他刚刚从很远的地方回来似的。他记得,在他神游太虚之前,他正在想索摩查发疯了。 “不好意思,我走了会儿神。”他说,“你得承认,这一切……总之,到这里来,见到你在这种……” 不过,理所当然地认为索摩查在发疯也太轻率了。 “是啊,说都说不清楚。”索摩查说,“至少我们说不清楚。” 他们对视了一秒钟,莫兰德首先别开了目光。与此同时,索摩查的声音再一次响起,带着公式化的口吻,就像那种听过就忘的枯燥讲解。莫兰德不愿意看他,但这样就不得不盯着柱子上的小雕像看了。这就像再次回到那个有着知了鸣唱、染着青草气息的金色午后,那时索摩查和他意外地在岛上挖到了那个小雕像。他记得,几米之外,在那块可以远远望见帕罗斯岛海岸线的巨石上,特蕾丝一听到索摩查的喊声就转过头来,她犹豫了一秒钟,便向他们跑了过去,忘记了她还把她的红色比基尼胸罩拿在手上。她在井边弯下腰,索摩查的双手举着被霉斑和腐烂物糊得几乎面目全非的小雕像伸出井口。莫兰德又好气又好笑地冲她嚷嚷,叫她穿上衣服,特蕾丝直起身子看向莫兰德,好像不明白他的意思,然后,她突然背过身去,用双手挡住胸口。与此同时,索摩查把小雕像递给莫兰德,跳出了井外。莫兰德几乎立马就回忆起了接下去的那几个钟头,想到了河边露天帐篷中的那一晚,想到了在月光下的橄榄树间走着的特蕾丝的身影。如今,索摩查的声音单调地回荡在几乎空无一物的雕刻工作室中,却好像是从那一晚传来的,也成了他记忆的一部分。那一晚,索摩查含糊地暗示了他的荒唐愿望,而他莫兰德,两杯浓稠的葡萄酒下肚,则开心地笑着说索摩查是伪考古学家,是无可救药的诗人。 “说都说不清楚。”索摩查刚刚说,“至少我们说不清楚。” 在斯克罗斯谷底的露天帐篷中,他们的手曾经握住那座小雕像,曾经不停地拂拭,直到它被时间与遗忘遮去的真面目全都露了出来(特蕾丝还在橄榄树林里为莫兰德的责骂和他愚蠢的偏见而发脾气)。长夜漫漫,索摩查向他吐露了想通过除了双手、双眼和科学以外的途径来接触那座小雕像的荒唐想法。他们的谈话,有美酒相陪,有香烟缭绕,蛐蛐儿的叫声和潺潺的水声也交织其中,混成了一种仿佛无法沟通的模糊感觉。之后,索摩查拿着小雕像回了他的帐篷,特蕾丝也一个人待烦了,回来睡觉。莫兰德便跟她讲了索摩查的异想天开,两人带着巴黎式的打趣口吻猜测,是不是从拉普拉塔河来的人都想象力这么丰富。在睡觉之前,他们俩低声谈了谈那天下午发生的事情,最后,特蕾丝接受了莫兰德的道歉,吻了吻他,然后,一切就像平常在岛上或是其他任何地方一样了,只有他和她、上方的夜空,以及悠长的模糊时光。 “还有谁知道吗?”莫兰德问。 “没了。就你跟我。这样才对,我觉得。”索摩查说,“最近这几个月,我几乎没离开过这里。一开始,有个老太太来收拾工作室、替我洗洗衣服,但是她让我不自在。” “能就这样住在巴黎的郊外,这看上去挺不可思议的。这么安静……嘿,可你至少还会到镇上去买粮食呀。” “以前是的,我已经说过了。但现在已经没这必要。那里,一切应有尽有。” 莫兰德看看索摩查手指的方向,就在小雕像和弃置在架子上的众多复制品再过去一点的地方。他看到木材、石膏、石材、锤子、灰尘,还有玻璃上的树影。手指似乎指向了工作室中的一个角落,那里空空的,地上只有一块脏抹布。 但是,其实一切都没怎么改变,他们分开后的那两年也是时间中一片空空的角落,他们之间应该说却没有说过的一切就好比是一块脏抹布。去群岛上的探险,那场在圣米歇尔大道上的一家露天咖啡座里萌生的浪漫疯狂之旅,在他们于谷中废墟里找到那具雕像后立刻结束了。也许是对被人发现的恐惧磨掉了最初那几星期的快乐心情。有一天,在三人去沙滩时,莫兰德无意中看见了索摩查的一个眼神。那天晚上,他跟特蕾丝商量了一下,两人决定尽快回去,因为他们很敬重索摩查,而他现在——这么毫无预警地——难过起来,两人觉得不该这样。回到巴黎,他们还是偶尔见面,几乎都是因为公事,不过,莫兰德总是一个人去赴约。第一次见面时,索摩查问起过特蕾丝,之后,他似乎就无所谓了。他们之间没有说出口的一切让两人,也许是三人,倍感沉重。莫兰德同意由索摩查保管那小雕像一段时间。几年内想卖掉这雕像是不可能的。马克斯认识一位上校,这位上校认识一位雅典海关人员,马克斯就把这个期限定为收受贿赂的附加条件。索摩查把雕像带去了他的公寓,莫兰德每次跟他见面时都会看见它。他们从来没邀过索摩查去拜访莫兰德夫妇,就像很多其他的事情他们也不再提起一样,说到底,就是所有跟特蕾丝有关的事。索摩查似乎只关心他的执著想法,他就算有时请莫兰德到他的公寓喝杯白兰地,也只是为了旧话重提。这一点也不稀奇,毕竟,莫兰德太了解索摩查对于某些边缘文学的喜好了,并不会觉得他对此念念不忘很奇怪。在这种几乎是自动自发的剖白过程中,莫兰德觉得自己其实可有可无。只是,看着索摩查的双手一遍遍抚摸着虽面无表情却仍十分美丽的雕像那具小小的身体,听着他单调地重复着千篇一律的神神叨叨,不厌其烦,莫兰德惊讶于那股愿望竟如此狂热。在莫兰德看来,索摩查的执迷不悟不是毫无缘由的:在某种意义上,考古学家都会对他所探索、所发现的过去有认同感。因此,他会相信接近一道那样的时光留痕可以让时空扭曲、改变,能打开一条裂缝通向……索摩查其实从没这么说过,他所说的都很模棱两可,是一种不着边际的影射,毫无根据的谋划。那个时候,他已经开始笨手笨脚地制作小雕像的复制品了。莫兰德在索摩查离开巴黎之前看到了第一件,他出于友情,礼貌地听索摩查执著地老调重弹,说着要通过反复描摹那些表情和姿态来返璞归真,说着他肯定自己不懈的尝试一定会让他与原初的世界合为一体,达到一种质的飞跃,因为到时就不再有二元相对,而是完全融合:本真的感应。(这不是他的原话,但是,当莫兰德稍后为特蕾丝重新组织这些话时,他总得用某种方式将它表达出来。)而这种感应,就像索摩查刚刚告诉他的那样,已经在四十八小时之前、夏至的晚上形成了。 “好的。”莫兰德一边点燃另一根香烟一边同意道,“但是我还是希望你能解释一下为什么你会这么肯定……呃,肯定你已经到了顶点。” “解释……你难道看不出来吗?” 他再一次把手凌空一挥,伸向工作室的一个角落,在天花板和小雕像之间划出一道弧线。那小雕像就在一根大理石细柱上,聚光灯的三角光区笼罩住它。莫兰德没来由地想起,特蕾丝把小雕像带过边境时曾把它藏在一只玩具狗里,那是马克斯在布拉卡区的一个地下室里做成的。 “不可能不是这样。”索摩查天真地说,“每做一尊新的复制品,我就更加接近一些。那些形态逐渐向我袒露出内中精髓。我的意思是……啊,跟你解释这个得花上好几天……荒唐的是,在那里,一切都会进入一种……但是,如果是这个的话……” 他的手来回挥动,强调着“那里”和“这个”。 “事实上,你已经成了个雕塑家啦。”莫兰德说,他听到自己说话,觉得自己真蠢,“最新的两件复制品很完美。你要是哪天把雕像给我,我永远也不会知道你给我的是不是真品。” “我永远都不会把它给你的。”索摩查答得简洁,“你别以为我已经忘记了它是属于我们两个人的。但是,我永远不会把它给你的。我唯一盼望的只是特蕾丝和你能跟着我,和我在一起。是的,我希望我到达那里的那一晚,你们俩能跟我在一起。” 这是将近两年来莫兰德第一次听见他说起特蕾丝,就好像在此之前,她对他而言已经死了,但是,他提到特蕾丝的那种方式还是无可救药的怀旧,还像是在希腊的那个早上,当他们下到沙滩上时一样。可怜的索摩查。他仍然……可怜的疯子。但是,更奇怪的是,他自己竟在琢磨,为什么到了最后一刻,在他接到索摩查的电话上车以前,他会觉得好像必须给特蕾丝的办公室打个电话,让她迟一些过来工作室这边跟他们见面。他一定得问问她,在听到他教她怎么来到小山上的这座僻静小楼时,她都想了些什么。要让特蕾丝一字不差地把她听自己说的话复述出来。莫兰德暗自痛骂自己这种偏要像修复博物馆中的希腊陶瓶一样重现生活轨迹的条理癖,他必须细致地将小小的碎片都拼凑起来。而索摩查的声音就在那里,还有他的双手,来回挥动着,好像也想拼贴空气的碎片,做成一只透明的瓶子;他的双手指着小雕像,让莫兰德不由再一次看向那只史前小东西的月白色身躯,它是在难以想象的环境中被遥远得不可思议的某人雕琢而成的,距今几千年,也许更久远。在那让人目眩的远古,有鸟兽奔跳、吼叫,有无需生祭的仪式,也有潮汐、星宿、发情期,以及朴拙的生祭仪式。他看向那张毫无表情的脸庞,如一面空洞的镜子,紧绷到极点,只有鼻梁的线条将那镜面打破,他看向那对不怎么明显的乳房、三角形的私处、环抱着小腹的双臂。这是最初的偶像,她代表着祭神时节的那些仪式底下隐藏的第一波恐惧,她高举着山中祭台上宰杀祭品的石斧。这真的让人觉得他自己也变蠢了,好像当个考古学家还不够糟糕似的。 “求你了,”莫兰德说,“就算你认为这一切都无法解释,但你就不能努力给我解释一下吗?说到底,我只知道你这几个月一直都在刻复制品,还有两天前的晚上……” “这太简单了。”索摩查说,“我一直感觉那另一个世界仍然鲜活地存在着。但是,首先得纠正五千年来走过的错路。有趣的是,就是他们自己,爱琴海人的后代们犯下了这个错误。但是,现在一切都不重要了。看,就是这样。” 在那尊偶像旁边,他抬起一只手,轻轻地放在她的乳房和腹部上,另一只手抚着脖颈,再往上摸到雕像那并没描出的嘴。莫兰德听见索摩查在用一种低沉、喑哑的声音说话,有点像是他的双手或者也许是那张并不存在的嘴巴在诉说着那烟雾弥漫的洞穴中的狩猎、那奔逃无路的鹿群、那不能直呼的名字、那些蓝色油脂画成的圆圈、两河并行的嬉戏交错、波赫克的童年以及去往西方石阶和不祥暗影中的高地的远征。他心想,若是趁索摩查不注意时打个电话,是否还来得及叫特蕾丝把贝尔内特医生带过来。——但是,特蕾丝应该已经在路上了;在岩石边,女神在吼,牧民首领割下最壮美的公牛的左边犄角,将它递给盐民首领,以此重修与哈伊莎女神的契约。 “嘿,让我喘口气。”莫兰德说,他站起身,往前跨了一步,“这令人难以置信。而且我渴得要死。我们喝点什么吧,我可以去找一点……” “威士忌就在那里。”索摩查说,一边慢慢地把手从雕像身上收回来,“我不喝,我在献祭之前得斋戒。” “真遗憾。”莫兰德一边找酒瓶一边说,“我一点也不喜欢一个人喝酒。什么献祭?” 他将威士忌一直倒满至杯沿。 “按你的话来说,就是为融合而作的献祭。你听不见吗?那是双笛,就像我们在雅典博物馆看见的那个小雕像上的那支一样。生命之声在左边,不和之音在右边。不和对于哈伊莎而言也是生命,但是,献祭一旦完成,笛手们就不会再在右边笛管里吹奏了,从此只听见新生命的笛声,这生命饮下了流淌出来的鲜血。笛手们会满嘴都是血,再用左边笛管吹奏。而我会用血涂上她的脸,你看,就这样,在鲜血下,她的双眼和嘴就会出现。” “别再说傻话了。”莫兰德灌下一大口酒,说道,“血可不适合我们的大理石小玩偶。是的,很热。” 索摩查已经不紧不慢地脱下了衬衫。当莫兰德看见他解着裤子纽扣时,他心想自己就不应该由着他这么兴奋,不该容他的狂热发作。干瘦、黝黑的索摩查赤裸裸地站在聚光灯下,他似乎很陶醉地注视着空间中的某一点。从他微张的嘴里,滴出一线口水。莫兰德猛地将酒杯往地上一放,他估计,要走到门口,就必须想个法子骗过索摩查。他一点儿也不清楚索摩查手中晃动着的石斧是从哪里冒出来的。他蓦地明白了。 “早该看出来。”他说,一面慢慢后退,“与哈伊莎的契约,嗯?那鲜血就由可怜的莫兰德来提供,对吗?” 索摩查也不看他,便开始绕着圈向他靠近,好像在踏着一条既定的路线。 “你要是真的想杀我,”莫兰德冲他大叫,一边向暗处退,“何必弄这些玄虚?我们俩都很清楚,这是因为特蕾丝。但是,她没爱过你,也永远不会爱你,你这又何苦呢?” 赤裸的身体已经从聚光灯下的光圈中走了出来。莫兰德躲到角落的暗影中,踩着地上湿漉漉的抹布,他明白自己已经退无可退。他看见斧子高举,便像流在岱纳广场的体育馆里教过他的那样跳了起来。索摩查大腿中部中了一脚,脖子左侧挨了一劈。斧子斜飞出去老远。莫兰德灵活地挡开倒向他的身体,抓住了那尊再无人护卫的玩偶。当斧刃落到索摩查额头中央时,他还在低哑、惊恐地尖叫。 在再次看向索摩查之前,莫兰德在工作室的角落里吐了出来,就吐在那块脏抹布上。他觉得像被掏空了似的,吐一下让他感觉好了些。他从地上把杯子拿起来,喝掉了剩下的威士忌,他想着特蕾丝随时都可能来,他得做点什么,通知警察,解释清楚。他抓起索摩查的一只脚拖着尸体,让它完全暴露在聚光灯光下,一面想着,他要证明自己是正当防卫并不困难。索摩查古里古怪,与世隔绝,明显是疯了。他弯下腰,将双手放在死者脸上和头发上流淌的鲜血中浸湿,同时看看手表,七点四十了。特蕾丝不会耽搁太久的,也许最好是出门到花园里或街上去等她,不让她看到偶像的脸上流着鲜血的一幕,那些顺着脖子往下滑的细红线,沿着乳房的边缘,在阴部那小小的三角区汇合,再顺着大腿滴下。斧子深深地嵌入祭品的头颅,莫兰德将它拔出来,用黏糊糊的双手掂了掂。他用一只脚把尸体再推过去一点,让它抵着柱子。他在空中嗅嗅,然后向门口走去。也许最好把门打开,让特蕾丝能够进来。他把斧子倚在门边,开始脱衣服,因为很热,而且这股味道让人喘不过气,仿佛屋子里挤满了人。他已全身赤裸,这时他听到计程车的声音,听到特蕾丝的声音引领着笛子的乐音,他关上灯,拿着斧子在门后等着,他一边舔着斧刃一边想着,特蕾丝真是准时极了。 [23]基克拉泽斯,意为“环状”群岛,位于爱琴海南部。[24]原文为法语。[25]拉普拉塔河,巴拉圭河与乌拉圭河汇集后形成的一个河口湾,是南美洲仅次于亚马逊河的第二大河。[26]流,日语人名。 一朵黄花 听着像玩笑话,但是,我们确实是永生不死的。我是通过反向推理知道这一点的,我知道这一点,是因为我认识唯一难逃一死的人。他在康布罗纳路上的一家风味餐馆里跟我讲了他的故事。他喝得很醉,所以,虽然店老板和吧台旁的食客们都笑得快把酒从眼睛里喷出来了,他仍能轻松地吐露真情。他应该看到了我脸上的某种好奇,因为他坚定地坐到了我旁边,我们后来甚至还要了角落里的一张桌子,可以安静地喝喝酒、聊聊天。他对我说,他从市政府退休了,老婆去了她父母家住一阵子,这是用来表示她已经抛弃了他的众多说法之一。他一点也不老,也不蠢,他的脸庞干瘦,眼神像是得了结核病似的。他是真的在借酒消愁,五杯红葡萄酒下肚,他便一直大声地这样宣称。在他身上,我没有闻到巴黎人特有的那种气味,但是,那似乎只有我们外国人闻得到。他的指甲保养得很好,也没有一点头皮屑。 他说,他曾在95路公交车上见到过一个大约十三岁的男孩儿,在见到那男孩儿的那一瞬间,他就发现这个男孩跟他很相像,至少符合他对自己在那个年龄时的记忆。渐渐的,他明白他们俩在所有方面都很相像,脸、手、落在额头上的那绺头发、分得很开的双眼,尤其是那股羞怯、把自己藏在一本漫画杂志后面的样子、把头发往后抹的动作和行动时的无比笨拙。两人相像得让他直想笑。当男孩在雷恩路下车时,他也跟了下去,把一个还在蒙帕纳斯等着他的朋友晾在了一边。他找了个理由跟男孩攀谈起来,他跟男孩打听了一条街,然后,毫不意外地,他听到的声音就是他自己童年时的声音。男孩正往这条街走,两人很不好意思地一起走了几个街区。这时,他突然仿佛醍醐灌顶般顿悟过来。一切都没有解释,但是这种事本就不用解释,若是试图解释它——就像现在——,它反倒会变得含糊,显得愚蠢。 长话短说,他千方百计进入了那男孩的家,他曾经做过童子军指导员,借着那段历史给他带来的权威感,他打入了这座固若金汤的堡垒:一个法国家庭。他看见的是一户虽贫寒却还体面的人家、一位挺显老的母亲、一位退休的叔父和两只猫。然后,他毫不费力地让他的一个兄弟把自己十四岁上下的儿子交给他管。两个男孩成了朋友。他开始每个星期都去卢克的家,卢克的母亲用煮过头的咖啡来招待他,他们聊战争,聊军事占领,也聊卢克。原先的顿悟渐渐完整、明确起来,有了一种分明的轮廓,人们喜欢称之为命运。这甚至可以说得更通俗一点:卢克就是他重生的模样,不存在必死的天命,我们都是不死之身。 “我们全都是不死的,老伙计。您看看,从来没人能证明这一点,却叫我撞上了,在一辆95路车上。一个运作上的小错误、一个时间的褶皱,重生体与前身竟同时在世,而不是接续出现。卢克本应该在我死后再出生的,但是……更别提我竟在公共汽车上遇见了他这种惊人的巧合了。我相信我已经跟您说过,那是一种无需言语的、完全的笃定。就是那样,结了。可是,疑虑却也随后产生了,因为在那种情况下,人都会以为自己傻掉了,也许会吃些安眠药了事。但随疑虑而生的,是在将疑虑逐个消除的过程中出现的种种证据,证明我没有搞错,证明不必再有疑虑。有时候我也会想跟那些蠢货聊聊,而我现在要跟您说的正是让那些蠢货笑得最厉害的地方。卢克不仅仅是我的重生体,他的未来也会跟我——这个正在跟您说话的可怜虫——一模一样。看看他玩耍的样子,看看他每次摔跤都伤得很重,会扭到一只脚或是锁骨移位,看看他那些明摆在脸上的心思和有人问他任何事情时那股涌上脸庞的红晕吧。他的母亲却不同,他们多喜欢聊天,即使那男孩就在那里羞得要死,他们也会口无遮拦地乱说,说他最不可思议的隐私,说他长第一个牙时的趣事,说他八岁时的画作和生过的各种疾病…… “那好心的夫人一点也没有怀疑,这是当然,他叔叔也常跟我下国际象棋,我就像是家里的一分子,我甚至垫钱给他们让他们撑到月末。我毫不费力地了解了卢克的过去,只需要把问题穿插在大人们感兴趣的话题上:叔叔的风湿、女门房的坏心眼儿、政治。就这样,我在象棋将军和对肉价的思考的空隙中逐步了解了卢克的童年,就这样,证据更加完备、确凿了。但是,请您理解,我们同时再要一杯酒:卢克就是我,就是我的小时候,但是您别把他想象成一模一样的复制品,倒不如说他是一个相似的镜像,明白吧,就是说我七岁时手腕脱臼,卢克却是锁骨脱臼,九岁时,我们分别得了麻疹和猩红热;而且时代也会有影响,老伙计,我的麻疹持续了十五天,而卢克则四天就被治好了,医学的进步,诸如此类。一切都很相似,所以说,打个比方,街角的面包店老板很有可能就是拿破仑的一个重生体,他对此一无所知,因为这个顺序并没有被打乱,因为他永远不可能会在一辆公交车上撞破真相;但是,如果他要是不知怎么发现了这个真相,他就会明白他是在重蹈覆辙,是在重走拿破仑的老路,他会明白从洗碗工变成蒙帕纳斯一家上好的面包店的老板就是从科西嘉一跃坐上法兰西王位的写照,若是在他一生的过往中慢慢淘,他就会发现那些可以与埃及之战、执政府时期和在奥斯特里茨的时候对应起来的那些时刻,最后,他会明白在几年内他的面包店就会遇上不测,他最后会流落到圣海伦娜岛,不过到他这儿就可能是六层楼上的一间小屋,但他也同样是一败涂地,也同样被孤独淹没,也同样为他那曾经宏图大展的面包店而骄傲。您明白了,对吧。” 我明白,但是,我提出,我们小时候都会在某个固定时期得些特有的病,我们踢足球时几乎人人都会跌破什么地方的。 “我知道,我之前只跟您谈了谈表面的相似之处。比如说,卢克跟我长得像,这本身并不重要,但对于公共汽车上的顿悟它就很重要了。而真正重要的是生活的经历,这很难解释,因为这包括了性格、模糊的记忆和童年的轶事。那时候,我是说当我在卢克那个年纪的时候,我已经度过了一个病痛缠身的痛苦时期,之后,我还在恢复期中,就跟朋友们去玩,摔断了一只胳膊,刚刚过了这一关,我又爱上了一个同学的姐姐,很受煎熬,在面对不停地奚落自己的女孩时不敢直视她眼睛的人都受过这种苦。卢克也生过病,他刚好,就有人请他去看马戏,下台阶时他滑了一跤,一个脚踝脱臼了。过没多久后的一天下午,他母亲撞见他在窗边哭泣,手里攥着一条蓝色的小手帕,那条手帕可不是家里人的。” 在这个世上总得有人当反方,因此我说,小的时候总会受伤,生病、恋爱更是必不可少。但是,我也承认,飞机的事情就不一样了。那是一架带弹簧螺旋桨的飞机,是他送给男孩的生日礼物。 “当我把它给他时,我再一次想起了我十四岁时母亲送给我的麦卡诺和我的遭遇。当时我正在花园里,虽然一场夏日的风暴就要来临,已经听得到雷声滚滚;我正在凉亭的桌子上组装一台起重机,就在临街的大门旁。家里有人叫我,我不得不进去了一会儿。当我回来的时候,麦卡诺的盒子不见了,而大门敞开着。我绝望地叫嚷着跑向大街,但是已经一个人都看不见了,就在同一时刻,一道闪电砸在对面的房子上。这都是一瞬间的事,我把飞机给卢克的时候就在回想着这一切,而卢克盯着飞机,表情跟我当时看着我的麦卡诺时一样幸福。他母亲过来给我一杯咖啡,我们拉了会儿家常,这时,我们听见一声尖叫。卢克跑向窗户,就好像他想跳出去似的。他的脸色苍白,热泪盈眶,结结巴巴地说飞机飞偏了,正好飞出了半开着的窗口。‘再也看不见了,再也看不见了。’他哭着一遍遍地说着。我们又听到下面有人嚷嚷,叔叔跑进来说对面房子着火了。您现在明白了吗?是的,我们最好再喝一杯。” 接着,因为我没说话,那男人又说,他从那时开始只想着卢克,想着卢克的命运。他母亲想把他送进一间技术学校,这样他就能兢兢业业地打拼出她所谓的人生道路,但是,这条道路已经打拼过了,只是他不能这么说,否则会被人当成疯子,人们会把他跟卢克永远分开,所以,他只是跟男孩的母亲和叔叔说一切都是没有用的,不管他们怎么做,结果都是一样:卑躬屈膝、苟延残喘的单调生活,磨破衣衫、啃噬灵魂的一次次挫败,躲在街头小餐馆里的自怨自艾。但最糟糕的并不是卢克的命运,最糟糕的是卢克也会死,然后会有另一个人重复卢克和他自己的老样子,这个人死了,又会有下一个人接续这个轮回。对他而言,卢克已经不再重要;到了晚上,他难以入眠,只想着下一个卢克,想着那一个个也许叫罗伯特、或克劳德、或米切尔的后继者,想着那无数的可怜虫懵懵懂懂地重蹈前人覆辙,还自以为海阔天高,自以为人定胜天。这男人越喝越伤心,但谁也没法劝。 “现在,当我告诉他们卢克几个月以后死了的时候,他们都笑我,他们太愚蠢了,无法明白……是的,您可别也用这种眼神看着我。他几个月以后死了,一开始是得了一种支气管炎,同样的,我在这年纪也染过肝炎。我被送去了医院,但是卢克的母亲坚持要在家里照顾他,我几乎每天都过去,有时候,我还会把我侄儿带去跟卢克玩。那一家子太过悲苦,因此,我的到访成了一种绝对的慰藉:卢克有人陪,还会有一包鲱鱼或杏仁糕。我向他们说起一家药店能给我特殊折扣,之后,他们也习惯了让我负责买药。他们最后还允许我当起了卢克的护理员,您可以想象,在一个那样的家庭里,医生来去都是漫不经心的,没有人会很在意后来的症状是不是完全符合一开始的诊断。您为什么这样看着我?我说错什么了吗?” 不,他没说错什么,尤其是考虑到他已经喝了这么多酒。正相反,只要不自己吓自己,可怜的卢克的死不过可以证明,任何一个喜欢幻想的人都可能在一辆95路车上开始异想天开,最后却落得在一个默默死去的孩子的病床前梦想破灭。为了安抚他,我把这想法告诉了他。他呆了一会儿,然后又开口了: “好吧,随您怎么说吧。事实上,在葬礼后的几个星期里,我第一次感觉到某种有点像是幸福感的东西。我仍然时不时地去拜访卢克的母亲,给她带去一包松饼,但是我对她或是那户人家已经不怎么关心了,我好像还沉浸在一股惊喜中,因为我确信自己是第一个必死之人,因为我确切地感觉着自己的生命正一天接一天、一杯酒接一杯酒地流逝,最后可能在任何地方、任何时候结束,一丝不差地重复着天知道什么时候、什么地方的某个不知名的死人的命运,但是,我是真的会死掉,再没有一个卢克来接续这场轮回,愚蠢地重复这种愚蠢的生活。您要理解这种完满感,老伙计,您该羡慕我这种今朝有酒今朝醉的幸福感。” 因为,看上去,今朝很是苦短。小餐馆和廉价的葡萄酒证明了这一点,还有那双闪烁出心头燥热的眼睛。不过,几个月来,他一直在品味着他平庸日子的每分每秒,细细回想着他失败的婚姻、他一事无成的中年,当然,还有他没人能抢去的必死天命。直到有一天下午,在穿过卢森堡公园时,他看见了一朵花。 “它就开在路边上,一朵普通的黄花。我本来是停下来点根香烟的,却看它看出了神。有点像是那朵花也在看我,那种触动,有时候……您知道,谁都会这种感觉,所谓的美感。就是那个,那朵花很美,那是一朵美极了的花。而我却死定了,我会在某一天永远地死去。那朵花很漂亮,永远都会有漂亮的花给将来的人们看。突然,我明白了什么是虚无,我曾经以为那就是平静,是苦难的终结。我会死去,而卢克已经死了,再不会有一朵花留给像我们一样的人了,什么也不会有了,绝对不会有了,而虚无就是这样,就是再也不会有一朵花。点燃的火柴烧痛了我的手指。在广场上,我跳上一辆不知开往哪里的公共汽车,开始荒唐地四处看,看尽能在街上看到的所有东西,看尽公共汽车上的一切。当到达终点站时,我下了车,又上了另一辆开往郊区的公共汽车。一整个下午,直到深夜,我不停地上车、下车,想着那朵花,想着卢克。我在乘客中寻找着某个长得像卢克的人,某个长得像我或像卢克的人,某个可能是我的重生体的人,某个一看就知道那就是我的人,然后任他离去,什么也不告诉他,这几乎就是保护他了,让他能继续他那愚昧、可悲的生活,他那蠢笨、失败的人生,直到下一次蠢笨、失败的人生,直到再下一次愚蠢、失败的人生,直到再下一次……” 我付了账。 [27]拿破仑于1798年受命远征埃及,舰队被英军完全摧毁,被困在埃及,次年回国之时,四百艘军舰只剩下两艘,损失惨重。[28]1799年11月9日,拿破仑发动雾月政变,成为法兰西第一执政。执政府,是指1799年督政府被拿破仑政变推翻后至1804年拿破仑成为法兰西皇帝前的政府,虽有三名执政,但实权掌握在第一执政拿破仑手上。[29]奥斯特里茨,位于今捷克境内。1805年,法军在奥斯特里茨战役中取得胜利,瓦解了第三次反法同盟,并且迫使奥地利取消了神圣罗马帝国的称号。[30]1815年6月18日,拿破仑遭遇滑铁卢战役的失败,之后便被流放到大西洋上的圣海伦娜岛上。[31]麦卡诺,一款法国产创意金属拼装玩具。 饭后 时间,是个孩子,在对弈中移动棋子。 赫拉克利特,《残篇59号》 费德里科·莫赖斯博士的来信 布宜诺斯艾利斯,一九五八年七月十五日星期二 致阿尔维托·罗哈斯先生 洛沃斯城,F.C.N.G.R 我亲爱的朋友: 像往常一样,每年的这个时候,就会有一种想再见见老朋友的强烈愿望涌上我心头。人生难测,造化弄人,令朋友四散,天各一方。我相信,您也同样殷殷渴盼着来上一次会餐小聚,我们可以幻想着彼此没有如此历经坎坷,共同的回忆仿佛能让我们短暂地重拾逝去的韶华。 很自然地,我最先就想到了您,我提早给您寄出这封信,让它能促使您离开您在洛沃斯的庄园几个钟头,虽然那里的蔷薇花园和图书室比整个布宜诺斯艾利斯都更吸引您。但是,请鼓起劲儿来,接受这又得坐火车又得忍受首都喧嚣的双倍牺牲吧。我们会在家里吃晚餐,就像往年一样,都是些老朋友,除了……但是,我首先想定好日期,好让您心里有个数;您会看见,我很了解您,我已经摆好了阵势。那么,我们说好…… 阿尔维托·罗哈斯博士的来信: 洛沃斯,一九五八年七月十四日 致费德里科·莫赖斯先生 布宜诺斯艾利斯 亲爱的朋友: 在您家里那令人愉快的聚会之后才几个钟头就收到这封信,您大概会吃一惊,但是,聚会上发生的一件事让我的情绪深受影响,我必须向您坦诚我的忧虑。您知道我不喜欢电话,也没有兴致写信,但是,我只要一想到发生的事情,就觉得给您写这封信是最合情理的,甚至是最起码的反应。老实说,要不是洛沃斯离首都这么远(一个老病壳子计算路程的方法是不一样的),我相信我今天就会回到布宜诺斯艾利斯跟您谈谈这件事情。好了,闲话不提,我们说正事。不过,在此之前,亲爱的费德里科,我还要再次感谢您为我们准备的绝妙晚餐,只有您才做得到。路易斯·福内斯、巴里奥斯、罗维罗萨都跟我一样,认为您真是个天才(巴里奥斯如是说),是个无可比拟的东道主。那么,如果说虽然出了那样的事,我却还是对这次聚会十分满意,甚至有些留恋,这大概不会让您觉得奇怪,因为这次聚会让我得以再次与老朋友们相聚,重温那许许多多被孤独岁月渐渐消磨殆尽的记忆。 不过,我要说的事情,对您来说真的是件新闻吗?我一边给您写信,一边忍不住想,也许是因为您身为主人,迫使您昨夜掩饰住了罗维罗萨和路易斯·福内斯之间的不愉快可能给您造成的不安。 至于巴里奥斯,他像往常一样大大咧咧,什么也没发觉,只是无比惬意地品尝他的咖啡,聆听着各种趣事和笑话,随时准备来点儿他那种让我们大家都非常喜欢的漫不经心的幽默。总之,费德里科,如果这封信没有给您带来任何新闻,非常抱歉;无论如何,我认为我还是应该写这封信的。 一到您家,我就发现总是跟大家都很亲热的罗维罗萨总在福内斯想跟他说话的时候避开他。同时,我注意到福内斯也感觉到了这种冷淡,找了好几次机会要跟罗维罗萨谈,好像想确认他的态度并不只是因为一时的走神。跟像巴里奥斯、福内斯和您这样妙语连珠的人一起吃饭,其他人的相对沉默也就没人注意得到了。因此,我觉得很难留意到罗维罗萨只跟您、巴里奥斯和我说话——当我难得地不光聆听而更愿倾谈的时候。 到了图书室以后,我们正准备坐在炉火旁(此时,你正对您忠实的奥多涅斯吩咐着什么),这时,罗维罗萨离开我们,走到一扇窗户旁边,开始有节奏地敲击窗玻璃。跟巴里奥斯聊了两句以后——他很固执地为那些该死的核试验辩护——,我正准备舒舒服服地坐到壁炉旁边,这时,我无心地转了一下头,看见福内斯也走开去了窗户那边,罗维罗萨还站在那里。巴里奥斯已经词穷理亏,心不在焉地看着一期《时尚先生》杂志,对那边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由于您的图书室有一种奇怪的传音效果,我意外地将他们俩在窗边的低声交谈听得清清楚楚。言犹在耳,因此,我可以一字不漏地重复一遍。福内斯问道:“哎,能告诉我你怎么了吗?”罗维罗萨立刻回答说:“你去打听打听在那个大使馆里他们给你安了个什么样的小名。我倒知道有句话很可以描尽你的丑态,但是我不愿意在别人的家里这么做。” 这番对话很不寻常,尤其是其中的语气,叫我非常疑惑,我觉得自己像在探人隐私,便别开了目光。这时,您跟奥多涅斯谈完了,正打发他下去;巴里奥斯则在欣赏一幅巴尔加女郎的画。我没有再看向窗户那一边,却还是听见福内斯的声音:“千万拜托,我求你……”然后,是罗维罗萨的声音,像鞭子一样打断了他的话:“哎,这已经不是几句话可以解决的了。”您亲切地拍拍手,请我们坐到火炉旁,您抢走巴里奥斯的杂志,他还在欣赏其中特别吸引人的一页。在欢声笑语中,我还听见福内斯在说:“求求你,别让马蒂尔德知道了。”我隐约望见罗维罗萨耸了耸肩,背过了身子。您已经走到他们身边了,我猜想您也许听到了谈话的末尾。然后,奥多涅斯拿着雪茄和白兰地出现了,福内斯过来坐到我旁边,我们大家接着聊天,一直聊到很晚。 亲爱的费德里科,我得再说一句,这件事让我心中一个如此美妙的聚会结束得不尽如人意,否则,我就是在撒谎。在如今这个充满了步步逼人的战祸、互不相通的国界和令人垂涎的石油矿井的时代,这样的指责是很严重的,在以前的好日子里可不会这样。况且,它还来自于一个像罗维罗萨这样步步为营坐上高位的人,这更加重了它的分量,要否认这一点就太天真了。更别提——您也得承认这一点——被指责者的沉默与哀求就透露出了默认的意味。 严格地说,无论我们的朋友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事,都只会间接地影响到我们。在这个意义上,这封信只不过代替了我的一番闲谈,因为当时的情况不允许我多说。我非常敬重路易斯·福内斯,因此,我很希望是我搞错了。我想,我的深居简出和孤僻常常遭到你们亲切的责怪,这次它更可能让我捕风捉影,产生了您几句话就能消除的误解。但愿是这样,但愿您会一笑而过,我从现在起就盼着您的来信,向我证明我这次真是头发越白、见识越浅。 拥抱您 阿尔维托·罗哈斯 布宜诺斯艾利斯,一九五八年七月十六日星期三 致阿尔维托·罗哈斯先生 亲爱的罗哈斯: 您要是想吓我,那您该高兴了:您大获全胜。虽然我不愿意相信,因为我老了,又是个怀疑论者,但是我必须承认您会通灵术,否则,我就得把您的胜利归功于凑巧,但这更吓人。总之,我愿赌服输,因此,我觉得应该完全坦承我的惊讶和不知所措,让您高兴一下。因为,是的,我的朋友;您的信寄到时,我正好在潦草地写上几行字,像往年一样邀请您在一两个星期内来家里吃晚饭。我才刚开始写一段,奥多涅斯就拿着一个信封进来了。我立刻就认出了您从我们认识之初就一直用的灰色纸张,这种巧合让我像抓了条蜈蚣一样将钢笔松开了。伙计,这可真是无巧不成书啊! 不过,撇开巧合不谈,我得向您承认,您的玩笑让我很不知所措。一开始,我很是惊叹于您竟然猜中了所有的细节:首先,您猜到我不久就会向您发出到家里共进晚餐的邀请;其次(这一点已经让我惊呆了),您断定我今年不会邀请卡洛斯·弗雷尔斯。您是怎么猜到我的心思的?我本想,大概是俱乐部里的什么人跟您说过弗雷尔斯和我在农业条约的问题之后就疏远了,但是,话说回来,您可是住得很远、不跟任何人来往的呀。总之,我对您的分析天才佩服得五体投地,如果能称之为分析的话。我倒觉得这更像是魔法,而我就在给您写信的当口收到了您的信,这正神奇地为我的这种印象添上了形象的注释。 不管怎么说,亲爱的阿尔维托,您高超至极的创造力也有让我担忧的另一面。您对路易斯·福内斯这么含沙射影的指责有什么目的?据我所知,你们一直是很好的朋友,即使生活让我们大家都走上了不同的道路。如果您有什么想责备福内斯的,您为什么要写信给我,而不是给他呢?最后,您的指责中为什么没包括罗维罗萨?毕竟,作为他最亲密的朋友,我们都知道他在外交部有特别职务。但您没有这么做,倒是来了个大杀三方的复杂把戏,其中的目的我这会儿不愿意深究。我无比真诚地向您坦承,面对这样的行径我非常不安,我无法相信这纯粹是个玩笑,因为这关乎我们一位挚友的名誉。我一直认为您是一位正直、忠诚的人,正是您的这些品质让您在腐败横行、贿赂当道的时候躲到了一个偏僻的庄园中,躲到了比我们更加纯洁的书籍和花朵之中。因此,虽然我很佩服,甚至是很享受您信中玩的巧合或是猜谜游戏,我每次重读这封信时还是会不由得有一种不安的感觉,这让我们之间友谊的定义本身都似乎受到了威胁。请您原谅我的直率,如果您不原谅我,那就请您为我澄清这个误解,我们把这个问题解决掉。 不用说,这一切完全不影响我希望我们能在本月三十号在我家聚一聚的本意,我本就要写信通知您的,是您的信到了才叫我停了笔。我已经写过信给巴里奥斯和福内斯了,他们都在外地。罗维罗萨已经打过电话来接受了邀请。杰作不能无人欣赏,因此您应该不会奇怪,我对罗维罗萨说起了您信中的大玩笑。我可很少听到他笑得这么开心呢。不过,您的来信逗乐了我们的朋友,我却高兴不起来。我甚至希望,您能给我写来几行字,消去这种被人称之为心头重担的感觉。 下次来信再叙,或者说,下次我家再见。 您真诚的 费德里科·莫赖斯 洛沃斯,一九五八年七月十八日 致费德里科·莫赖斯先生 亲爱的朋友: 您说到惊吓,说到巧合,说到写信的胜利。非常感谢,但是,这种纯粹为了掩饰欺瞒与哄骗的恭维我可不喜欢。如果您觉得我说得有些过分,请设身处地地听听您的那些犀利抨击——您就是靠它在法庭和政界赖以成名的——,您会承认,这种说法并不夸张。或者,这玩笑开过就算了吧,如果这能称之为玩笑的话,我倒情愿这样。出于巧合——这巧合已让我万分后悔——,我听到了一些事,而您——也许还有当时在您家吃晚饭的其他人——想把这些事掩盖过去,这我可以理解。我也可以明白,您与路易斯·福内斯的老交情迫使您假装我的信纯粹是个玩笑,希望我能就此上钩,从此闭口不提。我不明白的是,在您和我这样的人之间,为什么需要这么拐弯抹角。您原本只需要请我忘记自己在您图书室里听到的话就足够了;你们应该知道,我忘事儿的本领是很强的,只要我确信这样对人有益。 总之,我们就当作是孤僻的生活让这封信变了味儿吧;抛开这些,亲爱的费德里科,我还是您永远的朋友。有些困惑,这个确实,因为我不明白为什么您还想让我们再聚一次。而且,为什么要把事情弄得这样可笑至极,说什么正要写邀请,却似乎被我的来信打断了?要不是我习惯把收到的所有信件都扔掉,我可是很乐意随信附上您的便条,上面说…… 我之前搁下笔吃晚饭去了。我刚刚从广播短报里听说路易斯·福内斯自杀了。现在,不用多说,您也应该明白为什么我宁愿自己没有一不小心亲眼见证这件事了吧,因为它可以很清楚地解释这一次也许会让许多人震惊的死亡。不过,我相信我们的朋友罗维罗萨不在这许多人之列,虽然,据您所说,我的来信内容让他哈哈大笑。您已经看得出来,罗维罗萨大可以对自己的工作感到满意了,我估计,在这场悲剧的倒数第二幕竟有一位目击证人,这会让他更是开心。我们都有各自的虚荣心,也许,罗维罗萨有时候会觉得难过,因为他对国家的无比效忠只能体现在极其无关痛痒的小秘密上,但除此之外,他也很清楚,在这件事情上,他可以确信我们会保持沉默。难道福内斯的自杀还不能让他完全放心吗? 但是,您和我都没有必要分享他的万般喜悦。我不知道福内斯有什么错,我只记得在过去更加美好、开心的岁月里的那个好朋友、好伙伴。我虽在隐居——也许我本就不应该出去的——,仍为可怜的马蒂尔德的不幸感到悲痛,您一定要向她转达我的哀思。 此致 罗哈斯 布宜诺斯艾利斯,一九五八年七月二十一日星期一 阿尔维托·罗哈斯先生台鉴: 我收到您本月十八日写的信。谨向您通知:为哀悼我的朋友路易斯·福内斯的过世,我已经决定取消原定于本月三十日进行的聚会。 此致 费德里科·莫赖斯 [32]赫拉克利特(公元前540—480),古希腊哲学家。他曾写过一部总称为《论自然》的书,但我们现在只能看到其中流传下来的130多个残篇。[33]F.C.N.G.R:罗卡将军国有铁路线,于1948年阿根廷铁路国有化运动中建成,其名得自阿根廷总统胡里奥·罗卡(1843—1914)。[34]原文为拉丁文。[35]巴尔加女郎,是指秘鲁著名海报女郎绘画家阿尔维托·巴尔加(1896—1982)于20世纪40年代为《时尚先生》杂志所绘制的一系列海报女郎。 乐队 纪念勒内·克雷维尔他也是因为这样的事情而死 一九四七年二月,卢西奥向我说了他不久前遇到的一件奇事。同年九月,我听说他辞职出了国,便不由觉得这两件事之间有点关联。我不知道他是不是也曾经想到过这其中的联系。要是这对远方的他有帮助,要是他还在罗马或是伯明翰活着,我便尽量详尽地把他这个简单的故事说一说。 卢西奥瞟见海报栏里说奥佩拉大影院正在放一部阿纳托尔·利特瓦克的电影,他以前常去市中心这些电影院时,错过了这一部。像奥佩拉这样的电影院会重放这个片子,这让他很是惊讶,但是,四七年的布宜诺斯艾利斯已经少有新片了。六点钟,他结束了在萨米恩托街和佛罗里达街路口的工作,便带着地道的布宜诺斯艾利斯式的气派去了市中心。他到达电影院时,演出刚要开始。节目单上写着会有一段新闻短片、一部动画片和利特瓦克的那部电影。卢西奥要了第十二排的一个座位,买了份《评论报》,这样他就不用盯着大厅里的装饰和边上的阳台式包厢了,那真的会让他觉得头晕眼花。就在这时,新闻短片开始了,迈阿密海滩上的俊男靓女与人鱼比美,突尼斯一座硕大的堤坝落成了,很多人便在这时进了大厅。卢西奥的右边坐了个大胖子,身上闻着有一股亚特金逊牌“俄罗斯皮革”的味道,那味道真够呛的。那大胖子带着两个小胖子,两个小的不安分地闹腾了一会儿,直到唐老鸭出来才消停。这一切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的一家电影院中都很平常,尤其是在下午场的时候。 灯亮起来了,那天花板本来仿佛布满繁星,又像乌云盖顶,难以形容,如今也清晰起来。我的朋友在开始读《评论报》之前打量了一下大厅。那里有什么东西不大对劲,某种说不清楚的东西。池座区的各个角落都站满了女士,她们大都胖乎乎的,而且,和他身边的那一位女士一样,她们身边都跟着一群儿女,队伍都挺庞大。他很奇怪,这样的人怎么会买奥佩拉电影院的座位票。有好几位女士的皮肤和服饰就像是可敬的厨娘盛装打扮了一番,她们说话时带着许多纯意大利式的手势动作,她们教小孩靠的是东掐西拧、求神告佛。先生们则都把帽子放在大腿上(还用两只手抓着),在这么一个让卢西奥茫然无措的观众群中,他们就代表了男性一方。卢西奥看了看印好的节目单,见里面只提到了播放的电影和之后的节目。表面上看来,一切正常。 他不去管它,开始读起报纸来。他草草地看完了海外快讯。社论看到一半,他的时间观念提醒他这中场休息长得过分了。他又扫了大厅一眼。有几对情侣进来了,还有三两成群的小姐,她们的穿着若放到比亚克雷斯波和莱萨玛公园倒还称得上雅致。在池座区的各个角落,都有人相见甚欢、彼此引见,人人激动万分。卢西奥开始纳闷,自己是不是搞错了,虽然他很难弄清楚自己错在哪里。就在这时,灯光暗了下去,但是,舞台上耀眼的聚光灯即时亮起,幕布升起,卢西奥难以置信地看见一个庞大的女子乐队在舞台上排好了队形,还有一张条幅上写着“麻鞋乐队”。(我还记得他讲给我听时的表情)当他还在惊喘的时候,指挥已举起了指挥棒,一片震耳噪声假借军队进行曲之名横扫池座区。 “你明白,那太不可思议了,我过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卢西奥说,“我的理智,如果你允许我这么称呼的话,立即将所有的蛛丝马迹总结出来,由此明白了真相:这是一场为‘麻鞋’乐队的家人和职员举行的演出,奥佩拉的那些机灵鬼没把它写在节目单里,是为了卖出剩下的票。他们很清楚,如果我们这些外面的人知道了有这么个乐队,我们就是被枪指着也不会进场的。这一切我都看得很清楚,但是,你别以为我受的惊吓就这么过去了。首先,我从来没有想象过在布宜诺斯艾利斯还有一支这么惊人的女子乐队(我是指就人数而言)。其次,她们正在演奏的音乐太可怕了,我耳朵受的罪让我无法协调地思考或做出反应。我既想大声嗤笑,又想破口大骂,还想立马走人。但是,我更不愿意错过老阿纳托尔的这部电影,唉,所以,我没有挪窝。” 乐队奏完了第一支进行曲,女士们争先恐后地鼓掌、欢呼。在演奏第二个节目时(报幕用了一张小海报),卢西奥开始了新一轮的观察。首先,这乐队就是个绣花枕头,因为,在它那一百多名成员中,只有三分之一是真的在演奏。其他的人纯粹是在充数,这些女孩子跟真正的乐手们一样提着小号和军号,但是,她们唯一赏心悦目的地方却是她们那漂亮极了的大腿,卢西奥觉得那大腿才值得大力赞美、多加培养,尤其是在美波剧院有过几次可怕的经历以后。总之,那个庞大的乐队只有四十来个管乐手和鼓手,其他人则凭借极其漂亮的制服和浓妆艳抹来充当养眼的花瓶。指挥是个非常莫名其妙的年轻人,想想看,在乐队大金大红的背景下,他套着一件燕尾服,就像皮影戏人物一样轮廓分明,这衣服让他有一种鞘翅目昆虫的感觉,而且与整个场景的颜色完全不搭。这个年轻人四面挥舞着一根极长的指挥棒,他似乎急切地努力着要让乐队的音乐奏出点韵律来,不过,在卢西奥看来,他离成功还远着呢。就演出质量而言,这是他这辈子听过的最糟糕的乐队之一。一支又一支进行曲,音乐会依然让大家听得陶陶然、晕乎乎的(我是复述他满是叠字的挖苦话);每奏完一首曲子,他就再次萌生出希望:那一百多个小甜心们终于闭嘴了,而奥佩拉星光熠熠的穹顶之下将陷入沉静。幕布降下来,卢西奥登时高兴不已,但随即他注意到聚光灯并没有熄灭,这让他满心疑虑地在座位上坐直身子。就在此时,幕布再次升起,但这次有一块新的广告牌:列队行进中的乐队。姑娘们都侧身站着,铜管中吹出一片呜哩哇啦、乱七八糟的声音,隐约有点像塔拉进行曲。整个乐队,都在舞台上有节奏地原地踏步,好像在列队游行似的。只要是其中一个姑娘的母亲,就可以完美地想象出这场游行,尤其是前面还有八名美艳无双的姑娘转着圈挥舞着那种带流苏的仪仗,它们盘旋着,飞向空中,再被接住。年轻的鞘翅目昆虫领着行进的队伍,假装很用心地走着。而卢西奥则不得不听着那没完没了的“da capo al fine”,他估计他们大概走了五到八个街区。结束时,人们适度地喝了一声彩,幕布就像一片宽宽的眼睑一样合上了,捍卫着人们惨遭蹂躏的享受黑暗与安宁的权利。 “我受的惊吓已经过去了,”卢西奥对我说,“但是,就算是在看电影时——电影很棒——我还是止不住地觉得自己待错了地方。我到了街上,感受到黏糊糊的热气,看见晚上八点的人群,我走进大帆船酒吧,想喝杯金菲士。我一下子完全忘记了利特瓦克的电影,那乐队倒是占满了我的脑子,好像我就是奥佩拉的舞台似的。我很想笑,但是,我其实很愤怒,你明白吧。我真该走到电影院的售票处,好好说他们几句。我没有这么做,因为我是布宜诺斯艾利斯人,我心里很明白。反正,你能有啥办法呢?你不觉得吗?但是,让我愤怒的并不是这个,而是另外一种更深层次的东西。第二杯酒喝到一半的时候,我开始明白了。” 到这里,卢西奥的叙述就挺难准确记录了。要点(不过,要点恰恰总是抓不住的)大概是这样:直到那一刻为止,他一直都想着那些零碎的反常因素:谎话连篇的节目单、不合时宜的观众、大部分成员都是充数的假乐队、荒腔走板的指挥、装装样子的列队行进,还有格格不入的他自己。但突然,他仿佛福至心灵,竟然好像莫名地明白了这一切。他觉得他似乎是最终撞见了现实。他对现实惊鸿一瞥,却以为那是假象,其实那才是真切的,是他现在已经看不到的真实。他刚刚目睹的就是真相,是对假象的揭露。他再不会因为自觉被一堆格格不入的东西所包围而尴尬了,因为,就在对那另一个世界的感知中,他明白这种感觉能一直延续到大街上、大帆船酒吧里、他的蓝色西装上、他晚上的节目、第二天的办公室、他的省钱计划、他三月份的避暑之旅、他的红颜知己、他的不惑中年,直到他死的那一天。走运的是他不会再这么看了,走运的是他又回归平凡了。但,仅仅是走运而已。 有时候,我想过,要是卢西奥回到电影院调查一番,却发现那次汇演从来不曾存在过,那才是真的有趣呢。但是,那个乐队那天下午在奥佩拉演出过,这事是可以证实的。事实上,卢西奥改变了自己的生活,他出国,都只是一时冲动,或是因为某个女人。而且,也不应该再说乐队的坏话了,可怜的姑娘们。 [36]勒内·克雷维尔(1900—1935),法国超现实主义作家,因病重而自杀。[37]阿纳托尔·利特瓦克(1902—1974),俄罗斯导演。[38]俄罗斯皮革是一款皮革香调的香水。[39]比亚克雷斯波公园,位于布宜诺斯艾利斯中心的一个街区,历史悠久。[40]莱萨玛公园,位于布宜诺斯艾利斯,十分古老。[41]塔拉进行曲,1855年由何塞·P·吉里博内(1824—1868)上校为在塔拉河战役中作战的军队鼓舞士气而作,因此得名。[42]意大利语,音乐术语,“返始奏至结尾”,“返始”是一种乐谱符号,指从头再奏。[43]金菲士,由杜松子酒、柠檬酒、苏打水等调制成的鸡尾酒。 朋友 在那个游戏里,一切都要快。一号决定必须解决掉罗梅罗,而三号应该担任这个工作,贝尔内特兰在几分钟以后就得到了消息。他离开了科连特斯街与利维尔塔德街的街角咖啡馆,上了一辆计程车,并不慌张,但也毫不耽搁。在自己公寓里,他一面洗澡,一面听着新闻播报,记起自己最后一次见到罗梅罗是在圣伊西德罗,赛马场上倒运的一天。那个时候,生活还没将他们逼上迥异的道路,罗梅罗只是罗梅罗,他也只是贝尔内特兰,他们一直是好朋友。他勉强笑了笑,想着罗梅罗再次看见他会有什么表情,但是罗梅罗的表情一点也不重要,他倒是该仔细想想咖啡馆的问题,想想那辆车。一号竟然想在科恰班巴街和彼德拉斯街的街角咖啡馆杀掉罗梅罗,还是在这个时间,这倒挺有意思。也许,如果某些传言可靠的话,一号已经有点老了。无论如何,这个愚蠢的命令倒给了他一个方便:他可以把车从车库取出来,停在科恰班巴街旁,但不熄火,然后等着罗梅罗跟往常一样在晚上七点左右来跟朋友聚会。如果一切进展顺利,他可以阻止罗梅罗进入咖啡厅,就可以不让咖啡馆里的人看见,或是猜到他参与其中。这关乎运气,关乎算计,只消一个表情(罗梅罗肯定能看见,因为他的眼贼尖),他就会一踩油门,飞车而去。如果两人都不出差错,——贝尔内特兰像相信自己一样相信罗梅罗——切就会在一眨眼的工夫解决掉。在之后,在很久之后,他用某个公用电话向一号报告情况时,一号会有什么表情?他想着这些,再一次微笑了。 他慢慢穿好衣服,抽完那一包香烟,照了一会儿镜子。然后,他从抽屉再拿出一包烟。关灯前,他确认一切都安排就绪。车库的西班牙人修过后,他的福特车开起来如丝般流畅。他沿着查卡布科街而下,慢慢开。他绕着这个街区兜了两圈,徒劳地等着一辆送货卡车给他让出个停车位来。差十分七点时,他把车停在了离咖啡馆门口几米的地方。他待的这个地方,咖啡馆里的人是不可能看见他的。他时不时地踩一下油门踏板,不让引擎熄火。他不想抽烟,但是他觉得嘴发干,这让他很恼火。 差五分七点,他看见罗梅罗沿着对面的小路来了。贝尔内特兰凭着他那顶灰色的单翘沿帽和双排扣外套立刻就认出了他。他扫了一眼咖啡馆的玻璃窗,估计了一下穿过街、走到那里需要的时间。但是,离咖啡馆这么远,罗梅罗是不会有事的,最好还是让他穿过大街,上到小路上。就在这个时候,贝尔内特兰发动车子,并把胳膊伸出了窗外。就像他预计的一样,罗梅罗看见他,惊讶地停住了。第一颗子弹打在他双眼之间,然后,贝尔内特兰朝那具渐渐倒下的身体又开了枪。福特车斜开出去,利落地超过一辆有轨电车,然后在塔夸里街上拐了弯。三号不紧不慢地开着车,他心想,罗梅罗最后见到的是一个叫贝尔内特兰的跑马场上的老朋友。 动机 你们不会相信的,这就好像是在电影院里的片子一样,事情就是那样了,你们就得接受它。你要是不喜欢,你就走,但是钱是没人会退给你的。一不留神,已经二十年过去了,那件事老早就过了风头了,因此,我要把它说出来,谁要是觉得我在胡扯,他可以趁早滚开。 八月的一天晚上,蒙特斯在河岸低地区被杀了。也许,蒙特斯确实跟个女人乱来,那女人的男人就连本带利地讨了回来。但我只知道,蒙特斯是从背后被杀死的,一枪打在头上,这是不可原谅的。蒙特斯和我是哥俩好,我们总是一起去赌场和黑人帕蒂利亚的咖啡馆。不过,你们应该不记得那个黑人了。他也被杀了,哪天你们要是愿意,我就给你们讲讲。 事实就是,有人通知我说蒙特斯翘辫子了,我连滚带爬地赶过去,却只看见他妹妹发了狂似地扑到他身上。我看了蒙特斯一会,他还睁着双眼,我向他发誓那凶手不会就这么讨了好去。那天晚上,我跟巴罗斯谈了谈。在这一段,你们会觉得这故事是扯淡,因为巴罗斯是听到枪声后第一个到现场的,他发现蒙特斯已经就剩一口气儿了。巴罗斯是个机灵人,他想办法让蒙特斯告诉他是谁干的。蒙特斯是很想说话的,但是,他脑子里有颗铅弹,这就一点也不容易了。因此,巴罗斯没能问出很多东西。但无论如何,蒙特斯——你们听听这快死的人怎么胡言乱语——还是对他说了句类似“蓝色胳膊的人”的话。然后,他又说了一个词,应该是“文身”。我们由此推断出那人是个海员,非常感谢。你们看看,说个“洛佩斯”、“费尔南德斯”多容易啊,但是,他脑瓜子里挨了颗枪子儿,我也就不能怪他了。可能蒙特斯也不知道那人叫什么名字,文身是看得见的,但是,名字就得调查一番了,有时候,那还只是个诨名。 现在,我们要是告诉你们说八天以后我和巴罗斯就找到了那个家伙,而警界精英们都还在港口和其他地方瞎忙活,你们肯定要笑了。我们有我们的门路,我就不拿细枝末节来烦你们了。不过,你们会笑的并不是这个,你们会笑的是那个线人也不能告诉我们那个家伙的身家资料,他倒是告诉我们说那人要坐一艘法国船逃走,但是,他不是海员,而是乘客,你们看看,多奢侈。我们由此推断出那人是辞了职,但仍靠着这层关系来跑路。我们只知道,他坐三等舱,是个阿根廷人。这没有什么好奇怪的,一个美国佬也对付不了蒙特斯,但是,这件事情最奇怪的地方是那个线人不能帮我们查出那人姓什么。更确切地说,他打听到的姓结果并不在旅客名单中。人们有时候会怕事的,伙计,也许那个为了三十个比索把资料泄露给我们线人的家伙给了他一个假名,以防万一。或者,天知道是不是那人在最后一刻弄到了别的证件。现在,电影继续演,我和巴罗斯谈了一整个晚上,第二天上午,我就去了外交部,开始办材料。那个时候,办个护照不怎么麻烦。好吧,长话短说,办事处的人通融了一下,一天晚上十点钟,我本人就已经上船了,船开往马赛,那是法国佬的落脚点。我已经看到你们的表情了,但是,耐心点。你们要是愿意,我就不继续说了。好吧,那么再倒点甜烧酒,就当作你们是在读《基督山伯爵》吧。我老早就提醒过你们,这种事可不是谁都碰得上的,再说,时代也不同了。 船几乎是空的,他们给了我一个人一间带四张床的客舱,你们看看,多奢侈。我可以把衣服全摊开来放,地方还有得多。你们去过欧洲吗,小伙子们?我问这个就是觉得好笑。看,是这样的:客舱都对着一条走廊,走廊则通往一间位于顶头的小咖啡厅;从另一边,你可以爬上一个楼梯,上到船头。头一天晚上,我就一直待在甲板上,看着布宜诺斯艾利斯渐渐消失不见。但是,第二天,我就开始四周打探了。在蒙得维的亚,没有人下船,船甚至都没靠岸。当我们进到外海时,我强忍住了反胃、恶心,希望你们旅行时不会这样。事情应该很容易办妥,因为在咖啡厅里什么都能立马就打听到。原来,在三等舱的二十多个乘客中,有差不多十五个娘儿们,其他的几乎都是西班牙人和意大利人。不算我,只有三个阿根廷人,没多久,我们四个人就一起玩玩摸三张、喝喝啤酒了。 这三个人中,有一个已经上年纪了,不过,论到精明,谁都比不过他。另外两个人都是三十多岁,跟我一样。我跟佩雷拉立刻就臭味相投了,而拉玛斯却不大说话,似乎还有点忧郁。我竖起耳朵,听听三个人中的哪一个会说海员的切口。然后,我再对他们大谈这艘船的种种,看看是不是有人会上钩。没多久,我就发现我走错路了,我发现有心的人将自己防得滴水不漏。他们对这艘船乱说一通,连我都听出来了。更糟糕的是,天已很冷了,因此谁也不会脱掉外套或羊毛背心。 三个人都跟我说过他们要去马赛,因此,到巴西时,我就特别留心,但是,没错,谁也没有异动。天热起来后,我便穿起了T恤,想带个头,但是他们还是穿着衬衫,只把袖子卷到手肘处。老费罗看见我向女侍应献殷勤就笑我,还为我客舱里有那么多床垫可用而恭喜我。佩雷拉也展开了攻势。而佩特罗娜这个热情的西班牙妞儿,把我们俩折腾得好苦。至于这船是怎么开的,还有他们给我们吃的那种猪食,我们就不谈了。 当我觉得佩雷拉已经向佩特罗娜发起进攻的时候,我就开始进行部署了。我在走廊上碰见她,就立刻对她说我的客舱进水了。她相信了我,我等她一进舱就把门关上了。她一甩手给了我一个耳光,但是她在笑。然后,她就像绵羊一样温顺了。你们就算算吧,每张床都用上了,就像费罗讲的一样。实际上,那天晚上,我们也没干什么特别的,第二天,我才又真正跟她来了一回。说实话,西班牙妞儿那一套真是值。真他妈的值。 我顺口跟拉玛斯和佩雷拉说了这事,一开始他们还不愿意相信,或者他们是假装吃惊。拉玛斯就像往常一样一言不发,佩雷拉则听得入了迷,我看得出他在想什么。我装傻充愣,他自以为得逞。那天晚上,佩特罗娜没来我的客舱,我先前就看见他们俩在厕所那一边聊天。你们肯定会觉得奇怪,这西班牙妞儿这么快就甩了我,所以我最好把一切都讲清楚。我给了她一百比索,并答应她,如果她给我弄到我需要的信息,我就再给她一百,佩特罗娜就飞也似的行动了。你们能想象得到,我没有告诉她我为什么想知道佩雷拉的胳膊上有没有记号,我跟她说是打了个赌,随便胡诌了一下。我们都笑疯了。 第二天上午,我跟拉玛斯坐在船头的一卷粗麻绳上,聊了很长时间。他告诉我说他去法国是要在使馆里当收发员或者类似的职务。他是个沉默的家伙,有点忧郁,但是,他对我还是很坦诚的。我看着他的眼睛,脑子里突然闪过死去的蒙特斯的脸、他妹妹的哭喊,以及尸检之后他被送回来时的守灵仪式。我很想逼着拉玛斯,直接问是不是他干的。但是,这有什么用呢,这样会把一切搞砸的。最好等着佩特罗娜来我客舱再说。 差不多五点的时候,她敲响了我的房门,她狂笑着进门,一上来就告诉我说佩雷拉胳膊上什么都没有。“我多的是时间把他看了个遍。”她说,一边疯了似的笑着。我想到了拉玛斯,我一直对他最有好感。我觉得自己这样被人牵着鼻子走真是太蠢了。什么好感,什么狗屁。如果费罗和佩雷拉都被排除在外,那就没什么好说的了。我完全是泄愤般地就地扑倒了佩特罗娜。她不愿意,我给她几下,便开始扒她的衣服。我一直到吃饭的时候才放她走,这还是为了替她省些麻烦,因为船上的人大概已经在到处找她了。我们约好她第二天下午再来,我就去吃饭了。我们四个阿根廷人被安排在一桌上,离那些西班牙人和意大利人远远的。我对面坐着拉玛斯。你们不知道我心里想着蒙特斯却要若无其事地看着他有多难。现在,他竟能胜过蒙特斯,这已经不叫人纳闷了,有了他那种能博人信任的深沉劲儿,他想害谁都绰绰有余。对佩雷拉,我早已不放在心上,但是,最后,我到底注意到他对于佩特罗娜的事什么也没说,他以前可是不住口地说着他要怎么把那个西班牙妞儿弄上床呢。我突然想到,除了告诉我那条重要的信息,她也没怎么跟我说过他。以防万一,我把门虚掩起来守着,大概半夜的时候,我看见她钻进了佩雷拉的客舱。我躺到床上,琢磨着这件事。 第二天,佩特罗娜没来。我在一间厕所里堵住她,问她怎么回事。她说没什么,说她正忙着。 “昨晚你又跟佩雷拉在一起了?”我突然问她。 “我?为什么?我没有。”她撒谎。 被人抢了女人,这可一点不好笑,要是这事还是你自己惹出来的,你们可以想见,我有多恼火。我逼她当天晚上来见我,她就开始哭,说船上的班长还是工长什么的看她不顺眼,说他对事情起了疑心,说她可不想丢了这份工作,还有一些类似的鬼话。我认为,我就是在那一刻明白过来的,然后我就开始琢磨。对这西班牙妞儿我并不怎么在意,虽然,受伤的自尊让我很不爽。不过,还有其他事情更加重要,我整个晚上都在想这些事。那天晚上,我又趁黑偷看到佩特罗娜再次溜进了佩雷拉的客舱。 第二天,我设法跟老费罗聊了会儿天。我一直都没怀疑过他,但是我想更加确认一下。他再次很详细地对我说他去法国是去看他女儿,她嫁给了个法国佬,有一堆孩子。老头想在翘辫子之前看看孙子,他的钱包里放满了家里人的照片。佩雷拉来得很晚,还一副没睡醒的样子。而且……拉玛斯则在鼓捣一种学法语的方法。瞧瞧,都是些什么伴儿呀,嘿。 情况就是这样,直到到达马赛的前一天晚上。除了在走廊里堵到佩特罗娜一两次以外,我再没能让她回到我的客舱里来。她也已经不记得我答应要给她的钱,我可是每次都跟她提的。她一听到我说要给她钱,就一脸厌恶的表情,所以,我更肯定了自己的想法,一切我都看得很明白了。在到达的前一晚,我看见她在甲板上乘凉。佩雷拉就在旁边,他看见我经过,就假装若无其事。我等着机会,在我去睡觉的时候,我拦住了正忙得不可开交的西班牙小妞。 “你不来吗?”我问她,一边抚摸着她的屁股。 她往后一退,好像见了鬼似的,但之后,她就掩饰过去了。 “我去不了,”她说,“我跟你说过他们盯着我呢。” 我很想反手一下打烂她的嘴,叫她不能再把我耍着玩,但是我忍住了。已经没时间犯傻了。 “告诉我,”我问道,“你对自己跟我说的佩雷拉的事很有把握吗?你看,这很重要,也许你没看清楚呢?” 我在她眼睛里看出来她想笑,同时又有点害怕。 “但是,是真的,我已经跟你说过了,什么也没有。你想怎么样,叫我再跟他来一次好确认一下吗?” 她在微笑,这贱货,她还以为我被蒙在鼓里。我轻轻地打了她一下,就回到了自己客舱里。现在,我已经没兴趣监视佩特罗娜是不是会溜进佩雷拉房间里了。 第二天上午,我的箱子已经理好了,需要的东西也放到了腰带里。开咖啡馆的那个法国佬能结结巴巴地说点西班牙语,他跟我说过,一到马赛,警察就会上船检查证件,然后就立刻发放下船许可。我们大家都排好队,一个个地过去出示证件。我让佩雷拉先走,等我们都通过了以后,我抓住他的胳膊,请他去我的客舱里喝一杯甜烧酒作别。他以前尝过那酒,还很喜欢,所以,他立刻就过来了。我关上门,插上插销,看着他。 “甜烧酒呢?”他说,但当他看到我手里拿着的东西时,他脸一白,往后退去,“别这么蠢……为了那么个女人……”他只来得及对我说出这些话。 客舱还挺窄,我必须从尸体上跳过去才能把刀丢进水里。我弯下腰看了看佩特罗娜有没有骗我,虽然我知道这已没什么意义。我抓起手提箱,用钥匙锁上客舱,离开了。费罗已经站在跳板上了,他大声地跟我打着招呼。拉玛斯还在等,像往常一样一言不发。我走到他身边,在他耳边说了几句话。我以为他会就地瘫下去,但是,那只是我的感觉而已。他想了一会儿,就同意了。我早就知道他会同意。我们彼此守秘,谁也不吃亏。他把我托付给他的法国佬朋友,之后我就再没听说过他的消息。三年以后,我就可以回去了。我有一点点想看到布宜诺斯艾利斯了…… 小公牛 献给哈辛托·库卡罗先生在三〇年的马里亚诺·亚科斯塔师范学院的教育学课上,他跟我讲起过苏阿雷斯的拳击赛。 你能怎么办,伙计,你倒了,人人都会踩你。谁都会的,伙计,再窝囊的人也一样。他们会把你顶着擂台围绳狠揍,对你一通暴扁。得了,得了,你还想来安慰我。我可了解你,还装呢。每次我一想到这个,滚出去,滚。你以为我是绝望了,其实是我整天躺着觉得自己十分无能。冬天的夜真他妈的长,你还记得仓库里的那个小子怎么唱来着。真他妈的长……真的,伙计。长得叫人绝望哪。你看看,我都没怎么见识过晚上的光景,现在却老是……我上床总是很早,九点,或十点。老板总对我说:“小子,上床睡觉去,明天还得接着干呢。”要有一个晚上能避开他,那真是运气。老板……现在,却一直这样,望着天花板。你看,这又是一件我不会做的事情:往上看。大家都说过,这会对我有好处的,他们说我在两秒钟时就起身,真是蠢透了,赶什么赶。他们说得有道理,如果我等到八秒钟的时候,那金发佬就不会把我打得那么狠了。 好吧,确实是。不过,咳嗽起来更糟,因为之后就会有人拿着糖浆和针头来找你。可怜的小妹妹,我可麻烦她了。我连自己撤尿都做不到。妹妹真是好人,她给我喝热牛奶,还跟我说话。谁能料到呢,小子。老板总是叫我小子。给他点厉害,小子。到厨房去,小子。当我在纽约跟那个黑人对上的时候,老板一直很担心。我走之前到酒店里去见过他。“你会在六个回合以内打倒他,小子。”但是,他抽烟都抽疯了。那个黑人,那个黑人叫什么名字来着,佛罗雷斯之类的。哎呀,很难对付啊。拳风很漂亮,一圈圈地跟我拉开距离。去呀,小子,给他点厉害。那老家伙说得对,到第三回合,他就像块破布似的瘫在地上了。脸都白了,那个黑人佛罗雷斯,我想,或类似的名字吧。你看看我有多昏头,一开始,我还以为那个金发佬会更容易解决。这就叫自以为是,伙计。他一把将我掀开,该死的。那个猪头趁我不备将我打趴下了。可怜的老板,他都不敢相信。我起来的时候多火大呀,我都感觉不到自己的双腿,只想就地把他生吞了。运气不好啊,小子。到最后,谁都是要挨揍的。打塔尼的那一晚,你还记得可怜的塔尼,那场狠揍呀。看得出,塔尼的状态回归了。那印第安人真帅,他可是全力出击,来呀,上面,下面,但他奈何不了我,可怜的塔尼。不过,我去角落里跟他打招呼时,我的脸还是很疼的,他到底还是给了我一顿好揍。可怜的塔尼,你知道,他看了我一眼,我把手套放到他头上,高兴地笑了,我不是在嘲笑,你想象得到,我不是笑他,可怜的小子。他都没怎么看我,但我也不知怎么了,一下子,谁都能打到我了,漂亮的小子,结实的小子,啊,美洲小子。塔尼静静地待在他的人中间,他们的鼻子比五分钱的奶酪还扁。可怜的塔尼。我为什么会记起他,你跟我说说。也许,那天晚上,我也是这么看着那金发佬的。我怎么知道呢,我当时还会记得这个。一顿狠揍啊,兄弟。现在,你就不能再装了。他揍了你,结了。糟糕的是,我当时还不愿意相信。我躺在酒店里,老板抽着烟,抽啊抽,房里挺暗的。我记得当时很热。然后,有人给我敷上冰,你听着点,给我敷上冰呢。那老家伙什么也没说,这才糟呢,他什么也没说。我跟你发誓,我很想哭,就好像当她……但是,你干嘛要白白难过呢。如果我能一个人待着,我发誓我会哭鼻子的。“点儿背呀,老板。”我对他说。我还能说什么呢。他就一直抽啊抽。我能睡着真是运气。就像现在,我每次能睡着,就是中了奖了。白天,你还有妹妹拿过来的收音机,那收音机……听着像是瞎掰,伙计。不过,你听着放几首探戈曲,播几出戏剧,你喜欢卡纳罗吗?我喜欢弗雷瑟多,伙计,还有佩德罗·玛非亚。我大概在擂台边见过他们,他们每次都来看我的。你可以想着这些事,时间走得就会快些。但是,到了晚上,多无聊啊,老伙计。没有收音机,没有妹妹。然后,你突然就咳嗽起来,咳呀咳。然后,睡其他床的人就嘲你几句,吼上一声。想想从前……你看看,我现在比以前更容易上火了。报纸上说我少年时在火焰街跟车把式们打。纯粹胡说,嘿,我从来没在街上干过架。也许一两次,但那不怪我,我发誓。你可以相信我。常有的事,你坐在吧台边,有人撞过来,有时候,就闹起事来了。我本不喜欢那样的,但是,我第一次卷进去的时候,我发现那其实很妙。当然了,如果挨揍的是对手,怎么会不妙呢。少年时,我是用左手打拳的,你不知道我有多喜欢用左手揍人。我老妈第一次看见我跟一个三十来岁的人打架时脸都变色了。她还以为我会被人灭了,可怜的老妈。当那家伙倒在地上时,她都不敢相信。我跟你说,我也不敢相信。你相信我,头几次,我都觉得是因为走运。到后来,老头的朋友去俱乐部里见我,跟我说我应该继续打。你还记得那些时候,小子。多狠的拳赛呀。场场难打,我都没法儿跟你说。“你就扁他。”老板的朋友说。之后,他说起了那些职业拳手,说起罗马公园,说起河床。我知道什么呀,我从来就没有半毛钱去看什么比赛。就在那天晚上,他给了我二十比索,我都高兴坏了。那一架是跟塔拉,还是那个瘦瘦的左撇子,我都不记得了。我两个回合就把他打趴下了,他都没碰到我。你知道我总是会把脸避过去。我要是能猜到金发佬的把戏……你还以为自己有个铁打的下巴,却立马被揍得哭爹叫娘。什么无敌之类的胡说八道呀。二十比索,小子,你想象一下。我给了老妈五比索,我跟你发誓,就是为了叫她瞧瞧。老妈想给我受伤的手腕上弄点儿柑橘花精。老妈就这样,可怜的老妈。你要是留心,就会发现她是唯一会这么上心的女人,因为另一个女人她……你看见了,我一想到那女人,就好像回到了纽约。我已经不怎么记得拉努斯了,什么都模糊了。一件细格子的衣服,这倒是有的,现在想起来了,还有福尔西奥先生家的门厅,还有那些马黛茶会。他们家对我多客气呀,小孩子围在一起隔着栅栏看我。而她,总在往她攒的剪报册里贴《评论报》或《即时快讯》上的剪报,或是给我看《体育画报》上的照片。你从来没看过照片里的自己吗?第一次看会让你印象深刻,你会想,那人难道就是我吗,那么一张脸。然后,你就会发现,那照片拍得很漂亮,几乎总是你在打拳,或者是打完了举起手臂。我总是坐我的格拉汉姆·佩奇老爷车来,你想象一下,我去见她总要打扮一番,整个街区也要乱上一阵。在院子里喝马黛茶是很美妙的,大家都问我些不知道什么事情。有时候,我都不敢相信那是真的,到了晚上,睡觉之前,我都对自己说我是在做梦呢。当我给老妈买下那块地的时候,大家都大吃一惊。老头是唯一保持住了平静的人。“你做得对,小子。”他说,又拿着烟抽啊抽。我觉得就像是第一次看见他时一样,在利马街的俱乐部里。不,是在查卡布科,你等等,我不记得了,就是在利马街,没用的东西,你不记得那全绿的更衣室啦,脏得赛过……那天晚上,教练把我介绍给老板,他们原来是朋友,当他跟我说出他的名字时,我差点就要去扶擂台围绳了,我一看见他在看着我,我就在想:“他是来看我打拳的。”当教练把我介绍给他时,我好想去死。他一直没对我说过什么,真是老奸巨猾,但是他做得很对,这样我才能慢慢来,不会放纵得过了头。就像可怜的左撇子一样,他只用一年就进了河床,才两个月就垮了,真吓人。那时候,那可不是唬人的,小子。意大利佬都来打你,吓死人的西班牙佬也是,我就不跟你说那些金发佬了。当然,有时候你也会觉得挺美,就像王子来看的那一次,那可真叫人回味无穷呢,我发誓。王子就坐在擂台边上,老板到更衣室对我说:“你不要拖上好几个回合,别让他掌握主动,那些家伙可会玩这一手了。”你记得吧,人们说他是英国冠军,还是天知道什么头衔。可怜的金发佬,漂亮的小子。当我们彼此致意时,那家伙莫名其妙的,天知道嘟囔了句什么,好像是说他要正正经经地跟你打一场。而老板,你别以为他很镇静,我跟你说,他从来不知道我对他可一清二楚。可怜的老头,他还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哎,王子就在那下面,可是不得了呢。金发佬对我发出第一下佯攻,我就给了他一记右勾拳,打个正着。我跟你发誓,看见他摔了个四脚朝天,我可吓了一跳。躺的那叫什么样子呀,可怜的家伙。那一次,我赢得并不开心,一场漂亮的对打也许会更精彩,四五个回合,就像打塔尼或是那个小崽子,就是叫赫尔曼的那个,他来时总是坐着一辆颜色鲜艳的汽车,模样挺唬人。他被海扁了一顿,但是那很精彩。多狠啊,我的妈呀。他不想松劲儿,而且,他的技巧好过……如今,要讲技巧,还得看魔术师,伙计。他是从哪里给我冒出来的。他是乌拉圭人,你知道,他已经不行了,但是却还比谁都难对付,他就像蚂蟥一样吸在你身上,你试试把他从身上甩下来看看。我们完全扭成了一团,那家伙瞎打一通,他妈的给了我一顿狠揍。最后,我也把他揍得惨兮兮的,他露了个空当,我就挺乐意地放倒了他。拳手倒地,小子。“拳手倒地,嘿呀……”你知道,甚至还有人为我作了一首探戈曲呢。我还记得一小段,“从玛塔德罗斯到中心,从中心到纽约……”在见面会上,在电台中,到处都有人对我唱这首歌,在广播里听到自己的名字是很美妙的,伙计,我老妈收听我每一场比赛。你知道,她也听我说话,有一天,她对我说,她从广播里才真正认识了我,因为那哥们儿播了我跟一个意大利佬打的那场比赛……你还记得那些意大利佬吗?我不知道老板是从哪里把他们找出来的,他就直接从意大利把他们给我拉过来,在河床组了几场拳击。他甚至让我跟兄弟俩打过,跟第一个打时很爽,但到第四轮时下起了雨,伙计。可我们还是很想继续打,因为那意大利小伙很上道,我们打起来可带劲儿了。就在这时,我们俩都开始脚打滑。我啪地倒地,他也啪地倒地……那可真是滑稽,兄弟……比赛暂停了,真没劲。第二次,那意大利佬两轮下来就被打败了。老板又让我跟他兄弟打,也是一场好打……多好的日子呀,小子,那时候拳击确实精彩,有那些助威的观众,你记得那些海报和汽车的喇叭声,嘿,看台区弄得多吵多乱呀……我曾经看报道说拳击手在打拳时什么都听不到,什么屁话,小子。当然听得见,不过,你以为我在美国佬中间听得出个鸟来,幸好角上还有老板在。去呀,小子,给他点厉害。酒店里,咖啡馆里,多奇怪呀,嘿,你好像并不在那里似的。然后,在健身馆里,那些家伙跟你说话,你却半个字也听不明白。纯粹靠比划,小子,就像聋子一样。还好有她和老板可以唠上几句。我们可以在酒店里喝马黛茶,有时候会来个把美洲人,不停地签名、签名。看看你能不能好好教训一下那个美国佬,让他们看看什么才叫阿根廷人。他们满口不离冠军杯,你有什么办法,他们相信我,嘿。他们让我很想直闯出去,不拿冠军不罢休。但是,我也同样一直挂念着布宜诺斯艾利斯。老板放着小卡洛斯的唱片、佩德罗·玛非亚的唱片,还有为我而写的那首探戈。我不知道你是不是晓得有人为我作了一首探戈曲。莱基也一样,他也有一首。有一次,我记起来我跟她还有老板一起去一个海滩,一整天都泡在水里,真是棒极了。你别以为我经常能轻松一下,总是要训练,要注意饮食,一点办法也没有,老头一直盯着我。“你很快就能享受了,小子。”老头对我说。我记得跟莫克洛亚打的那一场,那才叫拳击呢。你知道,两个月前,老板就老说,哎呀,那左拳不对,你别这样让人近身。他不停地给我换陪练选手,光叫我跳绳、吃多汁的牛肉……幸好,他还让我喝一点马黛茶,但是我还是一直喝不够。每天都没完没了,你要小心右拳,你扯得太开,你看看,那家伙可不是闹着玩的。你以为我不知道,我去看过他不止一次了,我喜欢那小子,他从不畏缩,很有样子,哎。你知道有样子是什么意思,该你上场,有活儿要干的时候,你就去立刻办好,不要像那些人没个章法,哎哟,三分钟全都在瞎比划。有一次,《体育画报》上有个家伙写文章说我没有样子。我大受打击,我发誓。我不会跟你说我就像“小闪电”一样,那家伙可不是一般人啊,小子。莫克洛亚也一样。我能跟你说什么,开始没多久,我就红了眼,光顾着出拳,但是你不要以为我没发觉,只是我正顺手,如果我打得顺手,你又何必担心呢。你知道跟“小闪电”的那一场是什么样子,我并不比他强,这没关系,我还是赢了。对付莫克洛亚也一样,你还想怎样。一顿猛揍,老伙计,他把身子弯到地上,从下往上猛朝我挥拳,他妈的。我就只打脸,我发誓,打到一半时,我们已经火了,只是疯打。那一次,我一点感觉都没有,老板抓住我的脑袋说,小子,你门户别张得这么开,打下面,小子,护住右边。我全都听见了,但是,之后上了场,我们两人还是乱打一气,直到最后,我们都打不动了,那可真是了不起。你知道,那天晚上打完拳后,我们都到一家小酒馆里会合,朋友们都在,我看着那小子笑,真是妙。他对我说真是棒极了,伙计,你打得真棒,我对他说,我虽然赢了你,但是我觉得我们俩是打了个平手。所有人都举杯敬酒,乱糟糟的,我都没法儿跟你说……这么咳法真叫人难受,它冷不防来一下,叫你咳个半死。是啊,现在得照顾好自己,多喝牛奶,多休息,你能怎么办。有一件事让我特难受,那就是他们不让你起来,五点我就醒了,就只能仰面看着。你想啊想,想的都是坏事情,当然。梦也一样。那天晚上,我梦到跟佩拉尔塔在打拳。为什么我要在那一晚想起这场比赛呢。想想发生的事情吧,小子,记不起来最好。你知道看见大家都在是什么感觉,一切又跟以前一样了,不像在纽约那样,不像跟那些美国佬在一起时那样……擂台边的长椅上,全是我的拳迷,好想赢啊,叫他们看看……得再赢一场,我要是不行呢,你知道维克多是怎么打拳的。我知道,我知道,我以前一只手也能赢他,但是,回来以后,就不一样了。我提不起劲儿,伙计,老板更是不行,你要是觉得难受还怎么好好训练。好吧,我在这里是冠军,他向我挑战,他有这个权利。我可不会躲他的,你不觉得吗。老板认为,我能靠得分高来赢他,你门户别张得这么开,别一上来就把力气用尽,你看看,那个人可是要跟你打满整个时段的。当然,他可是满场跑动,而且,我觉得不舒服,虽然大家全都在那里,我向你发誓,我的身体累得……就快睡着了,你明白吗,我没法跟你解释。打到一半,我就开始不舒服,之后,我就不怎么记得了。不记得最好,你不觉得吗。那些东西有什么可记的。我宁愿忘掉一切,睡着了最好,虽然你总是梦见打拳,有时候你还会打出漂亮的一击,又能爽上一回,就像有王子在的那一场,多叫人念叨呀。但是,还是你不做梦的时候最好,小子,你就睡着,那可真是舒服,你也不咳嗽,也不怎么样,只是睡着,睡一整晚,睡呀睡。 [44]胡斯托·苏阿雷斯(1909—1938),著名的阿根廷轻量级拳击手,本篇故事便是受其生平启发而作,本文标题“小公牛”即其外号。苏阿雷斯出生于玛塔德罗斯,在文中也会提到。[45]指美国拳击手布鲁斯·弗劳尔斯。[46]智利拳击手埃斯塔尼斯劳·洛艾萨(1905—1981)。[47]弗胡西斯科·卡纳罗(1888—1964),乌拉圭小提琴手、探戈作曲家、乐队指挥。奥斯瓦尔多·弗雷瑟多(1897—1984),阿根廷探戈作曲家、乐队指挥。佩德罗·玛非亚(1899—1967),阿根廷指挥家、作曲家、六角形手风琴手。[48]火焰街,布宜诺斯艾利斯的一个街区:帕特里西奥斯公园,这里因为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曾是垃圾焚化场,因此得名“火焰街”。[49]原文为意大利语。[50]罗马公园与下文提到的河床,均为阿根廷体育场馆名称。[51]1931年,苏阿雷斯与塔尼之间的拳击赛,后来的英国国王爱德华八世(即温莎公爵)曾到场观看。[52]贝比·赫尔曼(1902—1966),美国拳击手。[53]魔术师,指乌拉圭拳击手胡安·卡洛斯·卡萨拉。[54]指卡洛斯·何塞·佩雷兹(1907—1990,一般称之为“卡洛”),阿根廷探戈歌手、作曲家。为苏阿雷斯作的探戈曲《拳手倒地》便是由他演唱的。[55]指伊利内奥·莱基萨玛(1903—1985),乌拉圭赛马手。[56]胡里奥·莫克洛亚(1905—1931),阿根廷拳击手。[57]小闪电,指路易斯·拉约(1906—1930),阿根廷拳击手。[58]维克多·佩拉尔塔,阿根廷拳击手。下文中的维克多也是指他。1932年与佩拉尔塔的一场比赛是苏阿雷斯职业生涯中输掉的两场比赛之一。 水底故事 你别担心,原谅我这么不耐烦的表情。每当想起旧时光,当你为那些名为回忆的逝去之物而神伤,必须用言语和形象来填满那无底的空虚时,你会说出卢西奥的名字,你会记起他,这真是再正常不过了。而且,可能,你也注意到了,这也是这座小屋招引的,你只需要在游廊上待一会儿,看看那条河和那些甜橙树,突然,你就仿佛奇迹般地远离了布宜诺斯艾利斯,迷失在一个更纯粹的世界中。我想起莱内斯对我们说,三角洲不该叫德尔塔,该叫阿尔法。还有那次,在数学课上,你……但是,你为什么要提卢西奥,你就非得说出卢西奥这名字吗? 白兰地就在那里,你自己倒吧。有时候,我心想,你为什么还要费心来看我。你的鞋子会踩上泥,你还要忍受蚊子和煤油灯的气味。我知道啦,你不要一脸好心当成驴肝肺的表情啦。不是那样的,毛利西奥,但是,实际上,只有你还在了,那时候的那帮朋友,我已经一个都见不着了。而你,每五到六个月,你就会来信,然后,小艇就会载着你来,带着一包书和酒,还有不足五十公里以外的那个遥远世界的消息,也许,你是希望偶尔能将我拽出这间快烂掉的庄园。你可别生气,但是,你的这种朋友义气简直叫我发狂。你明白,那有点像是一种指责。你走时,我就像个罪人一样坐在那里,我觉得我的狠心决绝似乎都只是疑心病发作的症状,只要去城里逛一逛就能叫这种病去见鬼。你是对我知根知底的好友,这种好友总是微笑着对我们紧追不舍,就连最糟糕的噩梦也不放过。既然我们说到了做梦,既然你提到了卢西奥,为什么我不跟你说说我的梦呢,就像那时候我跟他说那样。梦境就是在这里,但是在那时候——已经多少年了,老伙计?——你们大家都常来我父母留给我的小屋待些日子,我们常常去划船,念诗念到头晕,绝望地爱着那最脆弱、最易逝的东西,爱着那被没完没了的天真卖弄遮盖住、被一种傻兮兮的小狗般的温柔所包围住的一切。我们那时多年轻啊,毛利西奥,我们没事就无病呻吟一番,在爵士唱片和苦涩的马黛茶中间爱抚着死亡的意象,但想着还有五六十年好活,我们更坚信自己将永生不朽。而你是最孤僻的一个,你那时候就显得坦诚但不失礼,叫人不能像回绝其他的直言莽撞一样拒绝你。你有点像是局外人一样地看着我们,那时候,我就在你身上看出了猫的特性。跟你说话,就好像是在自言自语似的,也许正是因为如此,别人才会像现在的我这样跟你说话。不过,那时候还有别人在,我们都玩着跟自己较真儿的游戏。你知道,在年轻时的那个时候,最可怕的就是在一个难言的黑暗时刻,我们对一切都不再认真,一切都褪变成了假正经的肮脏面具,人人都必须把这面具戴在脸上。我现在成了某某医生,而你是某某工程师。我们一下子被青春抛在身后,我们开始用另一种方式看待自己,虽然,有一阵子,我们还是保持着老习惯,还是玩着共同的游戏,还是常聚餐,这是在一片四下离散、自欺欺人的环境下最后的救生圈。这一切都寻常得可怕,毛利西奥,总有些人比另一些人更加难过,有些人像你一样年华老去也一无所感,看到一本自己少年时穿着短裤、戴着草帽或穿着入伍制服的相册也无动于衷……话说回来,我们刚刚在说我那时候做过的一个梦,那个梦一开始是在这里的游廊上,我在看着芦苇丛上空的满月、听着青蛙叫得无比凶恶。然后,我顺着一条模糊的小路来到河边,慢慢地沿着河岸走着。我感觉自己打着赤脚,脚陷入泥里。在梦里,我是一个人在岛上,在那个时候这是很奇怪的。我要是现在再做这个梦,我就不会像那时一样觉得那种孤独就几乎是噩梦了。孤独,伴着堪堪爬上对岸天空的月亮,伴着潺潺的河流,伴着桃子掉到溪里砸扁的声音。现在,连青蛙都不叫了,空气变得黏糊糊的,就像今晚,或者说这里总是这样的。好像应该继续走,走过码头,顺着海岸的大转弯进去,穿过甜橙树林,月光一直照在脸上。我可没有瞎编,毛利西奥,记忆知道哪些东西要记得一丝不差。我现在跟你讲的就跟那时跟卢西奥讲的一样。我慢慢走着,灯芯草渐渐稀疏起来,一块狭长的岬地伸入河中,那里挺危险的,因为地是烂泥,而且,梦中的我知道那是一条深深的、满是暗流的运河。我一步步走近岬地尽头,陷入被月亮晒得金黄、滚烫的泥地里。就这样,我停在水边,看着对岸黑黑的芦苇丛,水到那里就莫名地消失了,而在这边,这么近的地方,河水阴险地拍着河岸,寻找可以抓附的地方,然后滑开,乐此不疲。整条运河都映着月色,无数模糊的剑光蛇影,直刺我的双眼。头顶,一方天空直压后颈和肩膀,让我不得不一直盯着河水。我往上游看去,看见那溺死者的尸体,它慢慢摇晃着,好像要摆脱河对岸的灯芯草,这时,那一晚出现的原因、我会身处其中的原因,都在那片随波漂动的黑影中有了解答。那黑影几乎不怎么转得动,因为它的一只脚踝或一只手被扯住了,只能软绵绵地漂着,慢慢从灯芯草中挣出,游入运河水流中,随着波浪靠近无遮无拦的河岸,这样,月亮会正照在他的脸上。 你脸都白了,毛利西奥。我们再喝点白兰地吧,如果你愿意的话。我跟卢西奥说起这个梦时,他脸色也有点苍白。他只对我说了句:“你怎么能记住那些细节的?”他跟你不一样,你总是彬彬有礼,他对我跟他讲的事却似乎总想抢着发言,好像害怕我会一下子忘记梦的其他部分似的。但是,还有一些东西没讲到。我刚刚跟你说,运河的水流让尸体打着转,耍着它玩,迟迟不将它带到我旁边来。在岬地边,我等着尸体几乎在我脚边漂过的那一刻,好看清他的脸。它又转了一圈,一只胳膊软软地摊着,好像还在游泳似的,月光钉在它胸前,咬住它的肚子和苍白的双腿,将仰面躺着的溺死者照了个一览无余。离得好近,我一弯腰就能抓住他的头发,离得好近,我认出了他是谁,毛利西奥,我看见他的脸,我叫出了声,这声尖叫将我一把推出迷梦之外,让我猛地惊醒,这声尖叫让我喘息着喝下水罐中的水,我惊恐而迷茫地明白过来我已经不记得那张刚刚认出来的脸是什么样了,而他却还会顺流而下,我闭上眼,我想回到水边、回到梦境边缘,我努力回忆,我想着某种自己内心深处在排斥的东西,但是,完全没用。总之,你也知道,人过后就会释然,白天的生活无比润滑地连轴转,各种节目精彩纷呈,那个周末,你来了,卢西奥和其他人也来了,我们一整个夏天都过得开心惬意。我记得,你后来去了北方,河口三角洲下了很久的雨。最后,卢西奥在岛上待烦了,雨呀什么的都让他失了活力。突然,我们看着彼此,我从来没想过我们会这样看着彼此。之后,下象棋或看书成为我们各自的避难所,我们开始厌倦了种种毫无益处的退让妥协。当卢西奥回到布宜诺斯艾利斯时,我发誓再也不会等他来了,我叫我的所有朋友,连同那个一天天封闭、一天天死去的青葱乐园,统统都去见他们的鬼。但是,虽然有些人察觉到了,在一句无可挑剔的“再见”以后就再也没出现过,卢西奥却总会心不甘情不愿地回来,我也总是在码头等着他,我们总是看着彼此,却似乎时空远隔,仿佛还真的身处在那另一个越来越遥远的世界,那个他固执地回来寻找、我几乎是不情不愿地坚守着的可怜的失乐园。你从来没太疑心过这些事,毛利西奥,你泰然自若地在北方某条涧溪中消暑,但是那年夏末……你看到那月亮了吗,在那边?它开始在灯芯草中升起来,马上就要照上你的脸了。在这个时候,河流的潺潺水声大了起来,很有意思,也不知这是因为鸟儿都静下声来了,还是因为某些声音在黑暗中就是会更加响亮。你已经看见了,不把这刚刚跟你说的讲完就不对了。今天晚上,到了这个时候,一切都跟我把梦境讲给卢西奥听的那天晚上越来越一致了。连座位都是一样的,你现在坐的躺椅就是卢西奥那时的位子,他在那年夏末过来,也跟你一样一言不发,他以前可是说个不停的,当时却只是喝着酒任时间流逝,他也许是无病呻吟,也许是在怨恨着这种虚无,这满心满眼的虚无,它纠缠着我们,我们却无从抵抗。我认为我们之间并没有仇恨,那还称不上仇恨,但比仇恨更糟糕,那是一种腻味感:我们的过往岁月仿佛一场风暴或是一朵向日葵,或者,如果你愿意,也可以认为那曾是一柄长剑,什么都可以,反正不是那种厌烦的情绪,不是那个阴沉、肮脏、像眼中的白翳一样蔓生的秋日,而那时,就在那过往情怀的中心,却生出了一种腻味感。我们在岛上走来走去,亲切而有礼,小心不要伤害彼此;我们在枯叶上走着,在河岸边那沉沉的、厚厚的枯叶上走着。有时候,沉默会让我产生错觉,有时候,则是一句声调熟悉的话语。也许,卢西奥也常常跟我一起跌入旧时习惯铺就的陷阱中,那些陷阱毫无益处却狡猾诱人,直到一个眼神或是希望独处的强烈愿望让我们再次直面彼此,依然亲切有礼,依然格格不入。然后他对我说:“今晚真美,我们走走吧。”就像你和我现在就可以做的那样,我们从游廊上下去,往那边走,那边的月色会直入你眼中。我不太记得那条路了,卢西奥一直走在前面,我则踩着他的脚印,再次碾碎枯死的树叶。不过,我应该开始渐渐认得出甜橙树间的小路了。也许得再过去一点,在最后几座庄园和灯芯草地旁边。我知道,在那一刻,卢西奥的身影就成了这场步步重合、夜夜相同的场景中唯一不吻合的东西。一切都没变,所以,当灯芯草退开去,月光下伸入运河中的岬地和在黄色烂泥上打滑的波浪映入眼帘,这时的我却并不惊讶。在我们背后的某个地方,一颗烂熟的桃子掉下来,落地的声音有点像一击耳光,有股说不出的傻气。 在河边,卢西奥转过身,看了我一会儿。他说:“就是这里,对吗?”我们没再说起过那个梦,但是,我回答道:“是的,就是这里。”过了一会儿,他说:“我连这个、连我最隐秘的渴望都被你偷走了。因为我正是渴望着一个这样的地方,我需要一个这样的地方。你做了一个属于别人的梦。”当他这么说时,毛利西奥,当他用一种平板的声音这么说着,并朝我跨出一步时,仿佛有些什么东西在我遗忘的记忆中炸开了锅,我闭上眼,我知道我会记起来的,不用看河,我就知道我会看到梦境的结尾。我真的看到了,毛利西奥,我看见了那个溺死者,月光哀哀曲在他胸前。溺死者的脸就是我的脸,毛利西奥,溺死者的脸就是我的脸。 你为什么要走?如果你需要,书桌抽屉里就有一把左轮手枪,如果你愿意,你可以向隔壁庄园的人报警。但是,请你留下,毛利西奥,请你再留片刻,听听潺潺水声,也许,你最终会感觉到,滚滚河流水波、丛丛灯芯草浪在泥地里起伏,碎成旋流,其中有一双手,在这个时候,正紧紧攥住草根,毫不放松,有什么东西正爬上码头,直起满是污秽和鱼齿印的身子,往这边走来找我。我还能扭转乾坤,我还能再杀它一次,但是,它不会放弃,还会再回来,总有一晚,它会把我带走。它会把我带走,我跟你说,梦会完成它的真正情境。我必须得去,那岬地和芦苇丛会看见我仰面漂过,被月光照得十分耀眼,梦最终会做完整,毛利西奥,梦最终会做完整。 [59]“德尔塔”(大写为△)、“阿尔法”(大写为A)分别为希腊语第四和第一个字母。在西语中,德尔塔也指河口三角洲。文中人物觉得阿尔法的书写形式更像三角洲,便有此玩笑。 午餐过后 午餐过后,我本想待在房间里看看书,但是爸妈几乎立刻就过来跟我说我那天下午得带那人出去散步。 我冲口回答说不要,叫别的人带他去,请让我在自己房间里学习。我本来还要说些别的,向他们解释为什么我不喜欢跟他出去,但是爸爸往前跨出一步看着我,那种样子我受不了,他的目光盯在我身上,我就觉得那目光越来越盯到我面孔里面,我都快喊出声来了,只好转过身,回答说好的,当然,马上。在这种情况下,妈妈从来都是一言不发,也不看我,但是她会合着手站得靠后一些,我看见她垂到额前的灰发,就只能转过身,回答说好的,当然,马上。然后,他们没再说什么就走了。我开始穿好衣服,唯一的安慰就是我要穿上锃亮锃亮的黄色新鞋了。 我走出房门时,是两点钟。恩卡纳西翁阿姨说我可以到最里面的房间去找他,他总是很喜欢下午钻到那里去。恩卡纳西翁阿姨应该察觉到我因为必须要跟他出去而无比沮丧,因为她用手摸摸我的头,然后弯下腰吻了吻我的额头。我感觉到她往我兜里放了点东西。 “给你买点儿什么,”她在我耳边说道,“别忘了也给他一点,那样才乖。” 我吻了吻她的脸颊,心里高兴了一些。我走过大厅门口,爸妈正在厅里下跳棋。我觉得,我跟他们说了声再见,或类似的话吧,然后,我拿出那张五比索的纸币,把它抹平,放进钱包里,那里面已经有一张一比索的纸币和一些钢镚儿了。 我在房间的一个角落里找到了他,我用力抓牢他,我们俩就从院子里出去到了通向前面花园的门口。有一两次,我突然很想就这么放开他,回到屋里,跟爸妈说他不想跟我出去,但是,我很肯定,他们还是会把他带过来,逼着我带他去临街的大门口。他们以前从来没叫我带他去过市中心,而他们现在竟叫我干这种事,这太不公平了,因为他们很清楚,他们就逼我带他到路上散过一次步,那一次就发生了阿尔瓦雷斯家那只猫的那场惨剧。我觉得自己好像还能看见在门口跟爸爸说话的那个警察的脸,还能看见爸爸之后倒了两杯甜烧酒,妈妈则在她的房间里哭泣。他们竟叫我干这种事,太不公平了。 早上曾下过雨,布宜诺斯艾利斯的道路是越来越坑坑洼洼了,走路时简直不可能不把脚陷进个把水坑里。我想尽办法挑最干燥的地方走,努力不把我的新鞋打湿,但是,我立刻就看出来他很喜欢往水里踩,我必须使劲全力猛拽才能逼着他跟我走。虽然如此,他还是成功地走近了一块比其他地方更塌下去一点点的地砖,等我发现的时候,他已经全身湿透、到处沾着枯叶了。我只能停下脚步,把他弄干净,我一直觉得邻居们就在花园里看着,什么都没说,但是都在看着。我不想说谎,我并不介意他们看着我们(看着他和带他散步的我);最糟糕的是杵在那里,手上的手帕一点点被打湿,沾上泥点和枯叶片,而且我还必须抓着他,让他不能再次靠近那个水坑。再说,我已经习惯了双手插在裤子口袋里在街上逛,吹着口哨、嚼着口香糖或者一边看着漫画,一边用眼角余光估算着从我家到电车站的人行道上的地砖,我对那些路很熟悉,这样,我就能知道我什么时候会经过蒂塔的家门前,或者我什么时候会到达卡拉波波街角。现在,这些事我都不能做了,而那条手帕开始打湿我口袋的衬里,我的腿上感觉到湿漉漉的,叫人怎能不相信果然祸不单行。 在这个时间,电车总是很空的,我暗自祈祷我们俩能坐同一排座位,我会让他坐在靠窗的一边,他就不会那么惹人嫌。不是说他会乱动,但是,人们总会觉得他惹人嫌,我也能理解。因此,我一上车就很担心,因为电车里几乎坐满了人,没有一个空着的双人座。路太长了,我们不能一直站在车门口,售票员会叫我坐下,叫我把他安置在什么地方。因此,我立刻让他往里走,把他带到中间的一个双人座位上,靠窗的那一边有一位女士坐着。也许,最好是坐在他后面看着他,但是,电车坐满了人,我必须再往前走,坐在挺远的地方。乘客们并不怎么在意,在这个时候,人们还在消食,正随着电车的颠簸而半梦半醒。但倒霉的是,售票员停在了我让他坐的那个座位旁边,用一枚硬币敲着售票器的铁皮,我又得转过身,示意他来找我收钱,我得把钱亮给他看,让他明白他得给我两张票,但是那售票员却是那种很没有眼力的呆瓜,只管拿着硬币敲啊敲。我只能站起身来(现在,有两三个乘客正看着我),走到那个座位旁边。“两张票。”我对他说。他撕下一张,看了我一眼,然后把票递了给我,又往下看了看,带着些轻蔑。“请给我两张。”我又说了一遍,我很确定整个电车的人都觉察到了。那呆瓜又撕了一张票,递给了我,他要跟我说句什么,但是我把钱递给他后就转身三步并作两步回到座位上,头也不回。但更要命的是,我还时时都得回头看看他是不是还老实地待在后面的座位上,这引起了几个乘客的注意。我一开始决心只在经过每一个拐角的时候回头,但是,我觉得每个街区都长得可怕,我时时都害怕会听到一声惊呼或尖叫,就像发生阿尔瓦雷斯家的猫那件事时一样。然后,我开始数到十,就像拳击赛里一样,这大概是走半个街区的时间。一数到十,我就借故回头,比如理理衬衣的领子啊,或者把手伸进外衣口袋里,只要看起来像是一个下意识的动作或类似的举动,就都行。 大约走了八个街区后,我不知怎么就觉得靠窗边坐着的那位女士好像要下车了。这可要命了,因为她会对他说句什么,叫他让她过去,而他若是不搭理,或者说不想搭理,那位女士可能会生气,会想强行过去。不过,我对这种情况清楚得很,也一直处于高度紧张中,因此我开始在到达每个拐角前都往后看看。有一次回头看时,我觉得那位女士就要起身了,我敢发誓她对他说了句什么,因为她看着他那一边,我觉得她动了动嘴。就在这个时候,有一位胖胖的老太太从我座位旁边的一个位子上站起身来,开始在过道上走。我走在她后面,很想推她一下,在她腿上踢一脚,叫她走快一点,让我赶到那位女士的座位那边,她已经抓起地上的一个篮子或是什么东西,站起身来准备下车了。最后,我觉得我确实推了老太一把,我听到她抱怨了一声。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到那个座位旁边的,但我总算及时把他拽出来,让那位女士能够在那个转角下车。然后,我让他靠窗坐好,自己坐到他旁边,心里特高兴,虽然有四五个蠢货就坐在前面的座位上或是站在车门口看着我。也许,售票员那呆瓜已经在车门口跟他们说过些什么了。 我们已经开到十一街区了,车外是灿烂的阳光,街道都是干的。这时候,如果我是一个人坐车,我会走下电车、步行去市中心,对我来说,从十一街区走到五月广场并不算什么。有一次,我算过时间,正好用了三十二分钟,当然,有时候会跑一跑,尤其是最后一段。但现在,我却必须顾着那扇窗户,因为曾经有人说过,他可能会突然打开窗户往外跳,只为了找这么个乐子,就好像其他许多旁人无法理解的乐子一样。有一两次,我觉得他就要把窗户往上掀开了,我只得从后面把手伸过去,把窗户压在窗框上。也许,这都是我的想象,不过,我并不能确定他是不是真打算打开窗户往外跳。比如说,当巡票员过来时,我就完全忘了这档子事,而他也没有往外跳。巡票员是一个又高又瘦的家伙,他在前面车门处出现,开始查票,他神情和蔼,有些巡票员就会这样。当他查到我的座位上时,我把两张票都递给他,他在一张上面打了孔,然后往下看看,再看了看另一张票。他本要打孔了,却拿着那张票停在打孔钳的窄槽口。我一直暗自祈求他能快点打上孔,把票还给我,我觉得电车里的人越来越注意我们这边。最后,他耸耸肩,在票上打了个孔,把两张票都还给我,我听到后面车门那边有人哈哈一笑,但是,我自然是不愿意回头去看。我又把手伸过去,压住了车窗,假装我再也看不见巡票员和其他人了。在萨米恩托街和利维尔塔德街路口,开始有人下车了,当我们到达佛罗里达街,几乎已经没人了。我一直等到了圣马丁街才让他从前门下了车,因为我不愿意经过售票员那个呆瓜身边,他好像要对我说些什么。 我很喜欢五月广场,当别人跟我说起市中心时,我总是立马就想到五月广场。我喜欢那里的鸽子,喜欢那里的总统府,因为它能给人带来那么多对历史的回忆,让人想起革命时期落下的炸弹,想起那些曾经扬言要拿金字塔来拴马的军阀们。那里有卖花生和其他东西的小贩,很容易就能找到一张空椅子,要是愿意,可以再走一走,很快就能走到港口,看见船只和起货机。因此,我想最好是带他去五月广场,离汽车和小巴士远一点,我们在那里可以坐一会儿,直到该回家里去的时候。但是,当我们从电车上下来,开始顺着圣马丁街走时,我觉得好像有点头晕,我突然发觉,差不多一个小时的车程,我得一直往后看,还得假装没看见别人在盯着我们看,再加上那个售票员、那个要下车的女士和那个巡票员,这一切可把我累惨了。我多想走进一家奶制品店,要一个冰激凌或是一杯牛奶,但是,我很清楚不能这样做,我知道,只要一个地方能让人们坐着更从容地盯着我们看,我就一定会后悔随随便便带他进去。街上的人来来往往,每个人都在赶路,尤其是在圣马丁街,这里满是银行和事务所,大家的胳膊下都夹着公文包,行色匆匆。因此,我们一直走到坎加约街的拐角。然后,当我们在比乌瑟出版社那摆满墨水瓶和其他漂亮玩意儿的玻璃橱窗前走过时,我感觉他不愿意往前走了,他变得越来越难拖动,无论我再怎么拽(同时努力不引人注意),也几乎寸步难行,最后,我不得不停在最后一个玻璃橱窗前,假装望着那些有凸纹花饰的皮制办公用具。也许,他有点累,也许,他不是乱发神经。反正,站在那里并没什么不好,但是,我还是不喜欢,因为,过往的人群更有时间盯着看了,有两三次,我发觉有人在跟别的人议论,或是碰碰胳膊肘叫别人看。最后,我再也忍不住了,我再次抓住他,假装走得若无其事,但是,我每一步都走得十分费力,就像在梦里似的,梦里的我穿着成吨重的鞋子,简直抬不起脚。最后,我总算让他那股杵在那里不动的劲头过去了,我们便继续沿着圣马丁街走,直走到五月广场的那个街角。现在,难题变成了过马路,因为他不喜欢过马路。他能打开电车的车窗往外跳,但是他不喜欢过马路。糟糕的是,要到达五月广场,总得穿过一条车来人往的街道。在坎加约街和巴尔托洛梅·米特雷街的路口,这没这么困难,但是,现在我就快要不行了,我手拖着他,觉得他重得要命。有两次,车流停了下来,站在人行道旁我们身边的人们开始过马路,我明白我们是不可能走得到另一边的,因为他会停在路的正中央,因此,我宁愿一直等到他下定决心。当然街角杂志摊老板已经越来越注意我们了,他跟一个我这么大年纪的少年说了句什么,少年做了个鬼脸,回答了他一句天知道什么话。许多汽车开过来,停下,再启动,而我们,就杵在那里。迟早会有警察过来,这是我们可能遇到的最糟糕的情况,因为,警察人都很好,所以,他们都会多管闲事,他们会问好多问题,看看你是不是走丢了,而他可能会突然发起飙来,我就不知道最后会怎么收场了。我越想就越不安,最后,我真的害怕起来,简直有点想吐了,我发誓。因此,趁着车流停了下来,我紧紧抓住他,闭上双眼往前拽,身子几乎折成两段。当我们到达广场时,我松开他,一个人往前走了几步,然后,我回过头去,我真希望他就这么死了,希望他已经死了,或者爸妈已经死了,我也终于死了,大家都死了,被埋了,只除了恩卡纳西翁阿姨。 但是,这些想法一下子就过去了。我们看到一张完全空着的很漂亮的长椅,我轻轻地拉住他,我们俩坐在那张长椅上看鸽子,幸好,它们不会像猫那样抓人。我买了花生和糖果,我两样都喂他吃了一些。晒着五月广场上的午后阳光,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我们感觉相当不错。我不知道我什么时候冒出了就把他丢在那里的这个念头,我唯一记得的是,我一边给他剥花生,一边想着如果我假装给远处的鸽子扔点什么过去,就可以很容易地绕到金字塔纪念碑后面,这样就看不见他了。我觉得,在那一刻,我没有想到回家,或是爸妈的表情,因为如果我想到了这些,我是不会干这么件蠢事的。要像智者或是历史学家一样考虑得面面俱到应该是很困难的吧,我只想着自己可以把他丢在那里,可以把手插在兜里独自在市中心逛逛,可以在回家之前买本杂志或是进什么店里吃个冰激凌。我接着喂了他一会儿花生米,但是,我已经下定决心,逮到机会就假装起来伸伸腿,我看到他并不介意我是待在他身边还是走开去喂鸽子吃花生。于是,我开始把剩下的花生都扔给鸽子吃,鸽子围着我到处走,直到我的花生米喂完了,它们也累了。站在广场的另一头,那张长椅几乎都看不到了,从总有两个士兵看守的玫瑰宫前穿过也就是一眨眼的事。我从旁边一直走到哥伦布大道,妈妈常说小孩子不应该一个人去那条街。我习惯性地频频回头,但是,他是不可能跟着我的,他现在最有可能干的事情是在长椅周围打滚,直到某位好心的女士或是某个警察走过去。 我不怎么记得当我在哥伦布大道上——这只是一条平淡无奇的路——走着的那一刻发生了些什么事情。当时,我坐在一家进出口商店的玻璃窗台上,然后,我的胃开始疼起来,不是像要立刻上厕所的那种疼,而是靠上面一点,真的是胃部疼,就好像我的胃在一点点绞动似的;我想呼吸,但是那很困难。因此,我只得一动不动,等着这阵痉挛过去。我眼前只看见一片绿色和许多飞舞的小斑点,还有爸爸的脸,最后,就只剩下爸爸的脸,因为我已经闭上了眼睛,我觉得我闭上了,而爸爸的脸就在那一片绿色中。过了一会儿,我能呼吸得更顺畅了,有几个男孩看了我一会儿,有一个对另一个说我是闹肚子了,我却摇摇头,说没什么,说我总是胃抽筋,但是很快就会过去。有一个说,如果我愿意,他就给我去找杯水来,另一个则建议我把额头擦擦干,因为我正在流汗。我笑了笑,说我已经没事了。我迈开脚步,只求他们走开让我一个人待着。确实,我在流汗,汗水都顺着眉毛滴了下来,一滴咸咸的水滴流进我的一只眼睛里,因此,我拿出手帕,擦了擦脸,我感觉嘴唇破了点皮,我一看,是一片粘在手帕上的枯树叶划破了我的嘴。 我不知道自己花了多长时间才回到五月广场。我在半路上摔了一跤,但是我在被人看见以前就爬了起来。一辆辆汽车在玫瑰宫前驶过,我在其间狂奔而过。我远远地看见他没有离开过那条长椅,但是我还是继续跑啊跑,跑到长椅那边,我累得一瘫,鸽子吓得四散飞离,人们纷纷侧目,带着那种看见奔跑中的孩子时才有的神情,就像奔跑是一种罪过似的。然后,我把他弄得干净一点,说我们得回家了。我这么说,是要让自己听见这话,要让自己感觉更加高兴,因为,跟他在一起,唯一管用的就是紧紧抓住他、带着他。他不听人说话,或者是他假装不听。幸好,这一次,过马路时他没有胡来。刚上车时,电车也几乎是空的,因此,我把他放在第一个座位上,自己坐在旁边。坐在车上时,我没有回过一次头,连下车的时候都没有:最后一个街区我们走得很慢,因为他老想跳进水坑里,我则为了从干的地砖上走而斗争。但是,我并不介意,我一点也不介意。我一直都在想:“我丢下过他。”我看着他,心里想:“我丢下过他。”虽然我并没有忘记哥伦布大道上的事,但是我感觉非常好,几乎有点自豪。也许下一次……这不容易,但也许……谁知道爸妈看见我手牵着他回家时会怎么看我。当然,他们会很高兴我把他带到市中心去散步了,父母们总是因为这种事情而高兴;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在那一刻,我竟突然想到,有时候爸妈也会拿出手帕来擦擦脸,手帕上也有一片枯树叶会将他们划伤。 [60]阿根廷总统府,也被称为“玫瑰宫”。[61]指五月广场上矗立的金字塔形纪念碑——“五月金字塔”。 美西螈 曾经有一段时间,我总是想着美西螈。我常到巴黎植物园的水族馆去看它们,一看就是好几个钟头,看它们纹丝不动,看它们诡秘来去。而现在,我就是一只美西螈。 我是在某个春日上午偶然来到美西螈那里的。那时的巴黎在漫长的冬季后如孔雀般绚烂开屏。我顺着皇家港大道往下走,走上圣马尔塞尔路,再转入医院大道,我看见一片阴沉灰涩中的点点绿意,便想到了狮子。我很喜欢狮子和金钱豹,却从来没有进过昏暗、潮湿的水族馆。我把自行车靠栅栏放好,接着去看了郁金香。那一天,狮子们一脸苦相,很难看,我的金钱豹则在睡觉。于是,我决定去水族馆,我避开那些毫无特色的鱼类,不期然见到了美西螈。我盯着它们看了一个钟头才离开,满脑子再想不到其他事。 在圣热内维耶弗图书馆,我查了字典,看到美西螈原来是一种钝口螈属蛙类的幼虫体。我已知道它们来自墨西哥,那是因为它们本身的特色,因为他们那张阿兹特克式的玫瑰色小脸和水族槽高处的招牌。我看到字典里说在非洲发现了一些美西螈,它们旱季时可以生活在陆地上,到了雨季则又能栖息在水中。我找到了它们的西语名称:ajolote。里面还提到它们是可以食用的,它们的油脂曾经(现在大概已经不这么用了)被当作鳕鱼肝油用。 我不想多查有关专著,不过,第二天我又去了巴黎植物园。然后,我开始每天上午去那里,有时候,上下午都去。水族馆的门卫接过门票总是摸不着头脑地微微一笑。我倚在水族槽周围的铁栏杆上,开始看着那些美西螈。这也全然不出奇,因为,从一开始,我就明白我们是息息相关的,我知道有某种东西虽然完全失落了,虽然无比遥远,却仍然把我们联系在一起。在当初的那个早晨,我停在水中冒着气泡的玻璃槽前,这一点于我就已足够明了。美西螈都挤在水族槽底,那里布满石块和苔藓,既窄小又逼仄(只有我才知道有多窄小、有多逼仄)。美西螈一共有九只,它们大都将头靠在玻璃上,用金黄金黄的眼睛盯着走到近旁的人们。我慌了神,简直有点不好意思,我觉得探头盯着这些安安静静、一动不动地堆挤在水族槽底的小东西看好像挺不要脸的。我在心里把其中待在右侧、离其他美西螈有点远的一只分隔开来,好好地研究一番。我看到它玫瑰色的、仿佛半透明的小小身躯(我想到了那些乳白色玻璃的中国小雕像),有点像一只十五公分长的小蜥蜴,长着一条极其娇嫩的鱼尾巴,这是我们身体上最敏感的部位。沿着脊背而下,长着一排透明的鳍,与尾巴连成一线。但是,最叫我着迷的却是它的腿,特别细致、轻盈,脚尖上是几个小脚趾,趾甲极小,但像极了人类。然后,我又看见它的眼睛、它的脸。毫无表情的脸上,除了眼睛再无其他器官。那双眼睛,就是两个如大头针头般的孔洞,完全是一片透明的金黄色,恍若死物,却仍在瞪视着周遭。那眼睛任我的目光深入其中,我仿佛穿过了那金黄色的一点,迷失在那一片透明的内里秘境中。它眼睛的四周绕着一圈极细的黑色晕轮,将眼睛与玫瑰色的皮肉、与它那如玫瑰色石头一般的脑袋区别开来。它的脑袋微微呈三角形,但边缘是不规则的曲线,这些曲线让它完全就像一尊被时间消磨腐蚀的雕像。它的嘴隐在三角形的脸下,只有从侧面看才可以窥见它的嘴其实是很大的;从前面看,却只有一条细细的裂缝浅浅划过那块没有生气、不见表情的石头。头的两边本该长耳朵的地方,长着三根红色小芽,就像珊瑚那一类植物型的分泌物一样,我猜那是鳃。那是它身上唯一活动的东西,每隔十到十五秒,那些小芽就会立起、绷直,再放松、下弯。有时候,它也会微微动一动腿,我看着那些细小的脚趾轻轻地停在苔藓上。我们确实不喜欢多动弹,水族槽太狭小,我们往前挪一点,就会碰到其他伙伴的尾巴或是脑袋,我们会因此争吵、打斗,累得很。如果我们一动不动,时间就不会这么难熬。 我第一次看见美西螈时,是它们的静如止水吸引我着了迷似的弯腰观看。我莫名地自觉很明白它们内心的愿望,只希望自己就这么不动分毫、万事不惊,便能消弭时空。但之后,我知道不仅如此,因为鳃的收缩、细细的腿在石子上的轻踏、在水中的倏忽游动(有几只只需摆动一下身子就能游起来)都向我证明了,它们可以保持好几个钟头那种了无生气的倦态,但也有能力摆脱。它们的眼睛尤其让我着迷。在它们旁边,其他的水族槽里,各种各样的鱼类有着漂亮的眼睛,与我们的很相似,但其中却只透着愚蠢。美西螈的眼睛则对我诉说着一种与众不同的生命体的存在,诠释着另一种视角。我把我的脸贴在玻璃上(有时候,门卫会不安地咳嗽一声),努力看清楚那些金黄色的斑点,那是个入口,能通往这些玫瑰色生物无比缓慢而遥远的世界。用手指敲敲就在它们脸庞跟前的玻璃是没有用的,从来看不到它们有一点反应。那一双金色的眼眸不住地闪着那种甜蜜却可怕的光芒,不住地盯着我,从某个令我头晕眼花的不可见底的深处。 不过,它们其实与我们很接近。在这一切发生之前,在成为一只美西螈之前,我就知道这一点。我在第一次接近它们的那一天就知道了。与大多数人的认知相反,一只猴子酷似人类的五官恰恰显示出它们与我们之间的差别之大。美西螈与人类之间完全没有相似之处,这却正向我证明了我的感觉是对的,我没有光看表面。虽然那一只只小手一般的爪子……但是,壁虎也有那样的爪子,而壁虎跟我们可没有一点相像的地方。我觉得差别是在于美西螈的脑袋,那个镶着金黄色小眼睛的玫瑰色三角形。那玩意儿对一切冷眼旁观,洞悉于心。那东西在抗议。它们可不是无知牲畜。 要越想越玄乎似乎很容易,简直是必然的。在美西螈身上,我开始看到一种变异,但这种变异还没能将某种神秘的人类气息尽数祛除。我想象着它们是有自我意识的,却被这副躯壳所困,注定永远陷入无底的沉默、绝望的沉思。它们那种没有焦距的目光,那双虽然冷淡漠然却无比机敏的金色小圆球,深深看着我,仿佛传达着一个讯号:“救救我们,救救我们。”我惊觉自己正低声呢喃着一些安慰的话语,传达出一些天真的希望。它们还是看着我,一动不动,只有玫瑰色小芽状的鳃不时蓦地绷直。在那一刻,我仿佛感到一阵隐痛,也许,它们看见了我,感觉到我正努力探入它们生命中最不容侵犯的部分。它们不是人类,但是我从未曾找到过任何动物跟我自身有这么深切的关联。美西螈仿佛在为什么事情做着见证,有时候,又像是可怕的审判者。在它们面前,我自觉卑微、下贱,那透明的眼眸中有一种惊人的纯净。它们是幼虫,但是,“幼虫”这个词也意味着伪装真我的面具,还可以表示凭空而生的幽灵。那一张张阿兹特克式的脸庞,没有表情,却有种噬骨的残忍,在那背后是什么在等待着它的时辰到来呢? 我怕它们。我觉得,我要是感觉不到还有其他游客和门卫在旁边,我大概不敢一个人跟它们待在一起。“您要用目光把它们吃下去了。”门卫笑着对我说,他大概猜想我有点儿不正常。他没发觉其实是它们在用目光慢慢吞噬我,带着一种金黄色的嗜血残忍。离开水族槽,我除了想着它们再不干其他事情,就像是它们在远方对我发出感应。我开始每天都去,晚上则幻想着它们就在黑暗中一动不动,慢慢往前伸出一只爪子,立马就会碰上另一只美西螈的爪子。也许,它们的眼睛在暗夜中也看得见,而白天,对它们而言,一样没有尽头。美西螈的眼睛是没有眼睑的。 现在,我已明白这没有什么好奇怪的,这一切都是注定要发生的。每天上午,我每次在水族槽前弯下腰来,这种感觉就更强烈一些。它们在受苦,我身体里的每一根神经都能感受到这种无言的痛苦、水底的酷刑。它们在窥伺着什么东西,一片久已失去的领地、一段过去的自由时光,那时的世界都归美西螈所有。这种表情如此可怕,它可以打破它们那张石头一样的脸上强装出的淡漠,它一定是传递着某种痛苦的讯息,证明它们在这水中地狱里经受着这种永生的刑罚。我徒劳地想要证明,我自己的感觉在美西螈身上投射出了某种并不真实的意识。它们和我都知道这一点。因此,发生的一切都没什么好奇怪的。我的脸贴在水槽的玻璃上,我的眼睛正再次尝试进入那双没有虹膜、没有瞳孔的金黄眼眸中的秘境。我看着极近处一只美西螈的脸,它一动不动地待在玻璃旁。突然之间,毫无意外地,我看见我的脸顶在玻璃上,我看见它在水族槽外,我看见它在玻璃的另一边。然后,我的脸移开,我就明白了。 只有一件事很奇怪:我还像以前一样思考,能明白一切。发现这一点,在一开始就像是被活埋的人在坟墓中清醒时一样叫人恐慌。槽外,我的脸又靠近了玻璃,我看见我抿着双唇的嘴,我正努力想弄懂美西螈。我就是一只美西螈,我现在立刻明白,要弄懂是完全不可能的。他站在水族槽外,他的思想是槽外的思想。我了解他,我就是他,但我也是一只美西螈,我身处在我的世界中。恐慌是因为——就在那一刻,我明白过来——我认为自己被囚禁在一只美西螈的身体里,我转生成螈,却带着人类的思想,被活埋在一只美西螈体内,不得不神志清醒地与这些毫无灵智的生物一起生活。但是,当一只脚擦过我的脸,当我稍稍移过身子就看见我旁边有一只美西螈在看着我,我知道它也能明白一切,无法交流,但却心知肚明,那恐慌便因此消失了。也许,我也在它体内,也许我们大家都像一个人类一样思考着,只是有口难言,只能靠着我们眼中的金黄色光芒,看着贴在玻璃上的人类的脸。 他又来过很多次,但现在他来得少了。他常常好几个星期也不来看看。昨天,我看到他了,他看了我很长时间,然后突然离去。我觉得,他已不再对我们这么感兴趣了,只是习惯使然。由于我唯一能干的事情就是思考,因此,我能够常常想着他。我想到,我们一开始是相联、相通的,他觉得自己与令他痴迷的这个谜团比任何时候都更加紧密合一。但是,他与我之间的桥梁已被切断,因为他曾经的执念如今成了一只美西螈,与他作为人类的生活再无关联。我相信,我原本可以在某种形式上回到他身上——啊,只是在某种形式上——,让他继续保有这种想要更加了解我们的愿望。而现在,我已完全是一只美西螈了,如果说我像人类一样在思考,那只是因为在那玫瑰色石头般的外表下,每一只美西螈都在像人类一样思考。我觉得,在一开始的那几天里,当我还是他的时候,我把所有这些信息都多少传达了一些给他。他已不再来了,在这最后的孤寂中,我欣慰地想着他也许会写些关于我们的事,他会以为是自己虚构出了一个故事,写下关于美西螈的这一切。 [62]巴黎植物园,位于法国巴黎第五区,塞纳河左岸,紧邻法国国家自然博物馆。巴黎植物园不仅是一座世界闻名的植物园,其附设的动物园也享有盛誉。[63]阿兹特克文明,公元14—16世纪的墨西哥古文明,为拉丁美洲重要土著文明之一。 夜,仰面朝天 有些时节,他们会出去擒敌他们称之为荣光之战 走到酒店长长的门厅中间,他心想应该很晚了,就赶紧出门,从角落里取出摩托车,隔壁的门房允许他停在那里的。他在转角的珠宝店中看见还差十分九点;他有大把的时间赶到他要去的地方。阳光在市中心的高楼大厦之间透下来,而他——因为对于他自己,在心中默想时,他是没有名字的——骑着机车,惬意驶去。摩托在他胯下隆隆作响,凉风啪啪地打着他的裤子。 他走过政府办公大楼(玫瑰色那栋和白色那栋),和中央大街上一排有着闪亮玻璃橱窗的商店。现在,他进入了这段路程中最宜人的部分,真正的惬意畅游开始了:一条长长的林荫道,车辆不多,只有一座座宽绰的别墅,它们的花园几乎漫上了人行道,仅有低矮的栅栏勉强隔开。他也许有些走神,但是他还是按规矩靠右行驶,只是任自己沉浸在崭新一天的细细微风和明媚清新中。也许,是他不自禁的放松让他没能避免那场事故。当他看见站在街角的那个女人无视绿灯冲上大路时,他已经没法轻易避过去了。他脚踩闸、手按把,将车一刹,人往左边偏去。他听见那女人的叫声,接着是一下碰撞,他随即眼前一黑。那就好像是突然睡过去了似的。 他猛地从昏迷中清醒。四五个年轻男人正把他从摩托底下往外拖。他尝到咸咸的血腥味,他的一个膝盖很疼。当他被抬起来时尖叫了一声,因为他无法忍受右边胳膊上的压力。有几个声音在用玩笑和保证来为他打气,但这些声音好像并不属于悬在他上空的那几张脸。他唯一的安慰是听到有人证实穿过拐角时他并没有违规。他问起那女人的情况,一边试着控制住不断涌上喉头的恶心。当他被仰面抬到附近的一间药店里时,他得知造成这场事故的女人只不过腿上划伤了一些。“您几乎没怎么碰着她,倒是您的机车被撞得斜飞出去了……”人人提建议,个个谈感想。慢点儿,把他躺着抬进去吧,这样他才会舒服……有个穿着罩衫的人给他一口酒喝,在那间昏暗的街区小药店中,这酒让他舒了一口气。 警方的救护车五分钟以后到达,他被抬上一张软软的担架,他在上面可以平躺得很舒服。他十分清醒,但他知道自己还没从一次严重的休克中完全恢复,所以他向陪伴他的警员说明了他的住址。他的胳膊几乎不疼了,眉毛上的一处割伤正滴着血,流得满脸都是。他舔了一两下嘴唇,咽下血滴。他感觉不错,那是一场意外,运气不好。静养几个星期就没事了。警察对他说,摩托车似乎没怎么坏。“那当然,”他说,“就好像是它把我给扑倒了似的……”两人都笑了。到了医院后,警察跟他握了握手,祝他好运。恶心的感觉又渐渐涌上来,人们用担架床把他推进去,经过满是小鸟的树下,往最靠里的一栋楼推去。他闭上双眼,希望自己能睡着或是能被麻醉过去。但他却被留在一个充满医院气味的房间里待了很长时间,有人帮他填表、为他脱衣服、再换上一件硬梆梆的淡灰色衬衣。他们小心翼翼地挪动着他的胳膊,没把他弄疼。护士们一直在开着玩笑,要不是因为胃的不断挛缩,他会觉得自己很好,甚至还挺开心。 他被带到放射科,二十分钟以后,他的胸口放着潮乎乎的、像块黑色石碑一样的X光照片,进了手术室。有一个穿着白大褂、又高又瘦的人走到他旁边,开始看那张X光照片。有一双女人的手把他的头摆得更舒适,他觉得自己正被从一张担架床抬到另一张上。白大褂再次微笑着靠近了他,他的右手拿着某件锃亮的东西。医生拍拍他的脸颊,对站在后面的一个人做了个手势。 作为梦,那还是挺有趣的,因为其中充满了各种气味,他可从来不会梦到气味。首先,是一股沼泽的气味,因为在大路的左边便是海滨沼泽,那些从来没人能活着走出来的颤沼。但是,那气味随即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股混合的香气,阴沉难测,就像他逃离阿兹特克人的那个夜晚。是的,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他必须逃离阿兹特克人的魔掌,他们正到处猎杀人,他唯一的希望就是躲在雨林的最茂密处,留心着不要偏离那条只有他们这些摩托族人才认识的狭窄道路。 最折磨他的是那股气味,虽然他完全清楚自己是在做梦,但似乎仍然有什么东西明白显示出这一切不寻常,这一切一直都对不上号。“有战争的气息。”他想,直觉地摸了摸插在羊毛织就的腰带上的石制匕首。一声突如其来的声响吓得他弯下腰、一动不动,只是发抖。会害怕并不奇怪,在他的梦境中,恐惧无处不在。他在灌木枝叶的遮盖下,在没有星光的黑夜掩护下,等待着。远远的,也许是在大湖的另一边,好像燃着营火;一簇泛红的光亮染上了那一方天空。那声响没有再出现。那就像树枝断裂的声音。也许是一只动物在像他一样逃离战争的气息。他慢慢直起身,嗅着气味。什么声音也听不到,但是,恐惧还在,那气味也在——荣光之战那甜腻腻的焚香味。必须继续走,必须绕开沼泽直达雨林的中心地带。他摸索着,不停地俯下身摸摸大路上更加坚实的地面,往前走了几步。他很想跑起来,但是那些颤沼就在他身边汩汩冒泡。在昏暗的小路上,他寻找着方向。然后,他感觉到一股他最惧怕的气息,很浓烈,他绝望地往前一跳。 “您会从床上掉下去的。”旁边的病人说,“别这么乱跳,伙计。” 他睁开双眼,是下午了。长长的病房中,太阳已低垂到了落地窗前。他努力对邻床的人笑了笑,脱离了无比真切的噩梦那最后一幕幻境。打上了石膏的胳膊悬在一个有砝码和滑轮的器械上。他觉得口渴,就好像他刚刚跑了好几公里似的,但是,没人愿意多让他喝水,只让他润了润唇、漱了漱口。高热慢慢征服了他,他本可以再次沉睡过去的,但是,他却圆睁着双眼,听着其他病人的对话,时不时回答一个问题,品味着这清醒的快感。他看到一辆白色小车推过来,停在他的床边,一位金发的护士用酒精擦了擦他大腿的前面,给他扎上了一根很粗的针头,针头连着一根管子,往上是一个装满乳白色液体的小瓶。一位年轻的医生过来,手里拿着一个带皮管的金属器具,他把这东西在他没受伤的那只胳膊上绑紧,检查着什么。夜沉下来了,发烧的热度也软绵绵地缠着他,各种事物都似乎凸出、放大,就像是看戏用的小望远镜里看到的一样,它们看着都很真实、很舒服,但同时又有点令人厌恶。这就好像是在看着一部电影,电影很无聊,但你想着街上更糟糕,所以还是留了下来。 有人端来一碗无比香浓的黄金汤,有韭葱、芹菜和欧芹的气味。一小块面包,一点点碎成细屑,美味赛过山珍海味。他的胳膊一点也不疼了,只有眉毛上缝过针的地方还时不时地有点热热的刺痛一颤而过。当对面的落地窗都变成深蓝色块,他想,他应该很容易就能睡着。他仰面躺着,有点不太自在,但是,他用舌头舔过干燥而滚烫的双唇时,立刻尝到了汤的味道,他惬意地舒了口气,沉入梦乡。 首先是一阵迷糊,千般感觉朝他一涌而来,一时间混沌而迷乱。他知道自己正在一片漆黑中奔跑,虽然头顶横布丛丛树冠的天空其实比周遭都要亮一些。“大路,”他心想,“我偏离了大路。”他的双脚陷进层层树叶和泥泞中,他每跨出一步,灌木的枝丫都会抽打他的身体和双腿。他喘息着,虽然四周黑漆漆的,也很安静,但他仍然觉得走投无路,他弯下身来仔细探听。也许,大路就在附近,明早晨光一现,他就能再次看见它。但现在,没有任何东西能够帮他找到大路。他一直不知不觉握紧匕首柄的手就像沼泽中的蝎子一样摸上他的脖子,脖子上挂着护身符。他微微动动唇,低喃出能求来好运的玉米颂和对赐予摩托族人安乐的无上女神的祈祷词。但是,他同时感觉到他的脚踝正在慢慢陷进泥里,在漆黑、陌生的灌木丛中的等待叫他难以忍受。荣光之战随月升而起,已经打了三天三夜。如果他能躲进雨林深处,离开沼泽区那边的大路,也许,战士们就无法寻到他的踪迹了。他想起那众多的囚徒,他们也许已经这样做过。但是,重要的不是人数多少,而是祭神的时节。这场狩猎不到祭司们示意收兵是不会结束的。万物起灭都有定时,而他正身在祭神的时节里,他就是狩猎者追逐的对象。 他听见叫喊声,手中握着匕首一跃而起。地平线上,天空好像烧着了似的,他看见树枝间有许多火把在移动,靠得好近。战争的气息叫人难以忍受,当第一个敌人跳到他脖子上时,他几乎是满心快感地将石制的尖刃插入敌人的胸膛。点点火光、声声欢呼将他团团围住。他才用匕首在空中挥了一两下,一根粗麻绳就从背后绑住了他。 “这是因为发烧。”隔壁床上的人说,“我十二指肠开过刀以后也有一样的情况。喝点水,您会发现您就睡得好些了。” 与他刚刚告别的黑夜一比,他觉得病房里的温热和昏暗是那么美妙。一盏紫色的灯在房间尽头的墙壁上方守着,就像一只保护着他的眼睛。他听到有人咳嗽,有人粗声呼吸,有时候还有人低声交谈。一切都是舒适而安全的,没有那种追捕,也没有……但是,他不愿再继续想着那场噩梦了。有很多东西可供消遣呢。他开始看看胳膊上的石膏,看看把胳膊无比舒服地支在空中的滑轮。有人在他的床头桌上放了一瓶矿泉水。他就着瓶嘴直灌,喝得津津有味。现在,他能看清病房的情形了,还有那三十张病床和带玻璃门的柜子。他应该烧得不那么厉害了,他的脸觉得挺凉的。眉毛也不怎么疼了,好像那已是很久远的事了。他又看见自己走出酒店,取出摩托车。谁能想到事情最后竟会这样收场?他尝试着定格事故发生的那一刻,但他恼火地发现那里仿佛只有一个空洞,只有一段他无法填充的空白。在那一下撞击和他被人从地上抬起来的那一刻之间,一阵昏迷或是什么东西让他什么也看不到。同时,他觉得这段空白,这种虚无,仿佛已存在很长时间了。不,不只是时间长短,在那个空洞中,他好像穿越了什么东西或是走过了长长的路程。那一下撞击,那一下重重地撞上路面。不管怎么说,当人们把他从地上抬起来时,他从如深井般的黑暗中醒来,立刻松了一口气。虽然胳膊很疼,虽然撞破的眉毛在流血,虽然膝盖挫伤;虽然如此,他苏醒过来后,感觉到自己有人扶助,有人救治,还是松了一口气。挺奇怪的。他得什么时候问问驻院医生。现在,睡意再次袭来,将他慢慢拖入梦乡。枕头好软好软,发烧的喉头有矿泉水的清凉。也许他可以真的休息一下,再没有那该死的噩梦。高处紫色的灯光渐渐熄灭了。 由于他是仰面睡着的,所以他再次恢复意识时也是这个姿势并没有让他感到惊讶;但是,那潮湿的气息,水滴石穿的气息,却叫他喉头一紧,迫使他明白过来。睁开双眼四处看也没有用,因为他周遭都是一片漆黑。他想直起身子,却感觉到手腕和脚踝上都绑着粗麻绳。他的手脚都被绑在木桩上,钉在地上,钉在一片潮湿、冰冷的石板地上。他笨拙地想用下巴碰碰护身符,却发现护身符已被人扯掉了。现在,他完了,再没有祈祷词能救他脱离大难了。远远地,他听见庆典的鼓声仿佛从地牢的石缝中透了过来。原来,他被带到“teocalli”中来了,他就在庙里的地牢中,等着轮到自己。 他听到有人叫喊,一声嘶哑的叫喊,在墙壁间回荡。又一声叫喊,最后变成一声呻吟。在黑暗中叫喊的,就是他自己,他叫喊是因为他还活着,他的全身都在用这声叫喊抵御着即将到来的一切,抵御着避无可避的终结到来。他想到了他那些大概就待在其他地牢里的同伴们,想到了那些已经登上祭坛台阶的同伴们。他又呜咽着叫了一声,他几乎张不开嘴,因为他的颌骨僵住了,但同时他的颌骨又像是橡胶做的,正在无比费力地慢慢打开。门闩的嘎吱声像鞭子一样吓得他一抖。他哆哆嗦嗦地扭动着身子,想努力挣脱箍进肉里的绳索。他用比较有力气的右胳膊猛拽,直到疼得难以忍受,才不得不停手。他看到双开门打开,火光未到,他就已闻到了火把的气味。仅缠着一条仪式用遮羞布的祭司侍从们走向他,一面鄙夷地看着他。灯光映在汗淋淋的身体上,映在插满羽毛的黑发上。他们松开绳索,再用像青铜般坚硬的滚烫手掌抓紧他。他觉得自己被抬了起来,被四个侍从猛拽着拖上狭窄的过道,一直是仰面朝天。举火把的人在前面走,微微照亮过道。过道的墙壁湿湿的,天花板低低的,侍从们都必须垂着头。现在,他们抬着他走啊走,这就是终结到来了。他仰面朝上,离尖石嶙峋的天花板仅一米之遥。时不时,火把会将天花板照亮。等到天花板消失、星辰出现时,等到吼声如火、舞蹈如荼的石阶在他面前向上延伸时,那就是终结来临了。过道长得没个尽头,但它终将走完,他马上会闻到缀满繁星的夜空下的自由空气,但是,还没有,他们还在粗暴地猛拽着他在红色暗影中不停地走着。他并不愿意这样,但是,他怎么能阻止这一切呢?他们已经抢走了护身符,那是他真正的心脏,是生命的中心。 他蓦地跳回到医院里的夜晚,跳回到舒适、光滑、高高的天花板下,跳回到围绕着他的柔和暗影中。他想,他大概尖叫过,但是,他的病友们都安静地睡着。在落地窗的蓝色暗影衬托下,床头桌上的水瓶有点像是气泡,也像是半透明的影像。他气喘吁吁,想让肺部顺顺气,想忘记仿佛依然贴在他眼皮上的种种影像。他每次闭上眼睛就会看见这些影像立刻呈现出来,便害怕地直起身子,但与此同时,他也很开心,因为他知道自己是醒着的,知道自己不睡着就会没事,知道天就要亮了,而他像这个时间的其他人一样睡意蒙胧、深沉,没有异象,什么也没有……他很勉强地睁着双眼,但他熬不过睡意。他作了最后一次努力,他用没受伤的手作势伸向水瓶,但他没能拿到它,他的手指收紧,再次落入黑暗、虚空。过道仍然没有尽头,一块石头接一块石头,时不时还突闪出微红的光芒。他仰面朝天,暗暗呻吟,因为天花板快要到头了,它渐渐升高,像一张漆黑的嘴一样张开。侍从们直起了身子。天顶一弯残月照在他的脸上,但他的双眼不想去看,只是绝望地开开合合,希望能回到另一边,能再次看见病房中那保护着他的光滑的天花板。但他每次睁眼,却只有黑夜与残月,他们抬着他走上石阶,但现在他的头是倒垂的。高处,有篝火在燃烧,有红色烟柱,香烟弥漫。突然,他看到了那块被喷涌的鲜血染成红色、浸得锃亮的石头,还看见上一个祭品的脚左右摇晃,正被人拖开,扔下北边的石阶。他带着最后的希望紧闭双眼,哼哼着试图醒过来。有一秒钟,他以为他会办得到,因为他又一动不动躺在床上了,不再头朝下摆来摆去。但是,死亡的气息还在,他睁开双眼,看见满身是血的献祭人,他手中拿着石刀走了过来。他再次闭上双眼,但他现在已经知道他不会醒过来了,他知道他就是醒着的,他知道那另一个世界才是个奇妙的梦。那就像所有的梦境一样荒唐,那梦里,他走过了一座奇特城市中的古怪道路,那里有红灯,有绿灯,没有火焰或烟尘也照样燃着;那里有一只巨大的金属怪虫,在他胯下嗡嗡作响。在那个梦里的无边荒唐中,他也被人从地上抬起来,也有人手拿着一把刀靠近他身边。而他,仰面朝天,他双目紧闭,在篝火之间,仰面朝天。 [64]荣光之战,为中美土著文明特有的一种以献祭为目的的战争。通常发生在大旱的季节中,多个部落之间达成协议,发动战斗,捕捉对方的战士作为俘虏,祭祀神明,求得庇佑。[65]纳华特语,亦作“teocali”,即神庙。 游戏的终结 天热的时候,我、莱蒂希亚和奥兰达常常去阿根廷中央铁路公司的铁道上玩。我们会等着妈妈和露丝阿姨开始睡午觉,然后从白色大门溜出去。妈妈和露丝阿姨在洗完碗碟以后总是很累,尤其是有我和奥兰达帮忙擦盘子的时候,因为我们会吵架啦,把小叉子掉一地啦,说些只有我们才明白的话啦,通常,充斥着油脂气味、小猫“何塞”的喵喵叫声的漆黑厨房里最后总会搅出一场火爆至极的吵闹,然后变成一团混乱。奥兰达擅长惹这种乱子,比如,她会把一个洗过的杯子掉进脏水桶里,或者假装不经意地说罗萨家的姑娘们有两个女仆,服务可周到了。我则常用别的点子,我更喜欢对露丝阿姨暗示说,她要是继续刷锅,而不去洗杯子或盘子,手会发皴,而杯子盘子正是妈妈喜欢洗的,用这法子,我可以让她们俩为了争着占点儿便宜而吵个不可开交。不过,如果我们玩厌了在家里煽风点火、挑拨是非,最有气概的游戏就要数往猫背上倒开水。俗话说被烫猫咪怕冷水,除非浇冷水这个部分是必须照搬的,否则这可是个大谎话,因为“何塞”可从来不会躲热水,它甚至像是——可怜的小东西——欢迎我们把半杯一百摄氏度的开水倒到它身上,或者不到一百度,也许要低得多,因为它从来没掉过毛。事实是,闹得再乱我们也不在意,这一片鸡飞狗跳总以露丝阿姨的绝妙高音与妈妈跑去拿藤杖画下完美句点,奥兰达和我却早趁乱溜过走廊,跑到最里头的空房间去了,莱蒂希亚就在那里等着我们,还一边读着彭松·杜·特拉耶的书,真不明白。 通常,妈妈会追出我们好远一段路,但是,想打破我们头的愿望总是很快就过去了,最后(我们闩上门,用热切又夸张的话来求她原谅),她也倦了,她走开时总说着同一句话: “你们迟早会被扔到街上去的,这些小混蛋。” 我们迟早会去的地方其实是阿根廷中央铁路公司的铁路。当整栋房子安静下来,当我们看见猫也趴到柠檬树下好睡个花儿香、蜂儿鸣的午觉,我们便会慢慢打开白色大门。一关上那扇门,就仿佛有一阵风吹过,仿佛有一股自由的感觉牵着我们的手,引着整个身体,推着我们向前。然后,我们会跑起来,好借一把力爬上铁轨的小斜坡。当我们爬上那世界的巅峰,我们就会一声不响地欣赏着我们的王国。 我们的王国是这样的:铁路的一个大弯道正好在我们家屋后的土地前拐过,那里除了路基、枕木和双轨,再没什么东西。在碎石之间,长着稀稀疏疏、呆模呆样的牧草,还有云母、石英、长石——这些是花岗岩的成分——,在下午两点的阳光下,它们像真正的钻石一样闪闪发光。当我们弯腰去摸铁轨时(不能多耽搁,因为在那里多待是很危险的,不只是怕火车,更是怕家里人看见我们),石头的火热会袭上我们的脸;当我们迎着河风站着,一股湿热又会黏在面颊和耳朵上。我们喜欢弯腿蹲下去,上来,再下去,在两个高温区之间来来去去,看着彼此的脸来观察出汗的情况,就这样,我们很快就汗流浃背了。我们总是一言不发,看着远处的铁路,或是对岸的河面,那一小块牛奶咖啡色的河面。 在初步巡视过王国以后,我们就会从斜坡上下来,钻进紧靠我家围墙的沉郁的柳树荫中,那面墙上就是白色大门。那里就是王国的都城,荒野之城,我们游戏的重地。最先开始这游戏的是莱蒂希亚,她是三人中最滋润、最享福的。莱蒂希亚不用擦盘子,也不用理床铺,她可以整天读读书、贴贴小人儿玩,到了晚上,只要她要求,她就可以很晚都不睡觉,更别说她能一个人睡一间房,有骨头汤喝,还有各种好处。渐渐地,她开始利用这些特权,从去年夏天开始,她就领头玩游戏了,我认为,她实际上就是在领导着那个王国;至少,她总是首先发表意见,奥兰达和我就毫无怨言、简直是欢天喜地地接受了。也许是妈妈告诫我们该怎样对待莱蒂希亚的长篇大论起了作用,或许单纯是因为我们很爱她,不介意她来当头儿。可惜,她看起来并不像个头儿,她是三个人里最矮的,又那么瘦。奥兰达挺瘦的,我的体重也从不超过五十公斤,但是,莱蒂希亚还是三人里最瘦的,更糟糕的是,她的瘦削十分明显,从脖子上、从耳朵上都看得出来。也许,她那僵直的背脊让她显得更加瘦削,再加上她不能朝两边摇头,她看起来就像一块立着的熨衣板,就像罗萨家的姑娘们家里那种包着白布的板子。一块熨衣板,头宽脚窄,靠墙立着,而她还是我们的头儿。 而我最最喜欢的就是想象妈妈或露丝阿姨有一天会发现这个游戏。如果她们知道有这么个游戏,她们会闹翻天的。她们会尖叫,会气昏,会没完没了地抱怨说她们万般辛苦都打了水漂,会再三地说要动用最吓人的手段来罚我们,最后还会对我们的未来做一番预测,就是说我们迟早会被扔到街上去的。这最后一条总让我们有些不知所措,因为,我们觉得到街上去挺正常的。 首先,莱蒂希亚会让我们抓阄。我们会用手藏石子儿、数到二十一或随便什么法子来抓阄。如果我们用的是数到二十一的法子,我们就会假装还有两到三个女孩,把她们也数进去,避免作弊。如果她们中的哪一个正好轮到是二十一,我们就把她淘汰掉,再从头数过,一直到轮到我们三个中的一个为止。然后,奥兰达和我就会搬起石头,打开饰物箱。假设是奥兰达赢了,就会由莱蒂希亚和我挑选饰物。这游戏有两种玩法:扮雕像和摆姿态。摆姿态不用穿戴饰物,但是需要很强的表现力。表示嫉妒,得龇牙、握拳、努力摆出气得脸发黄的样子,表示慈悲,最理想的是摆一张天使面孔,两眼望天,双手则将什么东西——一块破布、一个球或一根柳枝——献给一个无形的可怜小孤儿。“羞耻”和“恐惧”很好演;“怨恨”和“醋意”则需要多费点心思。所有的饰物几乎都是用来扮雕像的,这部分是绝对自由发挥的。要扮好一尊雕像,必须要想好服装的每一个细节。游戏规定,被选中的人不能参与服装的选择,由另外两个人讨论好,然后选出衣服饰物。被选中的人则要利用两人为她穿上的衣服来创出自己的雕像,游戏因此变得更加复杂和激动人心,因为有时候另两个人会联合起来捣鬼,被整的人就得穿上完全不搭调的衣服饰物。这样一来,是不是扮得生动就取决于她能不能创出一个好的雕像来了。一般来说,玩摆姿态时,被选中的人总能扮得很成功,而扮雕像有时则会难看得很。 我讲的这些事天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但是,事情是在第一张小纸条从火车上丢下来的那一天发生变化的。扮雕像和摆姿态当然不是只给我们自己看的,不然,我们大概很快就会玩厌了。游戏规定,被选中的人必须站在斜坡脚下、柳树荫外,等待从蒂格雷开来的两点零八分的火车。到了巴勒莫这里,火车都是飞快地驶过,因此,我们扮起雕像或摆起姿态来并不会不好意思。我们几乎看不见车窗里的人,但是,时间一长,我们有了经验,就知道有些乘客是很期待看见我们的。有一位白头发、戴玳瑁眼镜的先生会把头探出窗外,挥着手帕向扮雕像或摆姿态的人致意。从学校回来的男孩子坐在踏脚板上,在经过时大喊大叫,但是,也有些人只是很严肃地看着我们。实际上,扮雕像或摆姿态的人什么也看不见,因为她得努力地一动不动。站在柳树下的另外两个人则会详尽、透彻地分析她是大获成功还是无人关注。在某个星期二,当第二节车厢经过时,那小纸条掉了下来。它落在离那天扮演“诽谤”的奥兰达很近的地方,弹到了我身边。那是一张折了好几折、再用一个螺丝帽圈住的小纸条。是男孩的字迹,挺难看的,上面写着:“雕像都很美。我坐在第二节车厢的第三个窗户边。阿里埃尔·B”。我们觉得这留言有点无聊,亏他还这么麻烦地套上螺丝帽扔出来,但是我们照样很喜欢。我们抓阄决定谁可以收着这纸条,我赢了。第二天,我们谁都不想玩,只想看看阿里埃尔·B长什么样,但是,我们又怕他误会了我们不玩的原因,于是我们抓了阄,莱蒂希亚赢了。我和奥兰达都很高兴,因为莱蒂希亚很会扮雕像,可怜的小东西。当她一动不动时,麻痹症也看不出来了,她可以摆出无比高雅的姿态。摆姿态时,她总是选“慷慨”、“仁慈”、“牺牲”和“舍弃”。扮雕像时,她总是追求着客厅里被露丝阿姨称为“尼罗的维纳斯”的那尊雕像的风格。因此,我们为她选了些特别的衣饰,想让阿里埃尔有个好印象。我们给她搭上一块绿色天鹅绒当作长袍,头发上放一个柳枝冠。由于我们都穿着短袖,因此希腊式效果很明显。莱蒂希亚在树荫下练习了一会儿,我们讲好我们俩也会探出身子,跟阿里埃尔矜持但很友好地打个招呼。 莱蒂希亚看上去棒极了,当火车过来时她连根手指头都没动一下。由于她不能转过头去,所以她便把头向后仰,把胳膊贴紧身体,就好像她本就没有胳膊似的。除开绿色的长袍,就跟看着“尼罗的维纳斯”是一样了。在第三节车厢里,我们看见一个金色卷发、浅色眼睛的男孩,他一看见奥兰达和我在向他打招呼就露出了一个大大的笑容。火车瞬间便把他带走了,但是,当时虽已是四点半,我们还是讨论了一会他是不是穿着深色衣服,他是不是打着红领带,他是讨厌还是可爱。星期四,我扮演“沮丧”,我们又收到了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三个我都很喜欢。阿里埃尔”。现在,他常常将头和一只胳膊伸出窗外,笑着跟我们打招呼。我们估计,他大约十八岁(我们肯定,他不会超过十六岁)。我们都认为,他是每天从一间英国学校回家。这里面,最最肯定的就是英国学校这一条,我们可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接受的。看得出,阿里埃尔出身很好。 接着,奥兰达运气好得不像话,连赢了三天。她发挥得超好,摆了“醒悟”和“诈骗”两个姿态,还扮了一个很难很难的舞者雕像,她从火车进入拐弯开始就一直单脚站着。第二天我赢了,然后又是她。当她正在摆着“恐怖”这个姿势时,阿里埃尔的一张小纸条几乎丢到了我鼻子上。我们一开始都没看懂:“最懒的最美。”莱蒂希亚是最后一个明白过来的,我们看着她脸红起来,然后走到了一边。奥兰达和我彼此看看,有一点恼火。我们本想破口大骂阿里埃尔真是个笨蛋,但是,我们不能对莱蒂希亚这么说,可怜的天使,她那么敏感,又受着那么大的罪。她什么也没说,但是她似乎明白那张纸条是归她的,便把它收了起来。那天我们一声不响地回到家,晚上也没有一起玩。吃饭时,莱蒂希亚很高兴,眼睛亮亮的。妈妈看了露丝阿姨一两次,好像是要向她证明自己的欢喜并非一场空。那几天,她们在对莱蒂希亚试用一种新的强化疗法,看起来,这效果真是好得出奇。 睡觉前,奥兰达和我谈了谈这件事。阿里埃尔的小纸条并没有让我们难过,从一辆飞驰的火车上只能看到事物的表面。我们只是觉得莱蒂希亚对我们太得寸进尺了。她知道我们不会对她说什么,她知道在一个家庭里若一个人身体有缺陷却又极骄傲,所有人都会假装没注意他的情况,尤其是病人本身,或者说大家都假装不知道对方知道。但是,也不该太过分,莱蒂希亚吃饭时的表现和她收起小纸条的样子就太过分了。那天晚上,我又做了那些关于火车的噩梦。在梦里,我在清晨走过铁路边的宽阔平地,轨道纵横交错。我远远地看着驶来的火车头上的红色灯光,焦急地估计着火车是不是会从我的左边经过,同时又很担心也许会有一辆快车从我背后驶来,或者——这是最糟糕的——会有一列火车突然走上岔道,直朝我冲来。但是,到早上,我就忘记了这一切,因为莱蒂希亚早上起来疼痛发作,我们必须帮她穿上衣服。我们觉得,她有点后悔昨天的事情了,我们就对她很好,告诉她说她会这样是因为走了太多路,也许她最好还是留在房间里看看书。她没说什么,但是她出来跟我们一起吃了午饭。妈妈问长问短,她总回答说她已经好了,说她的背几乎已经不疼了。她话是对着妈妈说的,眼睛却看着我们。 那天下午,是我赢了,但是,在那一刻,不知怎么的,我对莱蒂希亚说我把位子让给她,当然,我没告诉她为什么。既然那人比较喜欢她,就让他看她看到厌吧。游戏该玩扮雕像,所以我们给她选了一些简单的东西,让她不用太费事。她扮得像一个中国公主,带着点羞涩,她看着地面,双手合十,就像中国公主们常做的那样。当火车经过时,奥兰达在柳树下背过身去,我却还是看了看。我看见阿里埃尔目不转睛地看着莱蒂希亚。他一直看着她,直到火车拐过弯去,再看不见了。莱蒂希亚一直没动,她不知道他刚刚在那样看着她。但是,当她到柳树下来休息时,我们发现她其实是知道的,而且她其实挺想整个下午都穿着那套衣饰,是整个下午哦。 星期三,只有我和奥兰达抽签,因为莱蒂希亚对我们说她应该歇一轮才对。奥兰达赢了,因为她就是该死的走运。但是,阿里埃尔的信落到了我这一边。当我把信捡起来时,我突然有股冲动想把它递给一言不发的莱蒂希亚,但是,我想也不该事事都顺她的意,所以,我慢慢地把信打开了。阿里埃尔宣布,他第二天会在邻站下车,他会沿着路堤来聊一会儿天。字句都写得糟糕至极,但是最后一句话很动听:“谨向三尊雕像致意。”签名就像是鬼画符,但个性鲜明。 我们为奥兰达脱下衣饰时,莱蒂希亚看了我一两眼。我已经给她们读过信了,谁也没说什么,这其实挺讨厌的,毕竟,阿里埃尔是一定会过来的,我们得考虑考虑这个消息,做个决定。如果家里人知道了,或者罗萨家的某个姑娘不巧正想偷看我们,以那群小矮子的嫉妒心,她们肯定会闹翻天的。而且,发生了这么一件事,我们却提都不提,在收拾衣服饰物、穿过白色大门回家时,我们也没看过彼此一眼,这很奇怪。 露丝阿姨叫我和奥兰达给“何塞”洗个澡,自己带莱蒂希亚去做治疗。于是,我们俩终于可以从容地说说心里话了。我们觉得阿里埃尔能来真是很棒,我们从来没有过一个这样的朋友,表兄弟蒂托我们没算上,他只是一个收集小人偶、相信初领圣餐礼的呆瓜。我们又期待,又万分紧张,“何塞”就遭了秧了,可怜的宝贝儿。奥兰达比我勇敢,她提出了莱蒂希亚的问题。我不知道该怎么想,一方面,我觉得,如果阿里埃尔发现了那真是太可怕了,但是,事情也确实应该搞清楚,因为没有人应该因为他人而受到伤害。我只希望莱蒂希亚不要伤心难过,她已经够受的了,而且现在她还在接受新的疗法,一大堆麻烦事。 到了晚上,妈妈见我们都一言不发,很是惊讶,她说真是稀奇,还问我们的舌头是不是被老鼠给吃了。然后,她看了看露丝阿姨,她们俩肯定以为我们是干了什么坏事,心里正内疚。莱蒂希亚吃得很少,她说她还是很疼,让她们允许她回房去看罗康波尔。奥兰达伸手扶住她,但是她并不太愿意,我则开始做起针线,我一紧张就会这样。我想过两次要去莱蒂希亚的房间,我想不出那两个女孩单独待在那里会做些什么,但是,奥兰达一脸凝重地回来了,她坐在我旁边,一句话都不说,直到妈妈和露丝阿姨收拾桌子。“她明天不会去的。她写了封信,还说如果他一直问的话,就把信交给他。”她拉了拉衬衣的口袋,我看见了一个紫色的信封。接着,我们便被叫去擦盘子,那天晚上,我们几乎立刻就睡着了,因为很激动,也因为给“何塞”洗澡太累人了。 第二天,轮到我去市场买东西,因此,整个上午我都没看见莱蒂希亚,她一直待在她的房间里。开饭之前,我去了她房间一会儿,我看见她在窗户边,靠着许多枕头,拿着罗康波尔的第九卷。看得出来,她很不舒服,但是,她却笑了,她对我说起一只飞不出去的蜜蜂和她做的一个很滑稽的梦。我对她说,她不能来柳树林真是太遗憾了,但是,我觉得要把这句话好好说出来太难了。“如果你愿意,我们可以跟阿里埃尔解释说你不舒服。”我这样提议,但是她却说不要,然后就不说话了。我又劝她一起来,最后,我鼓起勇气,叫她不要害怕,跟她说真正的爱是不惧阻碍的,还说了一些我们在《青春宝典》里学到的其他警句。但是,我的话越说越艰难,因为她一直看着窗户,好像就快要哭了。最后,我说了句妈妈找我呢,便走了。午餐吃得好漫长,奥兰达还因为把辣番茄酱溅到桌布上而挨了露丝阿姨一耳光。我都不记得我们是怎么把盘子擦干的,只记得我们突然就已到了柳树林里,我们俩彼此拥抱着,满心喜悦,一点也没有彼此嫉妒。奥兰达跟我说,为了给阿里埃尔留个好印象,我们应该怎么谈我们的学业,因为中学生都很鄙视只念过小学、只会缝纫和手工的女生。当两点零八分的火车开过时,阿里埃尔激动地伸出双手,而我们则挥着我们的印花手帕,向他表示欢迎。大概二十分钟以后,我们看见他沿着路堤过来了,他比我们原来想的更高,通身灰色衣裳。 我不怎么记得我们一开始说了些什么了,虽然他人都来了,还丢过纸条,但他还是挺害羞的,而且,他说话很有深度。他几乎是立刻就把我们扮的雕像和摆的姿态大加赞扬了一番,他问我们叫什么,还问起为什么还有一个女孩不在。奥兰达说莱蒂希亚来不了了,他说真遗憾,还说他觉得莱蒂希亚这名字很美。然后,他跟我们谈起工业学院的事情,很遗憾,那不是一所英国学校,他还问我们能不能把衣服饰物拿给他看看。奥兰达把石头搬起来,我们把东西拿给他看了。他似乎很感兴趣,有好几次,他拿起某件衣饰,说:“有一天莱蒂希亚穿过这个”或者“这个是扮那个东方雕像的”,他指的就是中国公主。我们坐在一棵柳树荫下,他很高兴,但有点心不在焉,看得出来,他留下来纯粹是出于礼貌。当谈话冷下来,奥兰达看了我两三眼,这可对我们俩都没有好处,因为它让我们很想逃开,让我们希望阿里埃尔压根儿就没来过。他又一次问莱蒂希亚是不是生病了,奥兰达看看我,我以为她就要告诉他了,但是,她却回答说莱蒂希亚来不了了。阿里埃尔用一根小树枝在地上画着几何图形,他时不时看看白色大门。我们知道他在想什么,因此,奥兰达适时地拿出那个紫色的信封,递了给他。他手上拿着信封,很是惊讶,然后,当我们解释说这是莱蒂希亚给他的信时,他脸红了起来,他不愿意当着我们的面读信,便把信收在短外套的内口袋里。他几乎是马上就说这次见面很开心,他很高兴能来,但是,他的手软绵绵的,叫人讨厌,所以,会面结束了也好,虽然之后,我们一直就只想着他的灰色眼眸和他微笑时的那种悲伤神态。我们也记得他道别时说的“再会”,我们在家里从来没听人这么说过,听起来很神圣、很诗意。我们把一切都告诉了一直在院子里的柠檬树下等我们的莱蒂希亚,我本想问问她信里都写了些什么,但是既然她在把信交给奥兰达以前就将信封封了口,我不知怎么就什么也没说,我们只跟她说了说阿里埃尔是什么样子的,还有他问起了她多少次。这可是很难说的,因为这是件虽美好却伤人的事情。我们觉出莱蒂希亚很开心,但是同时,她又几乎是在哭泣,最后,我们说了句露丝阿姨找我们呢,就走了,留下她独自看着柠檬树上的黄蜂。 那天晚上,我们要睡觉的时候,奥兰达对我说:“你看着,从明天开始,游戏结束了。”她虽没全说中,但也差不离了。第二天,莱蒂希亚在吃饭后点心的时候,向我们打了暗号。我们去洗碗碟的时候非常吃惊,还有点恼火,因为莱蒂希亚这么做真是不害臊,这可不好。她在门口等着我们,一到柳树林,我们看见她从口袋里掏出妈妈的珍珠项链和家里所有的戒指,连露丝阿姨那枚大大的红宝石戒指都有,我们都快要吓死了。如果罗萨家的姑娘们在偷看的话,她们就会看见我们拿着这些首饰,妈妈肯定马上就会知道,她会杀了我们的,恶心的小矮子们。但是,莱蒂希亚却并不害怕,她说,如果有什么事她会负全责。“我希望你们今天能让我来。”她又说道,但是她没有看着我们。我们立刻把衣饰拿出来,突然之间,我们都想对莱蒂希亚很好很好,满足她的所有愿望,虽然我们心底里还有一点点疙瘩。游戏该玩扮雕像了,所以,我们为她选了跟珠宝首饰很搭配的非常漂亮的衣物,还有很多孔雀毛好簪在头发上,一块远看像是银狐皮的皮料,还有一块玫瑰色的面纱,她把它当作头巾缠好。我们看见她想啊想,一动不动地练习着雕像的造型。当火车在拐弯处出现时,她站到斜坡脚下,戴着所有的首饰,在太阳下熠熠生辉。她举起胳膊,好像她不是要扮雕像而是要摆姿态似的。她双手指天,头往后仰(这是她唯一能做的动作,小可怜),还把身子弯得那么厉害,叫我们直害怕。我们觉得她美极了,这是她扮过的最华丽的雕像了。然后,我们看见阿里埃尔,他在看着她,他将身子探出窗外,只看着她一个人,他转过头,看着她,对我们视而不见,直到列车带着他倏地驶远。我都不知道为什么我们俩同时跑过去扶住了莱蒂希亚,她双眼紧闭,脸上满是大颗的泪珠。她静静地推开我们,但我们还是帮她把珠宝首饰藏进了口袋里。她独自回家去,而我们则最后一次把衣服饰物收在她的箱子里。我们几乎可以想见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但是,第二天,我们两个人还是照样去了柳树林,因为露丝阿姨叫我们保持绝对安静,不要吵到莱蒂希亚,她疼得厉害,想睡觉。当列车来时,我们毫不意外地看见第三扇车窗里空无一人,我们半是放松半是愤怒地微笑着,想象着阿里埃尔坐在车厢的另一侧,在他的座位上一动不动,他灰色的眼眸看着河水。 [66]彭松·杜·特拉耶(1829—1871),法国作家,其最著名的作品是一系列冒险小说,下文中出现的罗康波尔即其系列小说的主人公。[67]应为“米罗的维纳斯”。[68]《青春宝典》指最初由英国作家、教育家亚瑟·米伊出版的《儿童百科全书》,后由美国出版商瓦尔特·杰克逊译成西语,名为《青春宝典·知识丛书》,其后亦有过许多扩充,增补的版本。 ---------------------------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 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om)的用户上传至其在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上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